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奉翰
李奉翰
入貲授縣丞,補沂水。累遷江蘇蘇松太道,坐事罷。復入貲還原官,發江南河工效力,奏署河庫道。上以奉翰宏子,習河事,命真除。四十四年,署江南河道總督。四十五年二月,授河東河道總督。河溢考城芝麻庄、張家油房,奉翰督吏塞芝麻庄,工竟。上諭曰:“勉為之,莫以水弱而弛其敬謹!”旋命仍署江南河道總督。奉翰奏:“張家油房工未竟,較南河睢寧工為要。請留河東,俾蕆其役。”報可。九月,張家油房工亦竟,上為欣慰。
四十六正月
調江南河道總督。二月,奏請重定南河汛員額缺,酌增河兵;移改運河閘官、運河汛員,視缺簡要,更定品秩,下大學士九卿議行。七月,河決青龍岡,命偕大學士阿桂馳赴河南會河東河道總督韓鑅督辦東、西兩壩下埽。甫合龍,壩蟄陷,乃與阿桂等議寬濬青龍岡迤下至孔家莊、榮華寺、楊家堂諸地引河,並於黃河下游北岸疏潘家屯、張家莊二引河、蘇家山水線河、宿遷十字河、桃源顧家莊引河,五道泄水。
四十八年春
四十九年
五十四年
調河東河道總督。
五十八年
五十九年
嘉慶二年正月
加太子太保,授兩江總督,兼領南河事。
三年
河決睢寧。
四年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