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272-2011
GB 19272-2011
本標準代替GB 19272-2003《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標準名稱修改為《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室外健身器材的術語和定義、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標誌、包裝、運輸、貯存、管理與維護。
本標準適用於室外健身器材。
標準號: | GB 19272-2011 |
中文標準名稱: |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 |
英文標準名稱: | Safety for outdoor body-building 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 |
發布日期: | 2011-09-29 |
實施日期: | 2011-10-01 |
標準狀態: | 現行 |
國際標準分類號(ICS): | 室外和水上運動設備 (97.220.40); |
中國標準分類號(CCS): | 體育設施及器械(Y55); |
自1997年起,國家體育總局就用體育彩票公益金,在我國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建設以“健身路徑”為標誌,面向大眾、方便群眾健身的“全民健身工程”,使群眾健身條件得到極大改善。截至2002年,“全民健身工程”已經實施了六批,國家體育總局先後從本級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提取29187萬元,加上地方各級體育彩票公益金共計投入6億餘元,在全國建成3531個“全民健身工程”設施。
同時,國家體育總局自1999年至2002年已連續四年分四批共投入近1400萬元,向中央國家機關和北京一些貢獻大、影響大、受益面大的部門和單位捐贈健身路徑259條、體質監測器材120套、小籃板170塊。
“全民健身工程”建設,使數以千萬計的群眾從中受益,不僅使人民群眾參加體育健身的條件得到了改善,而且美化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環境,增強了社會凝聚力,促進了群眾體育事業的發展,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和擁護。
由於室外健身器材的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傷人事故屢有發生,為配合GB 19272-2011標準的制定,從1999年開始,在近3年的時間裡,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受國家體育總局的委託,在全國範圍內,對室外健身器材進行了全面的檢驗和檢查。檢查中發現室外健身器材存在10大質量問題,這是室外健身器材生產企業在實施標準的過程中尤其應該引起重視的。
1.產品設計。室外健身器材的設計應符合人體生理特點。如太空漫步機,兩腳踏板之間的寬度只有符合兩腳與肩同寬運動最為舒適的設計最合理,但很多產品的設計,距離有大有小;每個踏板前邊和內側都應有高出踏板平面30mm的防滑凸台,以防腳滑脫后造成磕碰或撞傷,但近半數的產品都沒有。
2.運動部件結構。運動部件與固定桿件的擠夾間隙,相對運動間隙不應出現9.5mm~25mm的尺寸結構,即要麼小於9.5mm,要麼大於25mm,因為在9.5mm~25mm尺寸段中的間隙極易造成對手指或手臂的剪切或擠壓。檢測發現,多家產品存在擠夾間隙的運動結構問題。
3.運動部件的限位。以盪椅為例,檢測發現,由於沒有任何限位,大部分產品無限增大運動幅度,造成健身者從座椅上滑落,而盪椅的返回速度又很快,容易將人打傷、打殘甚至致死。
4.配件材料。有些企業為降低成本,在產品上大量使用玻璃鋼配件,如座板、滑道和按摩盤等,滑梯的滑道大都採用玻璃鋼材料,而滑梯的使用頻率最高。有的滑道用了不到半年的時間就將表層的環氧樹脂磨掉,裸露出玻璃絲,在炎熱的夏天,孩子們都穿著小裙子或短褲在上面坐滑,極易將玻璃絲扎入皮肉中,造成紅腫傷痛,而且難以取出和治療。
5.活動部件的耐久性和防塵性。轉動部件在室外健身器材中應用較多,一般都使用軸承,經過防塵防水密封處理的優質軸承對降低雜訊,提高器材的使用壽命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檢測發現,由於軸承直徑過小,承載能力差,無防塵防水結構,使用不到一年就損壞了,根本難於保證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4年使用期限。
6.防盜性能。室外健身器材使用連接框架結構的螺釘螺母應緊固,並且有防鬆動和防盜功能,不能使用一般的六角螺栓,一方面避免使用者受到意外划傷或傷害,另一方面還要防止器材被不法分子隨意拆件,使產品無法正常使用。
7.標示牌。室外健身器材新產品開發速度快,廠家應及時配置必要的標示牌內容,防止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傷害。檢查發現,一些企業只注意做綜合告示牌,而忽略了在每個器材上貼上標示牌,而且標示內容極為簡單,根本起不到指導運動的作用。
8.塗飾層要求。部分企業選用塗料沒有考慮室外紫外線長時間照射的問題,致使塗層很快脫色,很多桿件的塗層嚴重脫落或鏽蝕,既影響了使用效果,也容易成為安全隱患。
9.立柱直徑。我國室外健身器材的立柱直徑一般要大於110mm。過小的直徑不僅難以承載大的運動負荷,而且由於健身者意外跌倒與器材碰撞時的接觸面積小,往往會造成傷害。但檢查發現,還有個別企業生產110mm以下立柱直徑的的室外健身器材。
10.器材的安裝與地面處理。很多事故的發生不是因為器材本身的質量,而是安裝不當造成的。檢查發現,部分產品由於砂石配比不合理,埋入深度達不到要求或是地坑挖成蘿蔔坑上大下小,而造成器材在使用中傾倒而碰傷或碰死人的事件。一些比較高大的或僅由立柱支撐的器材,如太極推手、高低桿、手攀雲梯等,有的安裝者使用膨脹螺栓固定,而沒有進行深埋處理。更有甚者,有些器材直接安裝在水泥、便道磚之類的硬質地面上,極不安全。
程耀光(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副主任): GB 19272-2011
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在於:產品發展快,企業在沒有充分理解產品特性和要求的情況下,盲目跟風而上,互相模仿;部分個體或小型企業的設備陳舊、工藝落後、技術力量薄弱;有一定的技術力量、但檢測手段欠缺的中小企業,產品質量雖然在提高,但是由於資金有限,往往是先購置設備組織生產,單靠技術人員或憑經驗把關,待賺錢后逐步購置檢驗儀器和設備,其產品質量與消費者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GB 19272-2011標準覆蓋的產品
單杠、雙杠、鞦韆、盪椅、天梯、肋木架、太空漫步機、健騎機、跑步機、橢圓漫步機、戶外康復器、戶外按摩機、組合訓練器、仰卧起坐床、蹺蹺板、爬繩、爬桿、吊環、網牆、攀岩牆、踏樁、平衡木、浮橋、浮動踏樁、滑道、摸高橫樑、懸空轉輪、彈振壓腿器、固定式兒童滑梯、兒童組合樂園。
10項強制性要求
標準對各類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要求十分詳盡,包括基本要求、外形和結構設計要求、主要零部件靜負荷能力要求、整機穩定性要求、彈力性能要求、安全警示要求、器材安裝及場地要求、安全使用壽命及疲勞性能要求、環保要求和表面質量要求等共計10個方面。此外,10項要求的試驗方法以及產品的標誌和使用說明也是強制性的。
5種情況須警示
器材存在下列現象時,應予以安全警示:
1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時;
2對某些特定或限定的人群不適用時,如需要照管的老人、幼兒、病人、殘疾人等;
3需要對運動鍛煉的人數和質量進行限制時;
4需要對競技練習、特殊技巧等運動形式或運動強度的鍛煉進行限制時;
5其他需要警示的內容和事項。
使用年限最長6年
再過不到半年的時間,《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將正式實施。標準的實施,使現在正在使用的室外健身器材的維護顯得尤為突出。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因為《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對安全使用壽命提出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即使那些室外健身的愛好者,也未必留意過器材的使用壽命。
安全使用壽命分3類
第一類是具有杠面彈力性能的單杠和雙杠。由於操作者健身運動時離地較高,具有一定的運動難度和危險性,而且長時間反覆使用造成的彈性變形,容易使橫杠產生疲勞裂紋和斷裂,在參考競技型單杠安全使用年限1年的基礎上,規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為兩年。
第二類是具有轉動、擺動或滑動等含有各類活動性零部件的器材,如漫步機、鞦韆、盪椅、蹺蹺板等器材,由於在使用過程中,各類活動性零部件有經常性的磨損現象,參考一般機械設備正常的使用壽命,在戶外環境並設定在基本無人日常管理的使用條件下,結合正在使用中的室外健身器材的使用壽命,確定這類器材的安全使用壽命為4年。
第三類是其他無任何活動性零部件的穩固性器材,如固定式踏樁、平衡木(實際上是鋼鐵部件)、固定式的階梯、攀岩牆、仰卧起坐床等,由於不存在各部件的磨損、碰撞等現象,在戶外環境並同樣設定在基本無人日常管理的使用條件下,將其安全使用壽命確定為6年。
以人為本的標準
《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規範的產品不是針對特定人群的,制定這項標準的一個重要背景是推進全民健身運動,以人為本的人字,是個大寫的人,包括每一個人。
在產品設計上,該標準主要對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限定和要求:
1.器械外部人體易接觸或可能接觸的稜角、邊緣和各相關表面的銳邊、毛刺;
2.可能對人體產生的擠壓、剪切和碰撞的活動性零部件;
3.可能產生的鬆動、磨損和被盜竊的零部件的結構;
4.器械相關尺寸如最高高度尺寸、防護機件尺寸、運動間距尺寸等;
5.器械相關零部件的材質和規格。
這項標準各項技術指標的確定,都有嚴格的依據。了解這些依據,對公眾認識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性能至關重要。
最重要的依據是《中國成年人人體尺寸》國家標準中人體尺寸的相關數據,並以36~60歲的男性,且其百分位為99的數據為標準,即只差一個百分點,就達到最大值。例如,這項標準規範的室外健身器材可以讓體重90kg(包括衣服重量5kg)、身高1830mm的健身者安全舒適地健身。對兒童的體重,在多次對小學、初中範圍的兒童進行實際測試和統計分析,按成人最大標準體重的2/3即60kg,即體重達60kg的兒童可以安全舒適地健身。各類器材和部件承受的重量,是經嚴格計算后確定的運動狀態下的承受重量。再如,對座板、腳踏板、手握梁(杠)的受力面積,標準參考了男性人體最大裸體坐姿的最大臀寬、最大雙腳面積、最大手寬尺寸確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本標準對室外健身器材安全使用壽命的確定,是在基本無日常管理的條件下,目的是最大程度地保證室外健身運動的安全,體現了標準制定、審查、批准發布等部門和標準起草組成員從最壞處著想,讓企業向最好處努力的良苦用心。實際上,國家體育總局對室外健身器材的日常維護是有明確要求的,標準設定的這個條件,並不是說達到標準要求的產品就可以放鬆日常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