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葯綜合症

停葯綜合症

停葯綜合症是醫學術語,用藥的目的在於防病治病,達到目的后,停葯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但停葯不當,往往會引起“反跳現象”“戒斷現象”“停葯危象”等,這在臨床上統稱為“停葯綜合征”。恰當停葯是合理用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有沒有停葯綜合征的發生,是判斷停葯是否恰當的一個重要標準。

停葯反應


及時停葯的益處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它可預防蓄積中毒。如應用依米丁治療阿米巴肝膿瘍,用藥時間過長,體內蓄積量過大可發生嚴重的退行性心肌炎、心律紊亂及心力衰竭甚至死亡。維生素類藥物,如維生素A雖然毒性較小也不宜盲目長期服用,否則會導致體內維生素的失衡,影響正常機體功能,甚至引起中毒。其次,它可防止藥物的依賴性和成癮性。鎮靜藥物如安定、利眠寧、氨甲丙二酯長期大量服用皆可產生賴藥性。一般用藥時間不宜超過兩個月,必要時應更換藥物。麻醉性鎮痛葯嗎啡杜冷丁易產生成癮性是人所共知的,連續用藥1周即可產生耐受性,超過10天即可成癮。故這類鎮痛葯連續使用不宜超過5天,下次再用必須間隔10天。此外抗抑鬱葯,中樞神經興奮葯及催眠葯長期應用均可產生賴藥性。巴比妥類催眠葯、雙胍葯降壓藥久用突然停葯可引起反跳現象,應逐漸減量停葯。最後它還可防止葯源性疾病發生。如氯丙嗪長期大劑量用藥可引起精神異常。其表現為意識障礙,定向不良,幻視、幻聽、精神錯亂等。應及時停葯或改用其他藥物。四環素類廣譜抗生素長期使用可引起維生素C、B及鈣質缺乏和體內菌群失調進而引起二重感染氯黴素用藥超過兩周就有可能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磺胺葯、苯巴比妥類易引起皮疹、藥物熱等過敏反應。

避免不良反應


怎樣才能避免停葯綜合征的發生呢?如果正在服藥期間則應按時服藥,避免吃吃停停的情況。如果您服用某葯已有一段時間了,現在要把它停下來,則應採取逐漸減量的辦法。一般可參考下法:首次減葯1/4量,維持1個星期;再減去1/4量,維持1個星期,第3次再減1/4;最後1/4量要維持1—2周,根據情況最後停葯。減量停葯的方法是使機體在擺脫對藥物作用的依賴方面逐步自我調節,避免突然停葯而引起的不適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