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元生
哈元生
徠哈元生,(1681——1738)直隸河間(今河北滄州肅寧)人,清朝將領,康熙間入伍,授把總。累遷建昌路都司。史稱“揚威將軍”。河間哈氏第八代世祖。
哈元生鎮守遷安市建昌營鎮證據
雍正二年(1724年),命引見,發直隸以守備用,補撫標右營守備(正五品),隨軍貴州,貴州威寧總兵石禮哈請以元生從剿仲家苗,有勞。
雍正三年(1725年),補威寧鎮中軍游擊,升為貴州威寧鎮中軍游擊(從三品)。當時正值清朝政府在雲南、貴州、四川等地開始大規模實行“改土歸流”的時候,少數民族的土司紛紛起來反抗。
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首先平定貴州長寨土司的叛亂,設立長寨廳(今貴州長順)。不久,清廷將原隸屬四川的烏蒙、鎮雄、東川三土府劃歸雲南。鄂爾泰派游擊哈元生,摧毀了叛亂的烏蒙土知府祿萬鍾、鎮雄土知府隴慶侯的勢力,改設烏蒙府(后改稱昭通府,今雲南昭通)、鎮雄州。烏蒙土知府祿萬鍾侵東川,鎮雄土知府隴慶侯助為亂(東川府今會澤)。東川府土司祿祿氏(女)知書識禮,認為家族不顧親情代代爭戰殺戮的原因是土司之位,導致骨肉離分,說服兒子和大小土官,放棄世職,向中央繳印,主動懇請朝廷改土歸流。雍正四年(1726年)11月,鄂爾泰在赴東川府考察途中,路過威寧,召見總兵孫弘本、游擊哈元生、地方官楊永斌,商定解決烏蒙土知府的辦法,迫使烏蒙土知府投誠獻土。
雍正五年(1727年),烏蒙、鎮雄叛亂。奉雲貴總督鄂爾泰之命,哈元生率兵三千,增援四川總兵劉起元協剿。師發烏關,山路崎嶇,林樹茂密,土司兵佔據險要地勢進行頑抗。哈元生身先入陣,冒矢石奮力攻打,所到之處,逆叛都被殺的散亂倒下,傷亡過大,余逆掉下山崖死者數萬,棄寨而逃了。鄂爾泰上其功,上獎元生取仲家苗、克烏蒙能效力,命以副將、參將題用,尋授尋沾營參將(正三品)。
雍正六年(1728年),米貼苗婦陸氏為亂,鄂爾泰令元生往剿,破險設伏,搗其巢,獲陸氏。率師赴阿驢,破雷波土司,以其助陸氏劫糧也。賚白金四千。遷元江副將。師還,阿驢夷目從,坐事,元生鞭之,其人大噪,圍元生。元生率游擊卜萬年等與戰兩晝夜,賊敗卻,元生督兵奪據赤衣台。鶴麗總兵張耀祖赴援,元生出小溜筒江,搜斬餘賊,阿驢人空寨遁。拉金、者呢諸寨助為亂,並討平之。鄂爾泰具以聞,上諭曰:“野夷性反覆,即無鞭責事,亦未必帖然。元生效力多,功過相當。置不議。”七年,調黎平副將,擢安籠總兵。八年,烏蒙復為亂,鄂爾泰令元生督兵出威寧,破賊數萬,射殪其渠黑寡、暮末,連躪賊壘八十里,遂克烏蒙。賜孔雀翎及冠服,賚白金萬。九年,擢雲南提督。上以元生母逾八十,予封誥。尋調貴州。
雍正十年(1732年),召詣京師,入對,解御衣以賜,命在辦理軍機處行走。旋令回籍省親。貴州九股苗為亂,命還貴州督剿。遭母喪,賜祭,令在任守制。率兵攻九股苗,獲悍苗百餘,俘斬甚眾,餘悉請降。十二月,進新辟苗疆圖志,命巡撫元展成勘訂。十三年,古州苗為亂,擾黃平,元生遣兵擊之,總督尹繼善奏調湖廣、廣西兵會剿。上授元生為揚威將軍,統兵進討,而以湖廣提督董芳為之副。尋遣尚書張照為撫定苗疆大臣,元生與之忤。乃議划施秉以上為上游,用雲南、貴州兵,隸元生;施秉以下為下游,用湖廣、廣西兵,隸芳。元生與芳議界,詳逮村莊道路,文移辨論,日久師無功。經略張廣泗至,劾元生徒事招撫,奪官逮京師,坐貽誤軍機論斬。乾隆元年,上命貸其死,賜副將銜,赴西路軍營效力。三年,卒,上深惜之,加總兵銜,賜祭葬。
長子:哈弘德,沒有做官。
次子:哈峻德,任永順總兵。
三子:哈尚德,古州鎮總兵、軍前副將。
四子:哈廣德,任江南衛千總。
徠《清史稿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八十五》
《清史稿 卷五百十四 列傳三百一》
哈元生將軍的墓地,乾隆皇帝乾隆三年(1738)賜葬河間。在文革中被毀,2008年,河間哈氏後裔重建。
乾隆上諭:乾隆三年二月十六日內閣奉哈元生人才壯勇,歷任苗疆,頗有勞績,后因古州一案獲罪,被逮來京。朕念其前勞,特予寬宥,授為副將,前往哈密效力,再其奮勉。尚思錄用,今樊廷奏,伊已病故,實屬可惜。著加總兵銜,令大學士查郎阿,寬裕料理。將伊柩櫬送回原籍,應得恤典,禮部察例具奏,欽此。
哈元生將軍把皇上所賜的金銀財寶,無償地捐獻修建清真南大寺,周濟貧苦的同族人和同鄉,這種無私義舉,確是難能可貴,令人敬仰,令人讚頌的。
哈元生被捕入京后,經調查核實,初步弄清了事情的原委,獲得了皇上的恩敕,被降職到新疆哈密軍營效力。因此,終日激憤難平,耿耿於懷,茶飯不思,鬱鬱寡歡,使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英年早逝。官方說是“水土不服”或“積勞成疾”而死,民間傳說卻是:“不堪受辱,吞金而亡。”公元1772年,乾隆三十七年,哈元生逝世34年後,哈氏宗族又一位的將領,哈國興卒於小金川戰役軍營中。公元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為表彰以哈元生為代表的河間哈氏族群的不朽功勛,乾隆皇帝題寫了如下讚詞。詞曰:“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族,每出將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