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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承

國民黨陸軍中將

陳繼承(1893-1971),別號武民,江蘇靖江人,國民黨陸軍中將。早年先後就讀於江蘇陸軍小學、陸軍第四中學、保定軍校。

參加兩次東征,后調任黃埔軍校教導團第四團團長。1924年被聘為黃埔軍校中校教官。北伐戰爭后升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二師師長。

后歷任洛陽衛戍司令、中路軍第二縱隊指揮官、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教育長、軍政部次長兼四川省軍官訓練團主任、重慶衛戍副總司令、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第十一戰區副司令長官兼北平前進指揮所主任、保定綏靖公署副主任,北平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華北剿匪總司令部第一副總司令、南京衛戍總司令部總司令、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委員。

人物生平


陳繼承1893年6月11日出生,父鍾瑞,是清末秀才。母謝氏,靖江縣西來鎮人。
陳繼承自幼入家塾,家鄉儒師楊逸清是他的啟蒙老師。14歲畢業於江蘇陸軍小學堂第三期,后入陸軍第四中學(位於南京)第三期,其間加入中國同盟會。
1909年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后,秘密赴廣州企圖再次發動起義,因未果而回到江蘇。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之後,於南京從事光復活動。
1912年後,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參加了國民黨的秘密軍事聯絡行動。
1914年1月,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步兵科,於1916年5月畢業。畢業后,被分發到北洋陸軍第七十二混成旅第一團第一營擔任見習官,不久回到家鄉。在家鄉,曾任靖江縣商會武裝民團教官,其間同原配張志輝結婚。
1918年10月,受連襟趙伯先(又名趙琛)舉薦,並應陸軍小學堂同學李明揚之邀,赴廣東。
1921年,任駐粵贛軍總指揮部副官,駐粵建國贛軍第一師步兵團連長、營營長支隊參謀長。

任教黃埔

陳繼承早期照片
陳繼承早期照片
陳繼承自幼入家塾,家鄉儒師楊逸清是他的啟蒙老師。
14歲畢業於江蘇陸軍小學堂第三期,后入陸軍第四中學(位於南京)第三期,其間加入中國同盟會。
1909年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后,他秘密赴廣州企圖再次發動起義,因未果而回到江蘇。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之後,陳繼承於南京從事光復活動。
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他參加了國民黨的秘密軍事聯絡。
1914年1月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步兵科。
1916年5月畢業后,被分發到北洋陸軍第七十二混成旅第一團第一營擔任見習官,不久回到家鄉。在家鄉,他曾任靖江縣商會武裝民團教官,其間同張志輝結婚。
1918年10月受連襟趙伯先(又名趙琛)舉薦,並應陸軍小學堂同學李明揚之邀,赴廣東。
1921年任駐粵贛軍總指揮部副官,駐粵建國贛軍第一師步兵團連長、營營長支隊參謀長。
1924年5月任黃埔軍校教授部戰術教官。10月任黃埔軍校教導團第一團(何應欽任團長)第二營營長。11月在廣州與吳慕墀結婚。
1925年1月任黃埔軍校第三期入伍生總隊第一營營長,任內率部參加平定廣州商團叛亂及討伐滇桂軍閥的戰鬥。革命軍第一次東征時,他奉命率一個營防守廣州的東郊。同年5月兼任黃埔軍校本部戰術教官。

東徵到北伐

1925年8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二師(王懋功任師長)第六團團長,任內參加第二次東征。同年10月惠州戰役中,他改任第二師第四團團長,率部參與討伐陳炯明部的河源、華陽戰鬥。
1926年7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王柏齡代理軍長)第二師(劉峙任師長)第四團團長,率部參加北伐,攻克汀泗橋,戰後因功升任第二師副師長。1926年12月,他任第一軍第二十二師師長,率部參加武昌戰鬥。不久,他率部參加南昌戰鬥,任北伐東路軍(何應欽任總指揮)第二縱隊第二十二師師長。此後他率部開赴浙江、上海等地。
1927年夏,他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何應欽任軍長)第二十一師師長,率部參加第一次渡江北伐津浦路諸戰役,
1927年8月他參加龍潭戰鬥。9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蔣介石兼任總司令)第一路軍(何應欽任總指揮)第九軍(顧祝同任軍長)第二十一師師長,再度率部渡過長江,參加第二期北伐。
1928年7月國民革命軍編遣后,第九軍縮編為第三師(錢大鈞任師長),陳繼承任副師長。不久,兼任江南剿匪司令部副司令官。
1929年1月師長錢大鈞調離第三師,陳繼承出任第三師代理師長。9月任第三師師長,率部赴廣東支援粵軍陳濟棠部同張桂聯軍作戰。
1930年1月獲三等寶鼎勳章。5月參加中原大戰,任討逆軍南路集團軍(劉峙任總司令)第三師師長,於邢台擊敗石友三部。
1931年1月獲二等寶鼎勳章。

參加剿共

1931年7月代理陸軍第一軍軍長,兼河南洛陽衛戍司令部司令官。
1932年6月任陸軍第一軍軍長,兼任豫鄂皖三省邊區剿匪總司令部(蔣介石任總司令)中路軍(劉峙任總司令)第二縱隊指揮官,指揮中央軍第二師、第三師、第五師、第八十師對鄂豫皖蘇區紅四方面軍展開第四次圍剿。12月兼任豫南特別區善後委員會副委員長、豫南清剿區指揮部指揮官、河南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
1933年7月任贛粵閩湘鄂剿匪軍西路軍(何鍵任總司令)第三縱隊司令官,率陸軍第三十六師、第五十師和三個步兵旅參加對紅一方面軍及中央蘇區的第五次圍剿。
1934年11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駐贛綏靖主任公署(顧祝同任主任)第四綏靖區司令部司令官,率部駐江西修水,領導陸軍第二十六師、第三十三師、第五十八師以及四個旅和一個憲兵團。
1935年4月獲國民政府任為陸軍中將。
1935年4月10月任湘鄂贛邊區剿匪總指揮部總指揮。10月任武漢警備司令部司令官。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
1936年7月9日獲國民政府頒國民革命軍誓師十周年紀念勳章。11月獲二等雲麾勳章,任豫鄂陝邊區綏靖公署主任。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時,陳繼承夫婦同蔣鼎文陳誠、萬耀煌等高級將領被扣在西京招待所。12月27日,陳繼承夫婦與被扣留的15個人乘福特飛機自西安返南京。

抗日戰爭

1937年4月接替張治中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蔣介石任校長)教育長,並曾兼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本部教育處處長。
抗日戰爭爆發后,陳繼承負責將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本部遷往中國西南,仍任該校教育長,併兼任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軍官教育隊隊長。
1938年2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事訓練部次長。
1939年春兼任四川省黨政軍幹部訓練團主任、四川新兵補充訓練總處處長等職務。同年夏主持組建第十四、第二十五補充兵訓練總處。
1942年初分別被改編成陸軍新編第三十三師、新編第三十師。5月被免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教育長一職。此後他在重慶閑居近兩年。
1944年春經劉峙推薦,任重慶衛戍總司令部副總司令。12月調任川鄂陝甘邊區總司令部總司令等職務。
1945年2月調任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駐湖北恩施。3月獲一等雲麾勳章。5月20日到重慶參加了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中央執行委員。

國共內戰

抗日戰爭結束后,1945年10月10日陳繼承獲忠勤勳章。後來,他出任第十一戰區第一副司令長官,兼北平前進指揮所主任,在北平主持華北日軍受降。
1946年5月獲勝利勳章。8月任擴編以後的北平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11月獲美國政府所頒自由勳章
1947年1月獲光華甲種一等獎章。2月第十一戰區司令長官部撤銷,改任保定綏靖公署副主任,兼保定綏靖公署北平指揮所主任、北平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等職務。12月1日保定綏靖公署同張垣綏靖公署合併為華北剿匪總司令部(傅作義任總司令),陳繼承任第一副總司令,后因同傅作義發生矛盾而被調離。
1948年10月30日任南京衛戍總司令部總司令。
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下野之後,調任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戰略顧問委員會委員。同年春先後隨台灣地區政府遷往廣州、重慶,後來遷居香港。

台灣生活

1950年5月奉召來到台灣,仍任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戰略顧問委員會委員等職務。10月退役,此後任台灣招商局顧問、台灣交通銀行監察等職務。
退休后,他鍛煉身體並練習書法。
1971年12月10日病逝於台北,葬於台北陽明山麓,其墓碑為蔣介石親筆題寫。

個人作品


作品名稱出版時間出版社備註
《操典綱領釋義》1930年10月(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黃埔小叢書)
《青年將校之德性與技術》1939年4月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黃埔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