硝氯酚
硝氯酚
硝氯酚,又名拜耳9015、羊肝酯,化學式分子式C12H6Cl2N2O6,是一種無臭的黃色結晶性粉末,溶於丙酮、氯仿、二甲基甲醯胺,在乙醚中略溶,在乙醇中微溶。在水中不溶,在氫氧化鈉溶液中溶解,在冰醋酸中略溶,是一種獸葯。
中文名稱:硝氯酚
英文名稱:4-chloro-2-(5-chloro-2-hydroxy-3-nitrophenyl)-6-nitrophenol
英文別名:Bayer 9015;EINECS 233-720-0;ME 3625;Bilevon M;5,5'-dichloro-3,3'-dinitro-2,2'-biphenyldiol;
CAS號:10331-57-4
分子式:CHClNO
分子量:345.09200
精確質量:343.96000
PSA:132.10000
LogP:4.93440
1.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4.9
2.氫鍵供體數量:2
3.氫鍵受體數量:6
4.可旋轉化學鍵數量:1
5.互變異構體數量:10
6.拓撲分子極性表面積:132
7.重原子數量:22
8.表面電荷:0
9.複雜度:402
10.同位素原子數量:0
11.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2.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3.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4.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5.共價鍵單元數量:1
密度:1.732g/cm
沸點:424.9ºC at 760 mmHg
閃點:210.8ºC
折射率:1.706
蒸汽壓:8.03E-08mmHg at 25°C
性狀:本品為黃色結晶性粉末;無臭。本品在丙酮、氯仿、二甲基甲醯胺中溶解,在乙醚中略溶,在乙醇中微溶。在水中不溶,在氫氧化鈉溶液中溶解,在冰醋酸中略溶。
海關編碼:2907299090
以氧芴為原料,經開環、酸析、氯化、硝化得雙硝氯酚。將氧芴與固體氫氧化鉀混合,攪拌升溫至280-300℃。反應8-9h。稍冷后加入冰水,攪拌溶解后濾出殘渣。濾液用50%的硫酸中和至PH9-10,並加活性炭脫色1h。脫色液用硫酸調PH至2-3,析出結晶。過濾后,水洗至中性,70℃乾燥得2,2'-二羥基聯苯。2,2'-二羥基聯苯溶於冰醋酸,於15-30℃下滴加二氯亞碸,生成2,2'-二羥基-4,4'-二氯聯苯。然後於20℃下滴硝酸,並於30℃下反應2h。之後加入活性炭,迴流脫色1h。過濾后冷卻結晶,濾出結晶,用醋酸洗滌,乾燥得雙硝氯酚。收率60%。
作用 獸葯。(1)羊 硝氯酚是比較理想的驅肝片形吸蟲葯,3mg/kg量內服對肝片形吸蟲成蟲有效率為93%~100%。對未成熟蟲體,則周齡愈小用量愈大,如4mg/kg量,對8周齡蟲體有效率58.4%,12周齡蟲體100%;8mg/kg量,對4周齡蟲體有效率92.5%,6周齡蟲體99.7%,8周齡蟲體99.7%,16mg/kg則對4周齡蟲體100%有效。有人對硝氯酚進行廣泛的臨床試驗,12周齡蟲體有效量為2.7mg/kg(冶療安全指數4.4);6周齡蟲體為6mg/kg(治療安全指數2.0);4周齡蟲體為8mg/kg(治療安全指數1.5)。根據上述試驗,證明氯硝酚對未成熟蟲體的有效劑量,其安全範圍很低,實際上,6mg/kg量已能使羊產生不良反應,故對未成熟蟲體無臨床實用意義。(2)牛硝氯酚對牛肝片形吸蟲的驅除作用與羊肝片形吸蟲相似。3mg/kg量對成年黃牛肝片形吸蟲成蟲滅蟲率為98.74%,對犢牛成蟲滅蟲率僅為76%~80%。水牛內服1~3mg/kg也有極佳療效,但3mg/kg量對氂牛無效,10~12mg/kg量驅蟲率達100%,驅除肝片形吸蟲童蟲需用16~20mg/kg劑量,但此時牛已出現中毒而無實用意義。某些臨床試驗認為,硝氯酚對前後盤吸蟲移行期幼蟲可能有些作用,因為患畜用藥后體況明顯改善。(3)豬3~6mg/kg量內服,對肝片形吸蟲成蟲驅除率幾近100%,而且動物耐受良好。
硝氯酚,是治療牛羊肝片吸蟲的特效藥物。該葯口服在腸道吸收,排泄較慢,治療量為口服3mg/kg,獸用中毒量是治療量的 3~4 倍。硝氯酚驅蟲機制是抑制體內三羧酸循環中的琥珀酸脫氫酶,從而使體內ATP生成減少以及糖有氧代謝受阻,導致心、肝、腎、腦等重要臟器因供氧不足而受損,尤以腦組織損害嚴重,表現為腦水腫、中樞神經受損及視神經受損等癥狀。在國內少見報道的數例口服硝氯酚中毒的患者最終多因呼吸衰竭而死亡。中毒臨床表現無特異性,無特效解毒藥物,致死率高,需加強此類藥品的管理,避免誤服,一旦服用需高度重視。本例因口服量遠遠大於中毒劑量,故病情進展迅速,癥狀出現早而重,且患者有飲酒史,有可能加速硝氯酚的吸收。在救治該患者的過程中有以下幾點教訓:①對硝氯酚中毒認識不夠,當病人出現精神癥狀及低氧血症、呼吸衰竭時未引起足夠重視②因患方原因未能在第一時間徹底洗胃,未能儘早行血液凈化及呼吸機輔助呼吸治療。
穩定性:正常環境溫度下儲存和使用,本品穩定。
避免接觸的條件:靜電放電、熱、潮濕等。
禁配物:強氧化物,強酸,強鹼。
吸入: 如果吸入,請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如有不適感,就醫。
眼晴接觸: 分開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立即就醫。
食入: 漱口,禁止催吐。立即就醫。
對保護施救者的忠告:將患者轉移到安全的場所。諮詢醫生。出示此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給到現場的醫生看。
滅火劑:用水霧、乾粉、泡沫或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避免使用直流水滅火,直流水可能導致可燃性液體的飛濺,使火勢擴散。
滅火注意事項及防護措施:消防人員須佩戴攜氣式呼吸器,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發出聲音,必須馬上撤離。隔離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收容和處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環境。
作業人員防護措施、防護裝備和應急處置程序: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攜氣式呼吸器,穿防靜電服,戴橡膠耐油手套。禁止接觸或跨越泄漏物。作業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儘可能切斷泄漏源。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液體流動、蒸汽或粉塵擴散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
環境保護措施: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環境。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泄漏化學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處置材料:
小量泄漏:儘可能將泄漏液體收集在可密閉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並轉移至安全場所。禁止沖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封閉排水管道。用泡沫覆蓋,抑制蒸發。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處置應在具備局部通風或全面通風換氣設施的場所進行。避免眼和皮膚的接觸,避免吸入蒸汽。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如需罐裝,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避免與氧化劑等禁配物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場所進飲食。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庫溫不宜超過37°C。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保持容器密封。遠離火種、熱源。庫房必須安裝避雷設備。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工程式控制制:作業場所建議與其它作業場所分開。密閉操作,防止泄漏。加強通風。設置自動報警裝置和事故通風設施。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瀉險區。設置紅色區域警示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並設置通訊報警系統。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個體防護裝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攜氣式呼吸器。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睛。
皮膚和身體防護: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廢棄化學品:儘可能回收利用。如果不能回收利用,採用焚燒方法進行處置。不得採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廢 棄處置本品。
污染包裝物:將容器返還生產商或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處置。
廢棄注意事項:廢棄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
包裝方法:按照生產商推薦的方法進行包裝,例如: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等。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嚴禁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使用槽(罐)車運輸時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途中應防暴晒、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運輸工具上應根據相關運輸要求張貼危險標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