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湖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三)統計及統計管理。 (四)鄉鎮街道及社會事務管理。 (六)城市規劃及建設管理。

機構職能


(一)招商引資。負責制定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製年度對外招商合作項目,組織與國內外投資者及各類經濟組織的聯繫和投資合作,組織各種形式的聯絡互訪、投資考察、招商洽談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赴國(境)內外開展招商活動。
(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制定並組織實施開發區經濟、社會及科技、產業發展規劃和計劃,著重抓好工業經濟、科技和工業性投入(技術改造);綜合管理開發區各類項目,做好項目的審批、審核報批、管理、會審和統計等工作。
(三)統計及統計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有關統計的法律、法規和規劃;依據《統計法》和有關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區內各部門和單位的統計和經濟核算工作,協助配合市統計行政部門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牽頭組織開發區重大國情國力和區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發布開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統計資料;對開發區的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
(四)鄉鎮街道及社會事務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市政府授權,負責所轄範圍內鄉、鎮、街道的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社區管理等社會發展工作;配合市相關部門做好農業農村、林業、水利和民政等有關社會發展與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市政府授權,行使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組織、指導所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六)城市規劃及建設管理。負責組織編製開發區分區規劃、詳細規劃;負責規劃行政監督管理工作,辦理進區建設項目的有關手續;配合做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區內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與組織實施;負責區內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聯繫、協調工程建設中的各種問題;負責組織區內建設項目的設計圖紙審查,核定建設用地面積;做好進區項目開工前、投產前的籌建服務工作。
(七)配合、協調市公安、國土資源、工商行政管理、財政(稅務)等部門派駐開發區機構開展工作。
(八)配合、支持和協調市各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管理區域


受市政府委託管理一鎮、二街道,即楊家埠鎮鳳凰街道康山街道(籌)。行政管轄面積140平方公里,規劃面積66平方公里。

機構設置


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設黨委、管委會,分別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經濟發展與統計局、建設局、社會發展局(農村工作部、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管理許可權


管理許可權和有關優惠政策,按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政策,其它有關政策按照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開發區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政發[1999]230號)及市政府有關政策確定。在幹部人事方面負責內設機構和委託管理的鄉、街道幹部的任免管理;對市級職能部門的分局或相應的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實行部門和開發區黨委雙重領導,以部門為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