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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公主

唐中宗李顯的第三個女兒

定安公主(?—733年),唐中宗李顯第三女。庶出,嫡母韋皇后。嫁過三次。

第一任丈夫


她在武則天時代初封新寧郡主,后改封安定郡主。嫁給陳侍中、駙馬都尉王寬的曾孫王同皎。二人育有一子王繇,後來也是駙馬都尉,娶唐玄宗長女為妻。
王同皎是公元705年“神龍革命”中逼迫武則天退位、擁立唐中宗李顯複位是功臣之一,以功授右千牛將軍,封琅邪郡公,賜實封五百戶。郡主進封為定安公主,拜王同皎為駙馬都尉。
但是隨後武三思專權任勢,誣陷並迫害擁戴中宗複位的張柬之敬暉等功臣。朝中形成一個以韋氏為首的武、韋專政集團。神龍二年(706年),義憤的王同皎計劃趁為武則天送葬時,劫殺武三思。同謀人撫州司倉冉祖雍告密,武三思便譴校書郎李悛上告中宗,以謀反罪將王同皎在都亭驛前處斬。王同皎是個血性漢子,臨刑前神色不變,天下莫不冤之。唐睿宗即位,為之平反,謚曰忠壯。封“琅耶文烈公”,贈“太子少保”。

第二任丈夫


公主改嫁韋濯。這是韋皇后的安排。韋濯是韋后的從祖弟,算定安公主的堂舅(其實沒有血緣關係),標準的政治婚姻。二人育有一子韋會。
時韋皇后禍亂朝政。她和新都公主、宜城公主、長寧公主、安樂公主、太平公主、金城公主為開府的七位公主。結黨營私,出售“斜封官”。
景龍四年(710年),臨淄王李隆基與太平公主發動禁軍攻入宮城,殺死韋皇后、安樂公主、上官婉兒韋后之亂終告結束。韋氏家族被滅族,韋濯沒能倖免,被殺。

第三任丈夫


公主再次改嫁太府卿崔銑。開元二十一年(733年)二月,公主先於駙馬去世。

合葬風波


她先後嫁了三個丈夫,不知怎麼埋才合規矩和情理。
她與王同皎生的兒子王繇,爭取父母合葬,唐玄宗同意了。而公主的現任丈夫崔銑自然不同意。雙方都不肯讓步。給事中夏侯銛亦反對定安公主和王同皎合葬,他對王繇說:“公主,已經跟王家恩斷義絕了。她只認自己是崔家的人,死了也應該是崔家的鬼。就算她肯跟你爹合埋,你爹只怕也不願意哩!”
王繇氣壞了,跑去向唐玄宗告狀。崔銑不服,也去找皇帝上訴。
玄宗要大臣們討論。絕大多數大臣認為夏侯銛話雖然說的刻薄,卻很有道理。於是玄宗判決:公主與崔銑合葬。同時為顯公平,貶夏侯銛為瀘州都督,以為王家出氣。
最終定安公主與崔銑合葬,並陪葬中宗的定陵。但是王同皎也是陪葬中宗定陵的,黃泉相見,若爭論起來,官司還真不知道怎麼判。

家庭子女


父親:唐中宗李顯
嫡母:韋皇后,被殺后追廢為庶人;
生母:待考
第一任丈夫:王同皎,琅耶文烈公
第二任丈夫:韋濯
第三任丈夫:崔銑,太府卿
子:
王繇,琅耶懿公,贈太子太傅。妻唐玄宗長女永穆公主;
韋會,在王鉷府上做事,因為說了些不滿的話,被偷偷勒死,把屍體丟回到他家門口。
孫子:
王訓,累授光祿卿,妻嗣紀王李纖誠之第三女;
王潛,檢校尚書左僕射,贈司空;唐玄宗欲將公主許配給他為妻,王潛堅辭不受;
曾孫:
王支?,字文秀,奉義郎、行京兆府涇陽縣主簿,妻嗣澤王之長女,育有二子一女。
註:部分史料參見《唐文拾遺》卷十二 《大唐故奉義郎行京兆府涇陽縣主簿王府君墓誌銘(並序)》

史籍記載


《新唐書·諸帝公主》
定安公主,始封新寧郡。下嫁王同皎。同皎得罪,神龍時,又嫁韋濯。濯即韋皇后從祖弟,以衛尉少卿誅,更嫁太府卿崔銑。主薨,王同皎子請與父合葬,給事中夏侯銛曰:“主義絕王廟,恩成崔室,逝者有知,同皎將拒諸泉。”銑或訴於帝,乃止。銛坐是貶瀘州都督。
新唐書》列傳116 忠義:
王同皎,相州安陽人,陳駙馬都尉寬曾孫也。陳亡,徙河北。長安中,尚太子女安定郡主,拜典膳郎..
......
《定安公主不得合葬王同皎墓議》
(夏侯銛曰)公主初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舊姻,但恐魂而有知,王同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詵必訴於元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原繇此意,雖申罔極之情;求禮而行,或致不稽之請。謬膺?正,敢曠司存,請傍移禮官,並求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