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都護的結果 展開

都護

都護

官名。西漢宣帝神爵二年(前60)置“西域都護”,為駐守西域地區的最高長官,控制西域各國。“都”為全部,“護”為帶兵監護,“都護”即為“總監護”之意。

都護府是漢、唐等時代中原王朝為防衛邊境與統治周邊民族而設置的軍事機關。漢代在西域設有西域都護府,魏、西晉設有西域長史府,唐代曾設六都護府。都護府長官稱為都護。

目錄

史料


都護是加在其他官號上的職稱,普遍由騎都尉或諫議大夫兼領,領二千石俸;都護府設在烏壘城(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輪台策大雅南),監護西域諸城各國,在對匈奴的戰爭取得重大勝利后,尤其是在張騫通西域李廣利大宛之後,為將西域納入朝廷軍隊的勢力範圍為以後對匈作戰創造有利條件,同時也為保障西域通商之路的通暢,於是“自敦煌西至鹽澤(今羅布泊),往往起亭。
東漢年間為單任官職。其後廢置不常。東漢、魏、晉時有都護,廣州有西江都護與南江都護,專征討之任。
東漢光武帝時設都護將軍,三國魏沿置。蜀有中都護(李嚴)、行都護之號,職權如大都督,總領內外諸軍事。吳設左右都護,盡護諸軍。見於《三國志。蜀書。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章武二年,先主征(李)嚴詣永安宮,拜尚書令。三年,先主病篤,(李)嚴與諸葛亮並受遺詔輔少主;以嚴為中都護,統內外軍事,留鎮永安。”
唐自太宗至武則天時,先後設置安西、安北、單於、安東、安南、北庭六個“大都府”。每府設大都護、副大都護(或副都護),管理轄境的邊防、行政和各族事務。元代都護府設有大都護、同知、副都護,為主管畏兀兒(維吾爾)族和漢族之間訴訟事件之司法長官。
將軍角弓不得控,都護鐵衣冷難著。——【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
都護軍書至,匈奴圍酒泉。————【隴西行】王維
蕭關逢候騎,都護在燕然。—————【使至塞上】王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