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參議院
法國參議院
法國參議院(法語:Sénat),法國兩院制議會中的一個議院(另一個議院是國民議會)。參議院議員不得超過348名,由間接選舉產生。任期為6年(原為9年),可連選連任。從2011年起,每三年改選半數參議員。
參議院不能被解散。參議院保證共和國的各個地方單位的代表性。
法國參議院在開會
參議員的任期為六年,在法國政治中他們參加立法,但是他們的決定可以被國民議會否決。參議院對政府的監督權力有限:雖然參議院可以向政府提問和公開調查結果,但是形式上參議院沒有制裁政府的權力。
法國參議院的狀態是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的憲法規定的。這部憲法最重要的更改在於加強總統和政府的權力,同時削弱議會的權力。法國政府擁有多種渠道來介入參議院的內部工作程序。因此在法國社會上始終有對參議院的批評,甚至有人質疑這樣一個虛弱的議會是否有必要。雖然總統可以在法律的授權下解散國民議會,但是參議院不能被總統解散,因為參議院要保證共和國的各個地方單位的代表性。
2001年的憲法修正給予參議院更多的自主權,把參議員的任期從九年縮短到六年,參議員的最低年齡從35歲降低到30歲。由於在選舉參議員時農村地區的選民佔多數,因此從1959年參議院設立以來它的多數始終代表市民階層和保守派。但在2011年9月25日舉行的法國參議院部分議員換屆選舉,一如此前法國媒體的大膽推測,由在野的左翼陣營獲得歷史性的勝利。從而首度打破了法國參議院自1958年第五共和國誕生以來都由右派把持絕大多數的局面。
法國國會由兩院組成,即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它們不同的選舉方式保證了最大程度地代表法國人民的不同政見。由兩院審議法案的方式提高了法案的質量,參議員們的經驗亦豐富了法案的內容。
約1890年的盧森堡宮。
1959至1981
夏爾·戴高樂親自設計了今天參議院的形勢,但是隨著時間的繼續他對這個參議院越來越不滿意。雖然從設計出發參議院就是保守的,但是內部分歧很大的參議院從很早開始就對總統和執政的戴高樂派進行批評,這些批評受到了國民議會左派的支持。但是憲法法院支持總統,把所有試圖給參議院更多權力的法案都駁回了。
1969年4月27日戴高樂試圖依靠全民公投把參議院的實權完全取消掉,他建議大多數參議員是任命的,而不是間接選舉出來的,此外他還建議參議院喪失其大部分立法功能。這個全民公投的失敗導致戴高樂辭職。雖然此後參議院也不斷受批評,但是這是最後一次真的試圖取消它。
瓦勒里·季斯卡·德斯坦當選后參議院的角色正好反過來。總統和參議院對向戴高樂派的國民議會多數。總統企圖加強參議院的地位,他與參議院的通訊比與國民議會的好,而且不時向參議院徵求意見。而參議院也同樣報答總統。比如在歐洲議會選舉時它把總統駁回的一項關於選舉經費的法案拖延到歐洲議會選舉后討論,而此時該法案已經沒有意義了。
1981至1986
1981年參議院面對一個社會黨總統和一個社會黨佔多數的國民議會。總統和國民議會使用所有規則中允許的手段來減少參議院的功能。比如它們把許多法案定義為“緊急”,來給予參議院很少的時間來討論這些法案,從而限制參議院的工作效率。而參議院則盡量破壞立法過程。比如1984年一項關於私有學校的金費的法案中參議院盡所有力量來延長該法案的討論。原因是因為該法案不得人心,因此參議院希望假如這件事情討論的時間久了公共輿論本身就會迫使政府自己撤回該法案。
1986年至今
1986年後國民議會和政府黨派不斷更變。1986年首次出現共棲:總統是社會黨人,國民議會多數黨派是戴高樂派,而參議院多數黨派是地區保守黨派。1988年上任的社會黨米歇爾·羅卡爾政府是一個少數派政府,它試圖聯合參議院,任命了六名過去的參議員為部長。但是此後不久政府與參議院之間的矛盾就又加劇了。這種狀況持續到1993年,市民階層黨派取代社會黨成為國民議會多數黨派,1995年雅克·希拉克繼弗朗索瓦·密特朗任法國總統。這樣一來在第五共和國歷史上首次政府和兩院的多數黨屬於同一黨派,行政和立法機關比較和睦工作。
1995年的憲法修正案給予參議員議員豁免權,議會期從六個月延長到九個月。此外參議院對自己議程的控制和對政府成員的提問權也擴大了。
法國參議院的院址位於巴黎第六區的盧森堡宮,由共和國衛隊(Garde Républicaine)保護。宮前的盧森堡公園是一個巴黎很有名的公園。盧森堡宮、盧森堡公園和盧森堡博物館均是參議院的財產。
從盧森堡公園的方向看法國參議院
這座宮殿是瑪麗·德·美第奇建的,但是她本人在裡面只住了幾年,此後她被黎塞留逼迫逃往荷蘭。路易十八在成為國王前曾在這裡住過,法國大革命時期的督政府在這裡辦公,拿破崙·波拿巴任執政的時候的府第也在這裡。此外在大革命期間它也被當作過監獄,丹敦曾經被關押在這裡。從拿破崙時期開始它被用作上院。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赫爾曼·戈林把它當作自己在巴黎的私人官邸。
現參議院有331名參議員(sénateurs)。2004年上任的參議院的組成如下:
313名參議員是由法國本土省份、科西嘉以及法國海外省份選舉的
一名來自新喀里多尼亞
一名來自法屬波利尼西亞
一名來自瓦利斯及富圖納群島
兩名來自馬約特
一名來自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
12名代表海外法國人
2010年選舉的參議院組成將有所變化:
326名參議員是由法國本土省份、科西嘉和法國海外省份選舉的
兩名來自新喀里多尼亞
兩名來自法屬波利尼西亞
一名來自瓦利斯及富圖納群島
兩名來自馬約特
一名來自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
12名代表海外法國人
參議員的選舉按照法國憲法第24條進行。各個省份的選舉團(collèges électoraux)召開選舉會議。選舉團中約5%的人是各級議員,其中包括國民議會議員、大區議院(Conseil régional)議員和省委員會(Conseil général)議員。大多數選民(約95%)是由縣鎮議會任命的。每個縣鎮的選民數目由其居民數目決定,但是不與居民數目成正比。
人口稀少的地方代表相對來說比較多,人口密集的地方代表相對來說比較少。31%的選民代表16%的住在人數少於1000人的鎮公民,而佔全國人口15%的住在人口超過十萬人的大城市的公民只有7%的選民。總的來說半數以上的選民僅代表三分之一的法國人。而且選民本身的選擇也不一樣:人口少於9000人的鎮通過鎮議會的多數來確定所有選民。人口高於9000人的鎮的選民則是按照各黨派在議會中占的比例選舉出來的。這個規定提高了小地方的多數派黨派的力量。而且選區的分化不及時,到2004年為止還在使用1976年劃分的選區,此後的行政區域改革一直沒有被顧及。
至2004年為止每三年選三分之一的參議員,因此參議員的任期僅部分交替。為此所有的省份被分為三組:A組由號碼為1至33的省組成,B組由號碼為34至66的省組成,C組由號碼為67以上的省組成。每次選舉時只有一個組參加。在同一選舉日內所有該組的參議員都被選舉。
從2004年9月開始參議院的選舉程序進行大規模改革:參議員的任期從九年減少到六年。每三年選舉一次的規則沒有改變,但是從2004年開始不是每次選舉三分之一的議員,而是半數的議員。2004年選出的議員有些已然任九年,有些則已經只任六年了。到2011年為止議員數目分兩期逐步提高:2008年提高到341名,2011年提高到346名。從2008年開始選舉向後推一年來協調地區和縣鎮的選舉。2008年選出的議員全部任期六年。通過這些改革參議院能夠更有效地介入政治。除此之外這個改革根據各個省份人口數量的更改調整了議員數量。
在大多數省份里選舉團選舉時分兩輪,而且每個選民可以把他的選票分為幾不同分量的部分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每個省份最多可以選舉四名參議員。雖然黨派可以推薦候選人名單,但是選民可以將他們的選票投給單一候選人。假如一名候選人在第一輪中獲得半數以上的選票的話那麼他就已經被選中了。在第二輪中得票數量最多的人當選。在法國100個省份中人數最多的五個省份(諾爾省、巴黎、羅訥河口省、羅訥省和加來海峽省)有五名參議員,他們是直接通過選舉團多數選票當選的。
由海外法國人選舉的12名參議員是由海外法國人會議(Assemblée des Français de l'étranger)選舉的。從1982年開始這個會議有172名成員,其中150名是由駐外國的外交機構推選的,22名是由外交部任命的。這12名參議員本身也是該會議的成員。
現參議員的任期為六年或九年不等,理論上他們可以無限次連任。候選人必須至少30歲(2004年前35歲)。一些高級官員如省長(préfet)、大區區長、省級的法官、警察局局長、檢察官和政府任命的總檢查(Inspecteurs généraux)不準候選參議院。
部長,從1972年開始國有企業的經理以及主要為政府機關服務或者獲得政府補貼的私有企業的經理可以參選,但是必須在當選后一個月內卸職或者放棄他們的國民議會議員身份。
參議員的選舉程序使得農村地區的政治家比較容易入選,他們往往還兼任地區性的職務。比如1993年90%的參議員兼任縣鎮職務。2008年時參議院議長同時也是孚日省省議院的議長和馬賽的副市長。
參議院的成員相對而言比較穩定。平均每三年最多更改其中的六分之一。由於參議員的任期比較長,因此政治潮流的變化在參議院里很慢才體現得出來。往往參議員都是已經長期從事政治(比如部長或者國民議會議員),最後作為參議員結束他們的政治生涯。往往在上次國民議會或者歐洲議會選舉中落選的候選人會被選入參議院。1999年參議員的平均年齡為61歲,比國民議會高約10歲。
參議院是法國立法機構的一部分,因此它最重要的任務在於立法和監督政府。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它主要起一個顧問作用,而且往往政府也自己來理解它的勸誡。因此參議院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往往也由其它政治機構中哪個黨派佔多數決定。假如國民議會中的多數黨派與執政黨不同的時候它往往可以支持政府或者支持國民議會,由此達到一個比較大的作用。假如政府執政黨也是國民議會中的多數黨派,而且執政黨與參議院多數黨派不同的話它往往只能起一個批評和拖延的作用。假如兩院的多數黨派也是執政黨的話它一般起一個顧問和緩和的作用。
根據法國憲法,參議院的權力和國民議會的權力不一樣。參議院可以提交新法律或者建議修改已有法律。要使得一部法律被通過,參議院和國民議會理論上一致通過。假如兩院之間有意見分歧,則國民議會能夠壓過參議院。除此之外參議院和國民議會可以各派60名議員組成憲法會議(Conseil constitutionnel)來審查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憲法。
1958年頒布的憲法大大地限制了議會的立法權。它包含著一個非常明確規定的內容範圍。只有在這些範圍里議會有立法權,其它方面全部是依靠政府法令來管理的。假如議會決定設立一個在這些範圍外的法律的話憲法會議必須阻止該法律的施行。議會擁有立法權的範圍包括:
公共自由
刑法
稅務
財務
國防
行政管理
教育
私人財產
勞工
社會保險的財務(從1996年開始)
實際上政府有許多機會可以介入立法過程,因此實際上由議會發起的立法幾乎從來沒有被通過過。比如假如該法案會導致公共收入降低或者公共支出提高的話,政府有權宣布一部法案無效。此外政府還可以加速立法過程。它可以將一部法案定義為急迫,這樣議會就沒有那麼多時間來討論這部法案了。同樣的政府也可以拖延立法過程。在特殊情況下政府也可以將一部法案的通過與否與信任投票聯繫到一起。在這種情況下國民議會必須在24小時內對政府進行信任投票(motion de censure),否則的話該法案自動生效。最後總統也可以將一部法案直接提交全民公投,由此繞過議會。
與國民議會的關係
在一部法案生效前兩個議院必須批准。政府決定哪個議院首先批准該法案。只有在討論政府預算的時候參議院總是在國民議會後。
由於兩個議院必須批准法案,而且該法案必須在批準時字字相同,因此一般在立法過程中一部法案會在兩院之間多次穿梭(navettes):一個議院討論修改了法案后提交給另一個議院,而這個議院又進行修改,重新提交給第一個議院。儘管兩院都批准了一個法案,總統依然可以把該法案或其中部分交回給議院再次討論。
假如兩院無法達成共識的話政府可以設立一個調解委員會(Commission Mixte Paritaire),這個委員會由七名參議員和七名國民議會議員組成。但是政府不必須設立調解委員會,實際上它也可以讓一個法案這樣在兩院之間僵死掉。假如調解委員會也無法達成共識的話國民議會可以壓倒參議院。根據兩院的多數組成不同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在約不到百分之一或者至約6%的情況下出現。這樣一來實際上國民議會的權力比較大一些,但是只有在政府允許的情況下。例外情況是憲法更改或者國家組織方面的法律,在這些問題上國民議會不能壓倒參議院,也就是說兩院平等。
法案
政府(projets de loi)和議會兩院(propositions de loi)均可以提交法案。但是參議院不能強迫國民議會討論它提交的法案,因此參議院在這方面的力量有限。從1959年至1995年法國制定的3522個法律中只有112個是由參議院提交的。議會兩院均可以更改另一院提交的法案,這樣參議院在提交法案方面的虛弱至少部分受到補償。在1990年代後半頁參議院每年成功地提出了約2000個更改建議。
參議院最重要的更改法案的手段是讓一部憲法會議檢查一部法案是否符合憲法。在法國只有在法案還沒有正式公布的時候能夠進行這樣的檢查。從1974年憲法修正以來不僅參議院議長有這個權力,而且假如有60名參議員或者60名國民議會議員提出這個要求,那麼該法案就要被審查。這樣一來反對黨也有要求審查法案的能力,而且也非常經常地使用這個權力。
憲法修正
按照法國憲法憲法修正有兩個方法:通過全民公投或者通過法國議會大會(Le Congrès du Parlement français),這個大會由所有參議院和國民議會的議員組成。政府可以決定選擇哪個方法。至今為止除了一個例外(總統任期從七年降低到五年)所有的憲法修正都是通過議會大會達成的。此外參議院議長可以任命九名憲法法院(Conseil constitutionnel)中的三名。
議院有監督政府工作的義務,其最主要的方式是討論政府工作報告。此外參議員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向政府提問,政府必須回答這些提問。從1995年的憲法修正開始每周至少可以有一個這樣的口頭提問小時。也就是說每個參議員都可以強迫政府討論對它來說尷尬的問題。此外每年參議院就政府工作做出不同的報告。
參議院可以組織調查委員會,這樣的委員會擁有廣泛的收集證據和公開審問的權力。但是它只能調查已經被司法機構調查過的事件,此外它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六個月。
參議院不能像國民議會那樣解除政府。參議院只能對總理進行信任投票,但是其結果對總理沒有任何必然效應。總統只有在其行為“與他的職務不相容”或者賣國的情況下才能被議會撤職。總統能夠解散國民議會,但是不能解散參議院。
假如總統決定解散國民議會或者進入緊急狀態的話他必須事先與參議院議長商量。
共和國人黨黨團 | 146 |
社會與共和黨團 | 78 |
中間聯盟黨團 | 50 |
共和國前進黨黨團 | 21 |
歐洲社會民主聯盟黨團 | 21 |
共產、共和、公民和生態黨團 | 15 |
獨立人士“共和國與國土”黨團 | 11 |
無黨派人士 | 6 |
每次參議院被部分重選后(即每三年)議長也被重選。假如憲法會議確認法國總統因重病、辭職或者死亡無法繼續任職的話參議院議長在新總統當選前代任總統。至今為止這個情況發生過兩次:1969年夏爾·戴高樂辭職后阿蘭·波厄代任,1974年喬治·讓·雷蒙·蓬皮杜逝世后阿蘭·波厄再次代任。
現任議長是熱拉爾·拉爾謝,副議長是讓-克勞德·戈丹。
——文化事務委員會
——經濟事務委員會
——社會事務委員會
——外交、國防和武裝力量委員會
——財政、預算控制和國民經濟統計委員會
——憲法、立法、普選、規章和行政管理委員會
參議院的選舉程序優惠在小地方強的黨派。因此從它成立以來市民階層和保守派黨派始終占明顯多數。與國民議會相比社會黨的席位比例明顯少。小黨派如法國共產黨或綠黨的席位數比在國民議會少數倍,國民陣線根本沒有進入參議院。
在保守派黨派中在地方比較強的黨派在參議院比較強,而比較中央集權的黨派則在國民議會比較強,在參議院則屬於少數黨派。
不過在參議院里保守派黨派的分裂比在國民議會嚴重。一些在國民議會中小的黨派在參議院里長期起很大的作用。在參議院里黨派聯盟也往往與在國民議會不同。基督民主黨和戴高樂主義黨才和人民運動聯盟一起組成了一個保守派聯盟。而左翼激進黨則喪失了席位。
在日常工作中參議員的自由度比國民議會大,尤其是在參議院里有許多已經合作很久,而且沒有更長遠的生涯規範的議員了。各個黨派之間的關係比較好,互相之間的競爭不像在國民議會裡那麼強。
從1995年開始議院的會議期是從十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到六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假如政府或者國民議會要求的話法國總統也可以在會議期外召開全議會特別會議。假如國民議會被解散,新的大選要進行,或者法國總統按照憲法第16條採取特別特權的話參議院自動特別召開。
法國參議院會場
一開始參議員擁有很大的自由。演講時間往往是沒有限制的,一些參議員和委員會往往可以遠遠躍出他們的工作範圍,在討論時參議員有很多權益。但是在1980年代里反對黨開始越來越多地使用這些權利來拖延和打亂政府計劃,因此政府才改變了會議規則。一般演講次數和長度有限,對法案修改的建議可以比較簡單和迅速地被駁回,議長也擁有比較多的權力來懲罰議員。
盧森堡宮,參議院開會地點
現參議院里有以下議會組織:人民運動聯盟組由人民運動聯盟和其他一些小黨派和從法國民主聯盟改為人民運動聯盟的議員組成。中央聯盟由法國民主聯盟的議員組成。歐洲民主和社會集會由極端黨、左翼激進黨等左翼黨派組成。社會主義組是社會黨和綠黨的組織。法國共產黨與共和與公民運動組成一個組織。
《世界報》,2004年4月22日,Bertrand Poirot-Delpech,《O Tannenbaum!》:… Au dernier Noël de l'occupation allemande à Paris, c'est d'un toit proche du Sénat que tombait ce bruit dont on sait aussitôt qu'on ne l'oubliera pas. L'armée de l'air hitlérienne avait installé des cabanes sur plusieurs immeubles avoisinant le jardin du Luxembourg, pour dissuader les Alliés de bombarder le siège de son état-major. … Un jour, on avait vu le maréchal Goering pénétrer dans le palais de la Présidence, en grand uniforme rechampi de blanc, ses bajoues déferlant sur ses nombreuses décora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