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國家稅務局
日照市國家稅務局
日照市國家稅務局是根據國務院作出的關於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套稅務機構的決定,於1994年7月在原日照市稅務局的基礎上分設組建而成,位於日照市煙台路78號。
日照市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日照市國家稅務局現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管理科、國際稅務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分局)、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計劃徵收科、人事科、教育科、監察室11個行政科室和機關黨委辦公室;設稽查局1個直屬機構(內設綜合科、選案審理科、執行科、稽查一、二科);設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下轄市區、東港、五蓮、莒縣、嵐山5個基層區縣徵收單位,負責各項具體的徵收管理工作。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日照市國家稅務局
(二)根據本市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市經濟稅源和上級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分配和下達全市國家稅務局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促進經濟發展。
(五)負責監督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六)負責本市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審計、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區縣國家稅務局及直屬機構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本市稅務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和日照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負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 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配備專職的內審工作人員。
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牽頭組織落實大型企業管理制度辦法,承擔上級部署相關事項;組織實施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做好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等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配備專職的國際稅收工作人員。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對註冊稅務師行業進行監管。
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財務管理科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
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配備專職的巡視工作人員。
教育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機關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十二、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製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十三、機關黨委辦公室
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機關考勤及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十四、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十五、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十六、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擬訂有關具體實施辦法;對車輛購置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十七、信息中心
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十八、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十九、票證中心(稅收數據分析中心)
負責全市預警、評估系統運行的總體組織、協調工作,制定並貫徹落實稅收分析預警、納稅評估有關制度規定;負責稅收數據處理分析工作,針對全市稅負、行業稅負、專項指標現狀及變化規律,定期形成稅收數據情況分析報告;根據系統發布的預警、評估信息及時開展分析評估,確定分析評估重點,督導基層單位貫徹落實;定期對基層單位預警評估信息落實情況進行複查複審,並對兩個系統運行及全市分析預警評估情況進行督查督辦;負責對兩個系統重點預警企業的分析與評估工作;負責對跨地市預警信息的落實進行協調和協作。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日照市國家稅務局
鄭玉美(機關黨委書記、副局長)
陳惠堂(紀檢組長)
劉劍峰(總經濟師)
秦玉航(總會計師)
孫成華(工會主任)
地址:煙台路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