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營養學會

遼寧省營養學會

遼寧省營養學會是遼寧省一級學術團體,業務主管部門遼寧省衛生廳,掛靠單位為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學會簡介


遼寧省營養學會是遼寧省營養學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的全省性、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團體;是發展我省營養科學技術的重要社會力量;是黨和政府聯繫我省營養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遼寧省營養學會成立於1989年。現有個人會員500餘人,主要分佈在醫療、衛生、科研、高校、農業和食品等部門。會員中副教授以上技術職稱者約佔40%,博導及博士學生約佔5%。

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中文名稱:遼寧省營養學會,英文名稱:Liaoning Nutritional Association
第二條 遼寧省營養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營養學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社團,是黨和政府聯繫營養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我省營養學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團結組織廣大營養學科學技術工作者,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執行國家發展營養學科技事業的方針和政策。堅持民主辦會,充分發揮學術民主,促進營養學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營養學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營養學科學技術隊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營養學科技與經濟建設相結合,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服務;反映營養學科技工作者的意見,維護營養學科技工作者的合法利益,為營養學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務,為振興遼寧經濟服務。
第四條 本會將貫徹執行國家科學技術工作和營養保健工作的方針和政策,圍繞各個時期的營養學科學技術研究重點和我省營養學科學技術工作任務積極開展工作。堅持科技興省的戰略,樹立依靠科技進步面向經濟建設的思想;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的學風,發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基礎理論與營養保健實踐相結合,營養學科技理論與生產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全心全意地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優良傳統。
第五條本會是遼寧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遼寧省衛生廳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遼寧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六條 本會地址:瀋陽市和平區集賢街44—1,郵政編碼:110005。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工作任務: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營養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令、教育鼓勵會員努力工作,為全省廣大人民健康服務;
二、開展營養學學術交流,組織重點學術課題討論和科學考察等活動,加強學科間和學術團體間的橫向聯繫與協作。
三、開展營養學繼續教育,鼓勵和組織會員努力學習業務和不斷更新科學技術知識,提高會員和廣大營養學科技工作者的業務水平。
四、開展普及營養學知識活動通過科普講座、展覽、展示等活動,面向社會開展營養與健康等相關知識的普及宣傳工作,幫助群眾逐步樹立起科學營養觀,逐步養成科學飲食習慣,以提高百姓健康水平。
五、開展營養學科學技術的決策論證,提出營養學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議,接受政府部門和會員單位委託,承辦有關業務。
六、開展民間國際科技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的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開展營養科學技術的諮詢服務活動,舉辦營養科學技術展覽,大力推動營養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應用。
八、編輯出版發行有關的書刊和資料;
九、評選和獎勵優秀營養科技成果、宣傳和獎勵優秀營養學科技工作者,以及在科技活動和學會工作中作出優異成績的有關單位、本會專業委員會、學會工作者。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設會員和團體會員。
第九條 各類會員條件
一、會員 凡承認本會章程,符合下列會員條件之一者,均可自願申請為本會會員。
1.大專學歷以上、從事營養及相關工作的人員;
2.中專以上相關專業畢業,從事營養及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3.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從事有關本學科的組織管理工作的領導者
4.其他科學技術學會、協會或研究會的會員,符合 上述三項條件之一者可以跨會申請為本會會員。
二、團體會員 凡願參加本會活動,支持本會工作,與本會專業有關,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的醫療衛生、醫學教育醫學科研機構、輕工、農業、依法登記成立的社團,以及食品加工企業等。
第十條 入會程序:會員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經本會批准發證;具備中國營養學會會員條件者,我會向中國營養學會推薦,經中國營養學會批准併發中國營養學會會員證。團體會員由單位向本會申請,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發證。
第十一條 各類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
1 亨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亨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3 優先參加本會的學術活動。
4 優先取得學會的有關刊物和學術資料。
5 有向本會提出請求從事科學技術活動或參加國內國外學會交流的必要支持的權利。
6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 團體會員
1 有權參加有關的學術活動,優先取得有關資料。
2 可要求本會優先給予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3 可要求本會脅助舉辦培訓班及國內外學術會議。
4 享有本章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六項權利。
第十二條 各類會員義務
一 會員
1 遵守本會章程。
2 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3 參加本會組織的科技成果推廣科學普及和諮詢活動。
4 按本會章程定期交納會費。
二 團體會員 與會員義務相同.
第十三條 會員、團體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收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事違犯本會章程者,經本會或有關組織機構討論通過,予以除名,並追回會員證。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並通過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推舉名譽會長;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通過提案和決議;
七、決定終止事宜;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十七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召開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屆任期五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職權
一、執行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決定;
二、組織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決定各類會員的除名;
八、制定本會組織、學術、教育培訓、編輯工作細則,審批本會工作計劃。
九、審批新組建分科學會;
十、領導本會辦事機構開展工作;
十一、指導各市營養學會的工作;
十二、籌集本會活動經費;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能有效。理事會會議每兩年必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由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二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特殊情況也可以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任職年齡最高不得過七十周歲,秘書長為專職幹部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日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理事會從常務理事中選舉產生。會長、秘書長可以連選連任.任期最多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六條 本會當選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上述規定任職最高年齡和任期的,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應請示主管單位審查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以及理事會會議和常務理事會議;
二、檢查本會理事會會議和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決定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對外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會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之間的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人選以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選,報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卸任會長可推舉為下屆名譽會長,任期一屆。
第三十一條 本會設名譽理事。學術上有傑出成就,對本會工作有重大貢獻,不再擔任理事者,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同意,予以表彰或聘任為名譽理事,任期為一屆。
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酌情設立若干工作委員會,承辦理事會交付的任務。
第三十三條 本會按不同學科和專業,由常務理事會批准,設立分科學會,其名稱為遼寧省營養學會XX分科學會。分科學會是理事會領導下的分支機構,負責組織本學科學術活動。分科學會不另定章程和不另刻印章。分科學會實行委員制,委員會經民主協商推選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主任委員可連選連任,分科學會可聘任秘書報本會備案。
第三十四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學會辦公室等專職工作部門,組成本會辦事機構。
第三十五條 本會社團編製專職工作人員的任職、技術職稱、工資待遇視本會收支情況,保證鞏固發展本會必須經費之外,由常務理事會討論按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對各市營養學會實施業務指導,其名稱冠以市名稱(**市營養學會),在對外交往時,可使用遼寧省營養學會XX分會名稱。
第三十七條 在會員較多的基層單位,不是團體會員的基層單 位,可建立會員小組,未建立會員小組的單位可聘任聯絡員或工作 秘書,承擔與會員的聯繫工作。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八條 本會資產經費來源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二、衛生行政部門撥款;
三、國內外個人或單位、團體捐贈;
四、有關部門資助;
五、在本會業務範圍:召開學術會議、教育培訓、科技諮詢或服務、論證、鑒定、推廣等活動收入;
六、學會基金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條 本會經費屬集體所有,用於本會業務範圍的活動和發展事業,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條 本會的經費管理
一、本會實行常務理事會領導下制定民主理財管理制度,經費收支執行國家制定的有關科技社團的財經法規和制度;
二、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三、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會計人員;
四、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的有關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以及財政審計、銀行、稅務等部門的監督;
五、本會在理事會換屆改選或更換法人代表前,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六、本會的資產是公有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章程修改,須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會修改章程,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在15日內報請省衛生廳審查同意,並報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須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過,報省衛生廳審查同意,到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和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監督下.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會會徽沿用中國營養學會會徽。
第四十七條 本會章程須本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遼寧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