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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終

韋應物詩作

這首《送終》詩,是抒寫送葬的場面和詩人慘痛的心境的。

作品賞析


這首詩並沒有什麼驚人之筆,只是質樸地敘寫了整個送葬過程:選定日子,靈柩出發,出了長安南門,遠望墓地鬱郁蒼茫,日暮時到達墓地后,詩人失聲痛哭,露宿守靈。次晨封墓完畢,詩人凄凄惶惶與妻子的遺體訣別,孩子們知道從此永遠失去母親,牽著父親的衣裳哀哀哭號而不忍離去。詩人最後說:“葬事雖然辦得十分草率匆忙,但這個日子我是永遠難以忘記的!”
全詩信口而出,不加修飾,不用典故,卻真摯哀婉,凄惻動人。在藝術上,《送終》詩最感人之處在於敘事時筆端充滿感情,“淋漓傾注,宛轉側折”,分不出究竟是在敘事,還是在抒情,情與事已經渾然一體,水乳難分。而敘事時又十分簡凈,抓住典型細節決不作瑣細的現象羅列,這樣寫,既避免了繁冗拖沓,又不至於空泛粗疏。讀了“獨留不得還,欲去結中腸。童稚知所失,啼號捉我裳”這幾句詩,一群孩子牽住一位凄凄惶惶的父親悲啼的情景如在眼前,令人頓灑同情之淚。
此外,這首詩由於能“旁寫曲訴,刺刺不能自休”,因而具有強大的藝術感染力。如詩中寫到“生平同此居,一旦異存亡”這種生死阻隔的感情時,詩人並未就此止步,而是又進一步寫了兩句心理活動:“斯須亦何益,終復委山岡”。跟妻子的遺體訣別,多延長一刻都是好的;可是轉念一想,暫時的延長也沒有什麼用,妻子的遺體最終還是要埋葬在山岡上的。這一“旁寫曲訴”,使詩獲得了豐富的內涵,它將詩人表面曠達、實質極其哀痛留戀的心情表現得深細婉曲。

作者簡介


韋應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漢族,長安(今陝西西安)人。唐朝時期大臣、藏書家,右丞相韋待價曾孫,宣州司法參軍韋鑾第三子。
出身京兆韋氏逍遙公房,以門蔭入仕,起家右千牛備身,出任櫟陽縣令,遷比部郎中,加朝散大夫。外放治理滁州江州刺史,檢校左司郎中、蘇州刺史,世稱“韋蘇州”、“韋左司”、“韋江州”。
個人作品六百餘篇。今傳《韋江州集》10卷、《韋蘇州詩集》2卷、《韋蘇州集》10卷。散文僅存1篇,以善於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
貞元八年,去世,時年五十五歲,葬於少陵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