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所屬高等學校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

地方所屬高校是指隸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大多數靠地方財政提供資金,由地方行政部門劃撥經費的普通高等學校,共有2500多所,作為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主體部分,以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著力為地方培養高素質人才。

簡要概況


國家“211工程”(上海大學)
國家“211工程”(上海大學)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省屬高校)是指隸屬於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港澳特別行政區,大多數靠地方財政供養,由地方行政部門劃撥經費的普通高等院校(2500多所),省屬高校佔了我國高校總數的絕大多數,是我國高等學校的主體,承擔著為區域培養人才以及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的各類院校。主要面向所屬省區招生。按照學校的規格,地方高校可大體分為:(1)省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大學;(2)地方重點院校;(3)地方普通院校;(4)地方新興院校;(5)地方高等專科學校。
此外,部分財力充分的省份,直轄市政府為做強區域高等教育,大力支持省屬高校依靠自
身特色積極爭取相關中央部委的資金和資源支持,以從戰略上最大程度破解 其發展受限的不利局面,推動自己的快速發展甚至是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湧現出一批與中央部屬高校並駕齊驅的省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水平大學,並通過錯位發展,發揮特色,在北京、上海、江蘇、湖北等教育資源雄厚的省市,以及中西部國家重點開發地區形成了:(1)省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大學;(2)“省部共建”高校;(3)地方性直屬特色高校的三大模式。

隸屬管理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省屬高校)是隸屬於各省省委直屬管理的高校,以地方上管理為主,其絕大多數以由省政府投資建設為主,部分實現地方與中央共同投資。
20世紀末,經過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我國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統籌管理為主的新體制。少數關係國家發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業特殊性強的高校繼續由國務院委託教育部、工信部和其他少數部門管理外,多數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行政管理為主。中國2600多所高校,中央部門直屬管理111所,其餘2500多所管理許可權在地方。
中國高校分為:中央部屬高校、地方所屬高校。

行政體制


中國目前高校分4種管理體制:公辦的本科高校行政級別是副部級和正廳級,除31所高校為副部級(副部級大學全為部屬大學),其餘大部分為正廳(司)級。
1.部屬副部級高校:由教育部、工信部管理管理,學校的黨委書記和校長分別有黨中央和國務院任命。例如: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中山大學等。
2.部屬正廳(司)級高校:學校領導和領導班子由教育部黨組管理、任命。例如:華東師範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河海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西南交通大學、暨南大學等。
3.省屬正廳(局)級高校:即由省委省政府管理的高校,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由省委、直轄市市委任免和管理(級別與2部屬正廳(司)級同等級別)。例如:上海大學、西北大學、蘇州大學、鄭州大學、南京師範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雲南大學等,他們多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大學,是省屬重點高校中的第一方陣,與大多數部屬高校同級別。
4.省屬高職高專:省屬、市屬、廳屬的本科,高職,高專院校,級別為副廳級。

重點大學


1.實力上乘,發展迅速,在全國高校中排名靠前,被列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西北大學,上海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鄭州大學、遼寧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南京師範大學、蘇州大學、福州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安徽大學、南昌大學、廣西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新疆大學等。
2.原來是中央部委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或國防重點院校,後來國家學體制調整時沒進入“211工程”行列,而被調整為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省部共建大學),這類大學一般來說辦學歷史都比較長,有較雄厚的師資力量和科研基礎,一般都擁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屬第一批次錄取院校,如:湘潭大學、東北石油大學、南華大學、中北大學、河南大學、山西大學、山西農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江蘇大學、燕山大學、江西農業大學、青島科技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南農業大學、瀋陽農業大學、大連海洋大學、陝西科技大學、瀋陽建築大學、西安建築科技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等高校。
3.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歷來為各省市特別指定的省屬重點大學。如:南京工業大學首都師範大學首都醫科大學、上海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外國語大學重慶郵電大學、重慶交通大學、重慶理工大學重慶工商大學、黑龍江大學、哈爾濱師範大學、東北電力大學、瀋陽師範大學、河南師範大學、大連海洋大學、河北工業大學、河北師範大學、內蒙古大學、山西大學、山東師範大學、青島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範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集美大學、南華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工業大學、湖北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成都理工大學、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四川師範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北師範大學、上海海事大學、上海理工大學、廣東商學院、江蘇師範大學等。
4.是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積極作用的,各省市的特色省屬院校。如:東北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對外貿易學院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北京物資學院、吉林財經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南京審計學院、上海海洋大學、大連海洋大學等。

省部共建


省部共建:地方高校依靠自己特色在省級政府支持下積極爭取國家對應部委支持以拓展教育經費資源、提升自身水平的戰略。歷史上我國高等學校多隸屬於國家不同的部委,各個部委辦自己特色的高校。國家教育領導體制改革后,中央將原來的部委所屬高校調整為教育部主管(教育部直屬高校)和部分工信部主管,其他高校改由省級地方政府管理,即形成了目前的高校隸屬格局:少數中央部(委)屬高校和多數地方政府所屬高校。中央部屬高校得到的資源較多,發展較快,而大多數省屬高校得到的財政支持較少,其發展收到了一定的限制。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是推動地方發展的軟實力,是一個省的金字招牌,省級政府越來越重視區域內高校的發展。面對著部屬高校在省級區域布局極不均勻,只有少部分高校才能遴選進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項目和國家部委屬高校不能擴容這樣的局面,高等教育資源不發達省份的政府為了做強地方高等教育,便大力支持省屬高校依靠自身特色積極爭取相關國家部委的資金和資源支持,以從戰略上最大程度破解其發展受限的不利局面,推動自己的快速發展甚至是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就形成了“省部共建高校”。
共建形式:省級政府與教育部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家安監總局共建、省級政府與工信部共建、省級政府與農業部共建、省級政府與水利部共建、工信部與湖南省共、省級政府與鐵道部共建、省級政府與交通運輸部共建、省級政府與民政部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家海洋局共建、省級政府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土資源部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家糧食局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家民委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省級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省級政府與三大國家石油公司共建、省政府與國家煙草專賣局共建
省級政府與教育部共建地方高校
2004年,教育部經過認真、慎重的論證和研究,決定與中西部無教育部直屬高校的省(自治區)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共建一所地方所屬大學。此舉旨在全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促進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和協調發展,逐步縮小地區間發展差異,提高我國高等教育整體水平,推進教育公平,更好地為西部大開發以及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自2004年
教育部與河南省共建鄭州大學以來,截至目前,教育部已與河南、新疆、雲南、陝西等17個省(自治區、兵團)簽訂了分別共建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新疆大學、雲南大學、西北大學等22所高校的協議。共建工作開展以來,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從宏觀指導、政策、資金等各方面給予共建高校以大力支持,極大地推動了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教育部將視條件和可能給予省部共建高校一定的經費投入支持,對共建高校的改革、發展、建設等方面給予更多的指導與扶持,指導共建高校制訂完善戰略發展規劃、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在區域高等教育事業發展中發揮示範作用。加強對共建高校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指導;扶持共建高校加強人才培養基地、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建設;吸收共建高校參加教育部召開的直屬高校的重要會議,進一步推動其與教育部直屬高校的相互學習和信息交流。
河南省 鄭州大學(2004年2月27日)河南大學(2008年10月17日)
新疆自治區 新疆大學(2004年3月11日)
國家“211工程”(福州大學)
國家“211工程”(福州大學)
雲南省 雲南大學(2004年3月11日)
廣西自治區 廣西大學(2004年3月18日)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大學(2004年5月14日)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大學(2004年5月25日)
西藏自治區西藏大學(2004年9月20日)
青海省青海大學(2004年12月5日)
江西省 南昌大學(2004年12月15日)井岡山大學(2007年10月28日)
貴州省 貴州大學(2004年12月23日)
山西省 山西大學(2004年12月24日)
寧夏自治區寧夏大學(2005年4月22日)
陝西省延安大學(2005年6月9日)西北大學(2009年3月22日)
河北省河北大學(2005年11月10日)
湖南省 湘潭大學(2005年12月17日)
吉林省延邊大學(2005年12月25日)
海南省海南大學(2007年12月24日)
甘肅省 西北師範大學(2009年3月16日)
浙江省 浙江工業大學(2009年6月8日)
省級政府與工信部共建地方高校
除了省級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外,另一大的共建院校群體當屬工信部與省級政府共建高校群體。這一共建體制的形成是為了解決一些高校在發展自身特色的同時能夠獲取省級政府的大力支持,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在共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工信部共建高校的改革發展取得了可喜的進步,進一步理清了辦學思路,學科建設等獲得了快速發展,學校硬體條件和外部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對外交流的渠道進一步拓寬,與地方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更加緊密。
河北省 燕山大學
山西省 中北大學
遼寧省瀋陽航空航天大學
吉林省長春理工大學
江蘇省南京郵電大學
浙江省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江西省東華理工大學、南昌航空大學
湖南省 南華大學
廣西自治區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重慶市 重慶郵電大學
四川省西南科技大學
省級政府與其他部委共建地方高校
國家安監總局與河南省政府共建:河南理工大學
江蘇省政府與國家交通運輸部共建高校:南通大學
廣東省政府與司法部共建高校:廣東商學院

實驗室


序號國家重點實驗室依託單位
1材料化學工程南京工業大學
2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成都理工大學
3油氣藏地質及開發工程成都理工大學、西南石油大學
4呼吸疾病廣州醫學院
5作物生物學山東農業大學
6量子光學與光量子器件山西大學
7食品科學與技術南昌大學
8亞穩材料製備技術與科學燕山大學
9亞熱帶農業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廣西大學、華南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