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工作和行使職權的主要方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會議概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會期一般在15天左右。近3000名代表按各選舉單位組成35個代表團出席會議。全國人代會要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才能舉行。
正式會議舉行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召開預備會議,選舉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會議議程和關於會議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主席團主持全國人大會議。會議正式開始后,召開大會全體會議和代表團會議。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有關報告;聽取有關議案的說明;對各項報告和議案進行表決,作出決定;如有人事事項,還要依法選舉或決定任命中央國家機關組成人員等。在大會期間,一般要召開若干次大會全體會議。代表團會議包括代表團全體會議和代表團小組會議,它是審議有關報告和議案的主要會議形式。在代表團會議上,代表們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對審議的事項充分發表意見,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人代會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大會表決議案,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憲法的修改,由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表決議案一般採用按電子錶決器方式,選舉有關人選和通過憲法修正案採用投票方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公開舉行。不是全國人大代表的有關方面負責人和全國政協委員,根據法律規定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以列席會議。大會全體會議還設有旁聽席,邀請外國駐華使節旁聽大會全體會議。大會正式召開前,舉行新聞發布,向中外新聞媒體介紹會議的有關情況。在會議期間,還舉行若干次記者招待會,邀請有關方面負責人,以及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回答中外記者感興趣的問題。

歷次會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54年9月~1959年4月)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59年4月~1964年12月)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64年12月~1975年1月)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75年1月~1978年3月)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78年3月~1983年6月)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徠983年6月~1988年4月)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88年4月~1993年3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88年3月~4月)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93年3月~1998年3月)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98年3月~2003年3月)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3年3月~2008年3月)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8年3月~2013年3月)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13年3月~2018年3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2016年3月5日~16日)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18年3月~)

兩會科普


「政協會議為什麼比人大提前開」
一般而言,政協會議比人大會議要早1-2天舉行,這主要是為了保證政協履行其職能。根據政協章程,全國政協會議開幕當天要聽取全國政協主席代表政協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次日則預留給政協委員們做分組討論之用。
「“屆”和“次”究竟放哪?」
“屆別”和“界別”
“屆”是從時間上說的,指的是九屆、十屆、上屆、本屆等等。“界”則是針對政協委員的工作領域分類而言,如“經濟界委員”等,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共有34個界別。
“屆”和“次”
正確的表述是:“X屆全國人大X次會議”,“全國政協X屆X次會議”。2019年全國兩會的全稱,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