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
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2018年12月20日,大數據殺熟當選為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2018年3月,“大數據殺熟”這個詞進入大家視野,不過這一現象或已持續多年。有數據顯示,國外一些網站早就有之,而近日有媒體對2008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1.3%的受訪者遇到過網際網路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
大數據殺熟,本質上屬於“大數據悖論”的一種現象,大數據悖論是《新未來簡史》中未來12大理論或效應之一。
例1:大數據殺熟誰之禍?拿過的的紅包,最後還要“吐”出來。
例2:至少在西方世界,“大數據殺熟”的對象,已經不是什麼簡單的消費習慣。
北京市消協的一項調查顯示,許多被調查者表示曾被“殺熟”,而網購平台、在線旅遊、網約車類移動客戶端或網站是“重災區”。大數據“殺熟”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如果不加以整治,也不利於電商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事實上,大數據“殺熟”並非新鮮話題,但一段時間以來,有些運營平台卻依然我行我素,說到底還是利益驅動。這說明,治理大數據“殺熟”不能單憑行業自覺,還須提升監管強度,強化日常的制度約束。
大數據殺熟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的實際體驗調查結論與網友的反饋大相徑庭。實際調查顯示,大數據“殺熟”問題並不明顯,只有個別價格不同行為涉嫌大數據“殺熟”,調查點名了去哪兒和飛豬旅行等網站都有不同程度的大數據殺熟情況。但消費者發現被大數據“殺熟”后,由於其存在複雜性和隱蔽性,維權舉證確實存在困難。
2019年10月9日,文化和旅遊部公示了《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針對最受關注的“大數據殺熟”問題,《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消費特徵的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置差異化的價格。大數據殺熟還將面臨最高五十萬元的處罰。《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該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罰。具體來說,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在線旅遊企業加強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做出評價,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侵犯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不得為“不合理低價”旅遊提供交易機會,並主動公示全國旅遊投訴渠道,鼓勵平台經營者先行賠付。
2020年1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擬出台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指南,《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首次明確擬將“二選一”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將“大數據殺熟”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差別待遇。
2021年4月8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商務局召開平台“大數據殺熟”專項調研和規範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行政指導會。唯品會、京東、美團等10家網際網路平台企業代表簽署《平台企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承諾書》,承諾不利用大數據“殺熟”。
2021年6月3日,經過兩次審議后《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徵求意見稿)》,2日起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為本月底的“三審”做準備。經常使用某個APP,卻發現自己下單購物或者預訂酒店機票的價格比“新手”貴。針對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的網路平台利用大數據“殺熟”問題,《條例(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給予重罰——違法所得不超過1萬元的,5萬元起罰。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
2021年8月13日消息,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即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13日在記者會上介紹了三審稿擬作修改的情況。
主要包括:一是,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制定實施本法對於保障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其他權益具有重要意義。據此,擬在草案第一條中增加規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二是,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特別是對應用程序(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等作出有針對性的規範。三是,將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作為敏感個人信息,並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對此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四是,完善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規則,對按照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對轉移到境外的個人信息的保護不應低於我國的保護標準等作出規定。五是,增加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的規定,完善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六是,對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投訴、舉報工作機制及違法處理個人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提出明確要求。
2021年8月17日,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三審,三次審議稿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特別是對應用程序(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以及非法買賣、泄露個人信息等作出有針對性規範。
2018年12月20日,大數據殺熟當選為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2020年12月18日,用戶控訴美團外賣大數據殺熟。
2020年9月15日消息,央視二套財經頻道點名在線旅遊平台的大數據殺熟現象,報道中提到在線旅遊平台針對不同消費特徵的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置差異化的價格。
2020年12月,網上發布一篇題為《我被美團會員割了韭菜》的文章。該文章指出,美團外賣存在會員與非會員在同一送餐地址、同一外賣商戶訂餐,會員配送費高於非會員配送費的情況。12月17日,針對用戶反饋的“會員和非會員配送費差異”問題,美團外賣回應稱,文中提到的配送費差異與會員身份無關,是定位緩存偏差導致。
2021年1月7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京召開“網路消費領域演演算法規制與消費者保護座談會”。中消協指出,部分網際網路平台利用演演算法技術進行大數據殺熟,損害了網路領域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應加強演演算法應用的有效規制。
2021年1月,新華社發布《中消協:“大數據殺熟”如何影響消費者權益?》,指出網路消費領域演演算法應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其結果直接或間接影響著消費者的消費決策和消費行為,消費者應提高警惕。
2021年3月,聚焦3·15記者實測發現,新政發布后,一些網際網路平台“殺熟”不改且套路更深。
2021年3月15日消息,去年12月,一篇質疑某外賣平台運用演演算法進行“殺熟”的文章引髮網友熱議;3月3日,復旦大學教授孫金雲的“手機打車軟體打車”調研,稱蘋果、安卓不同價,更是將“大數據殺熟”推上風口浪尖。大數據時代,我們可以更快更精準地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同時也越來越難躲開暗藏的演演算法陷阱。記者在上海12345市民服務熱線看到,“大數據殺熟”現象仍是市民投訴熱點。近來,“餓了么”外賣平台暗藏的“區別對待”就飽受市民吐槽。
2021年3月15日消息,“新華視點”記者近日實測發現,一些網際網路平台依然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殺熟”行為,涉及出行、餐飲等多個生活領域。
2021年8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即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13日在記者會上介紹了三審稿擬作修改的情況。主要包括: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特別是對應用程序(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等作出有針對性的規範。
2021年8日,為探索解決“大數據殺熟”問題,規範線上市場數據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商務局召開平台“大數據殺熟”專項調研和規範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行政指導會。唯品會、京東、美團等10家網際網路平台企業代表簽署《平台企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