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宜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宜春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是宜春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宜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大數據、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編製全市信息化、大數據、數字經濟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考核;研究制定信息化、大數據、數字經濟工作的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制定技術規範及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和市直單位信息化建設,並實施考核;協調解決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全市新型智慧城市規劃、實施、考核;負責研究擬訂新型智慧城市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標準規範,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年度工作任務並負責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績效評估和安全風險測評。
(三)負責市級信息化、大數據、智慧城市領域項目規劃、管理、審核、監管工作;研究制定市級信息化、大數據、智慧城市領域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大數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四)主管全市數據資源,負責統籌數據資源歸集整理、加工管理、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構建現代信息技術和產業生態體系,促進大數據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發展;研究制定全市數據資源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全市大數據產業發展資金的使用;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配合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協調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六)負責以大數據為引領的信息產業行業管理,指導信息化、大數據、智慧城市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等機構工作。
(七)負責信息化、大數據、智慧城市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和指導信息化、大數據、智慧城市領域相關企業參與國際國內重大交流合作活動,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承辦信息化、大數據、智慧城市領域展銷活動。
(八)負責統籌全市信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負責統籌推進雲數據中心規劃建設與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利用;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公用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物聯網等信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九)負責信息化、大數據、數字經濟、智慧城市領域人才隊伍培養與智庫建設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大數據、數字經濟、智慧城市領域人才發展規劃;協調全市信息化、大數據、智慧城市領域人才教育建設培訓有關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門戶網站平台建設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縣市區和市直部門網站建設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曰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製、幹部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日常管理工作。
(二)數據資源科(應用推進科)。負責研究制定信息化、新型智慧城市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推廣工作;牽頭編製市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年度計劃,組織項目審批,負責項目監督與績效評估,統籌安排全市信息化、新型智慧城市專項資金的使用;牽頭制定政務信息資源標準規範、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大數據平台和數據中心建設管理;負責數據歸集、挖掘、治理、分析、共享開放與開發利用;負責制定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資源安全保障工作。
(三)規劃建設科(產業發展科)。研究擬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數字經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大數據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大數據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大數據對外合作與交流,開展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的推介、招商、展覽等活動;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指導行業協會、研究院、聯盟機構工作;統籌數據中心平台建設,負責“企業上雲”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外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公用通信網、有線電視網、專用信息網、物聯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事調整


2021年8月,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免去:肖小華、錢文彬同志的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現任領導


宜春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局長:丁朝科
宜春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副局長:吳先鋒
宜春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副局長:肖小華 
宜春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副局長:溫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