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溪奏議》·十四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明王瓊撰。
瓊字德華,太原人,
成化丙戌進士,官至吏部尚書,謚恭襄,事迹具《
明史》本傳。是書刊於
嘉靖甲辰,皆其官兵部尚書時所上,故又名《本兵敷奏》。分地為卷。首
京畿,次遼薊、
宣大、三關,次陝西、延寧、甘肅,次山東、河南、四川、
南畿、兩浙、
湖廣,次
江南,次閩、粵、雲、貴,又次則清軍、驛傳、
馬政,而以《雜行類》終焉,共十四卷。《明史·藝文志》作四卷,殆刊版誤脫“十”字歟。史稱正、嘉間,瓊與
彭澤皆有才略,相中傷不已,亦迭為進退。而瓊險忮,公論尤不予。
楊廷和《視草餘錄》亦痛詆之。蓋其才幹足稱,而心術則不足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