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宗教

2003年伯爾曼所著圖書

法律賦予宗教以其社會性,宗教則給予法律以其精神、方向和法律獲得尊敬所需要的神聖性。在法律與宗教彼此分離的地方,法律很容易退化成為僵死的法條,宗教則易於變為狂信。

內容介紹


法律不只是一套規則,它是人們進行立法、裁判、執法和談判的活動。它是分配權利與義務、並據以解決紛爭、創造合作關係的活生生的程序。
宗教也不只是一套信條和儀式,它是人們表明對終極意義和生活目的的一種集體關切——它是一種對於超驗價值的共同直覺與獻身。
法律有助於為社會提供維持其內部團結所需要的結構和完型;法律以無政府狀態為敵。宗教則有助於給予社會它面對未來所需要的信仰;宗教向頹廢開戰。
法律以其穩定性制約著未來;宗教則以其神聖觀念向所有既存社會結構挑戰。然而,它們同時又互相滲透。一個社會對於終極之超驗目的的信仰,當然會在它的社會秩序化過程中顯現出來,而這種社會秩序化的過程也同樣會在它的終極目的的意識里看到

作者簡介


哈羅德J.伯爾曼,Emory大學法學院Robert W.Woodruff講座教授。曾任哈佛法學院James Barr Ames講座教授。精於比較法律史、法理學、俄國法及國際貿易法

書籍目錄


主編者言
增訂版譯者前言
死亡與再生:新世紀的曙光(代譯序)
中譯本序
原序
導言
1 法律中的宗教
2 基督教對西方法律發展的影響
3 宗教中的法律
4 超越法律、超越宗教
附錄一 一種世界秩序發展中的法律與宗教
附錄二 千禧年視角下的西方法律傳統:過去與未來
附錄三 展望新千年的世界法律

名言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