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
子部
子徠部,是我國古代圖書四部分類法(經史子集)中的第三大類。專列諸子百家及藝術、譜錄等書。也稱“丙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總序
徠中國古籍善本書目 子部
瀟雨 排錄
自《六經》以外,立說者皆子書也。其初亦相淆,自《七略》區而列之,名品乃定;其初亦相軋,自董仲舒別而白之,醇駁乃分。其中或佚不傳,或傳而後莫為繼,或古無其目而今增,古各為類而今合,大都篇帙繁富。可以自為部分者,儒家之外,有兵家,有法家,有農家,有醫家,有天文演演算法,有術數,有藝術,有譜錄,有雜家,有類書,有小說家;其別教則有釋家,有道家。敘而次之,凡十四類。
儒家尚矣。有文事者有武備,故次之以兵家,兵刑類也。唐虞無皋陶,則寇賊姦宄無所禁,必不能風動時雍,故次以法家。民,國之本也;谷,民之天也,故次以農家。本草經方,技術之事也,而生死系焉;神農黃帝,以聖人為天子,尚親治之,故次以醫家。重民事者先授時,授時本測候,測候本積數,故次以天文演演算法。以上六家,皆治世者所有事也。
百家方技,或有益,或無益,而其說久行,理難竟廢,故次以術數。遊藝亦學問之餘事,一技入神,器或寓道,故次以藝術。以上二家,皆小道之可觀者也。
《詩》取“多識”,《易》稱“制器”,博聞有取,利用攸資,故次以譜錄。群言岐出,不名一類,總為薈粹,皆可採摭菁英,故次以雜家。隸事分類,亦雜言也,舊附於子部,今從其例,故次以類書。稗官所述,其事末矣,用廣見聞,愈於博弈,故次以小說家。以上四家,皆旁資參考者也。
二氏外學也,故次以釋家、道家終焉。
夫學者研理於經,可以正天下之是非;征事於史,可以明古今之成敗,余皆雜家也。然儒家本《六藝》之支流,雖其間依草附木,不能免門戶之私,而數大儒明道立言,炳然具在,要可與經史旁參。其餘雖真偽相雜,醇疵互見,然凡能自名一家者,必有一節之足以自立,即其不合於聖人者,存之亦可為鑒戒。雖有絲麻,無棄菅蒯,狂夫之言,聖人擇焉,在博收而慎取之爾。
子部書目
茶經 | 初刻拍案驚奇 | 東京夢華錄 | 二刻拍案驚奇 | 公孫龍子 |
鬼谷子 | 韓非子 | 紅樓夢 | 淮南子 | 黃帝內經素問 |
黃庭內景經 | 黃庭外景經 | 金剛經 | 近思錄 | 九章算術 |
老子 | 樂府雜錄 | 聊齋志異 | 列子 | 林泉高致 |
六祖壇經 | 呂氏春秋 | 洛陽牡丹記 | 墨子 | 棋經 |
容齋隨筆 | 三國演義 | 世說新語 | 水滸傳 | 四十二章經 |
搜神記 | 孫子兵法 | 太上感應篇 | 武林舊事 | 西遊記 |
心經 | 新書 | 荀子 | 顏氏家訓 | 揚子法言 |
陰符經 | 尹文子 | 遊仙窟 | 喻世明言 | 周易參同契 |
莊子 |
【名稱】:子部
【拼音】:zǐ bù
【注音】:ㄗㄧˇ ㄅㄨˋ
◎ 子部 zǐbù
[Zi radical] 我國古代圖書四部分類法(經史子集)中的第三大類。專列諸子百家及藝術、譜錄等書。也稱“丙部”
指 中國 古代圖書四部(經、史、子、集)分類的第三類,也稱丙部。收諸子百家及釋道宗教等著作。
【示例】:清 《四庫全書》分為儒家、兵家、法家、農家、醫家、天文演演算法、術數、藝術、譜錄、雜家、類書、小說家、釋家、道家十四類。參閱《隋書·經籍志三》、《四庫全書簡明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