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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紅葡萄酒的品牌
- 一種用於釀造葡萄酒的紅葡萄品種
- 赤珠霞
- 卡本妮·索維農
解百納
干紅葡萄酒的品牌
解百納,是一種干紅葡萄酒的品牌,不過現在市場上的“解百納”的商標使用已很混亂,而且有關專家對解百納的來源與含義也有很大分歧,張裕公司則認為解百納是幾代張裕人心血的結晶,在消費者心目中享有高認知度,所凝聚的品牌價值是與洋品牌在高端市場上抗衡的武器。
如果聽任這樣一個高端品牌被濫用成為一種品種的泛稱,對中國葡萄酒業將造成很大的損失,因此,關於解百納的爭議還在進行中。
張裕解百納
上世紀三十年代,兼任張裕經理的中國銀行行長徐望之先生,為公司新研製的一款“葡萄酒”研究定名,最後決定秉承張裕創始人張弼士倡導的“中西融合”理念,取“攜海納百川”之意,將這款葡萄酒命名為“解百納干紅”。“解”的意思就是“能夠”、“會”。從那時開始,“解百納干紅”就成了張裕的核心子品牌。
近百年來,張裕解百納一直見證著中國葡萄酒業的發展,推動著世界葡萄酒文化的進步。隨著“健康飲酒”概念的普及,葡萄酒如今已成為酒飲料的新寵。說到葡萄酒,我們可能聽說過一個地名法國波爾多。波爾多是葡萄酒的王國,這裡有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美中不足的是波爾多產區的葡萄酒產量有限,飄洋過海來到中國的更是屈指可數。其實,在中國,也有“東方的波爾多”——煙台。中國煙台土地肥沃,氣溫、日照量、降雨量、濕度都非常適宜釀酒葡萄的生長。葡萄酒的品質首先取決於葡萄質量,隨著中國葡萄酒業的發展,煙台在世界葡萄酒城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在煙台葡萄酒城崛起的背後,張裕一直致力於整個葡萄酒業的發展。如今,在品過五花八門的洋葡萄酒之後,再品張裕解百納,品酒者會說:“還是我們自己的葡萄酒更好”。
解百納
張裕公司在煙台擁有全球最大的蛇龍珠葡萄種植基地,其產量佔了煙台地區蛇龍珠總產量的80%,佔了全國總產量的70%。而其它仿冒“解百納”產品釀造原料紛繁複雜,品質參差不齊。原料的差異正是張裕解百納儘管受仿冒產品困擾,卻在市場上暢銷不衰的原因之一。
精選的葡萄,精湛的工藝,歷史的陳釀造就了張裕解百納的高貴品質。
張裕以蛇龍珠為主要原料,應用獨有的系統釀製技術調配出張裕解百納的獨特典型性——香氣濃郁,具有典型的胡椒、黑醋栗果實香氣,特別是有一種“雨後割過的清新青草味”的典型性。
張裕解百納干紅的色澤來自葡萄本身。獨特的葡萄帶皮探溫發酵工藝使發酵后的葡萄酒浸得了葡萄皮中的天然色素,形成美麗誘人的深寶石紅色。
有世界知名的品酒專家這樣評價張裕解百納葡萄酒:“酒體豐滿,清澈的紅色,閃爍著斑斕的折光,其潛藏的草莓、櫻桃的複合果香,隨著藏釀而瀰漫,勁力和細膩出色的勻衡,成熟酸味充盈口腔,十分甘美和濃郁,即使放下酒杯幾分鐘,依然齒頰留香,它那久久不散的香氣和美味更使人難以忘懷。”
國際領先的張裕解百納生產中
一位香港知名品酒家曾說過,如果你仔細品嘗每一年份的張裕解百納,除了煙台蛇龍珠始終如一的獨特風味,還能在色、香、味之中找到細微的驚喜,這正是釀酒師的天賦與靈氣所在。
張裕解百納能成為中國葡萄酒的高檔品牌,品質上得到消費者的廣泛認可,是與張裕幾代人持續不斷地技術創新分不開的。
長期以來,張裕解百納一直在葡萄品種選育、釀造工藝與設備改進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資源,使解百納品質得到不斷提升。上世紀80年代,張裕成立解百納干紅中心試驗室,在繼承的基礎上完善了解百納的工藝配方,使酒的穩定性大大提高。進入90年代,張裕技術中心又圍繞解百納的質量提升開展了大量的研究,採用現代生物技術從蛇龍珠品種中選育出了4種優良的新株系,通過液相、氣相色譜、質譜等現代分析技術確定了張裕解百納的特徵風味成分。
張裕又投入巨資對解百納的釀造設備進行了全面升級:1998年張裕建成了3萬噸的原酒發酵中心,主要用於張裕解百納原酒的發酵和儲存。2007年又建成了每年3萬噸生產能力的解百納生產中心,以及每小時可灌裝葡萄酒15000瓶的國際最先進的灌裝生產線。
在技術創新的保障下,張裕還建立了一套嚴格的綜合質量分級體系:針對葡萄園、葡萄原料、釀造工藝、橡木桶陳釀、調配和瓶貯這六個對葡萄酒質量形成產生關鍵影響的環節分別展開細緻評估,層層優選,最終將張裕解百納劃分為大師級、珍藏級、特選級和優選級四個級別。相對於年份、樹齡等片面的質量分級方法,這一體系實現了對葡萄酒質量的全程管控,使每一級別的質量評估更為全面與客觀。
持續達8年之久的“解百納”商標訴訟案塵埃落定。張裕A(000869)公告,本案終結后,全國將只有包括公司在內的7家葡萄酒企業使用“解百納”商標生產和銷售葡萄酒。
根據該公司控股股東煙台張裕集團有限公司關於“解百納”商標訴訟及評審案件結果的通知,“解百納”商標所有權仍歸張裕集團;同時經調解,張裕集團許可中糧酒業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煙台)有限公司、中糧華夏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營王朝葡萄釀酒有限公司及山東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無償、無限期使用“解百納”商標;除經張裕集團許可使用的上市公司張裕和上述6家企業之外,其他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不得再使用“解百納”商標。
(註:中糧長城葡萄酒煙台有限公司-生產基地煙台,中糧華夏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河北昌黎,中國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河北沙城,均是中糧酒業有限公司的下轄子公司,只是因生產地不同而用不同的公司名字。)
葡萄酒行業多家企業對“解百納”商標所有權的爭執由來已久。2002年,中糧公司、中糧煙台公司、王朝公司和威龍公司分別對張裕集團註冊的“解百納”商標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註冊申請。2008年5月26日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作出裁定,維持張裕集團註冊的“解百納”商標。此後該案訴諸法律,最終經過調解形成了張裕集團擁有所有權,中糧、王朝、威龍等7家共用的局面。
對於最終達成的結果,張裕表示,自1997年上市以來,公司一直在使用“解百納”商標生產和銷售葡萄酒,使用“解百納”商標的產品在2009年度的銷售收入約佔公司當年主營業務收入的三分之一。這將有利於規範市場秩序,有效消除“解百納”品牌葡萄酒現有的惡性競爭局面,使“解百納”品牌葡萄酒市場得到健康發展。
2002年,張裕獲准註冊解百納商標。
2002年,中糧酒業、中糧長城、王朝、威龍四家企業分別向商評委提出撤銷解百納商標註冊申請。
2008年5月,商評委裁定,駁回中糧酒業、中糧長城、王朝、威龍四家企業向商評委提出的撤銷解百納商標註冊申請,維持解百納商標註冊。
2008年6月,中糧酒業、中糧長城、王朝、威龍四家企業對商評委裁定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本案一審期間,經人民法院准許,威龍公司撤回了對商評委的起訴。
2009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商評委做出的裁定程序並無不當,不支持原告“爭議商標屬不當註冊”的訴訟請求。但雙方當事人均在訴訟程序中提交了大量有可能影響商評委實體裁決結果的證據,據此,商評委應當在考慮當事人提交的新證據的基礎上,重新做出裁定。
2010年1月,原告企業對一審判決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0年6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0年12月,爭議各方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張裕集團擁有“解百納”商標,張裕集團許可長城、王朝、威龍三家企業使用“解百納”商標,其它葡萄酒企業(包括洋葡萄酒)使用“解百納”商標均屬侵權。
昔日先驅 今朝龍頭
張裕集團的前身是“張裕釀酒公司”,1892年,由著名愛國華僑實業家張弼士投資300萬兩白銀創辦,是中國第一個工業化生產葡萄酒的廠家。1994年,組建成立了煙台張裕集團有限公司。1997年和2000年張裕B股和A股先後成功發行並上市,成為國內同行業中唯一同時發行A、B兩種股票的上市公司。
經過110多年的發展,張裕集團公司已經成長為中國乃至亞洲最大的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至2004年末,張裕集團的總資產為23.7億元,凈資產為16.6億元。張裕集團的主要產品為葡萄酒、白蘭地、香檳酒、保健酒四大系列數百個品種。其產品在國內市場的綜合佔有率為20%以上,連年保持行業第一。
近幾年來,張裕集團發展速度加快,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增長。2004年,主要產品的產量為7萬餘噸,實現銷售收入25億元,利稅6億元,利潤3億元,三項指標均居國內同行業首位,在行業總額中所佔比例也都在30%以上。在2004年的中國酒業百強評選中,張裕集團以6億元的利稅總額進入釀酒行業十強,位列第七,這也是進入十強的唯一一家葡萄酒企業。
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業內第一個博士后科研工作在張裕的設立則使張裕擁有一大批包括博士、高級工程師在內的科研隊伍。依託雄厚的科研實力,張裕集團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順應市場變化,推出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產品,大大增強了市場應變能力和競爭能力。
寶石紅色;香氣純正、優雅,果香較濃郁,具有橡木香,口感協調,舒順。具有品種典型性。
寶石紅色;香氣純正、優雅,果香濃郁,橡木香較濃郁,口感舒順、較醇厚。有結構,具有品種典型性。
深寶石紅色;香氣純正、優雅,愉悅,具有成熟漿果香氣,橡木香與酒香協調、典雅,具有陳釀香氣,入口柔和,口感圓潤、醇厚,芳香持久。有骨架,具有品種典型性。
深寶石紅色;香氣純正、濃郁,具有成熟果香,具有黑加侖漿果香氣,具有濃郁的橡木香,橡木香與酒香協調,具有陳釀香氣,入口柔和,口感圓潤、豐滿,芳香持久。具有結構感,典型性強。
在全球邁入整合營銷時代的背景下,張裕確立了“營銷興企”的發展戰略,在同行業中率先構築起了一個全國性、多品牌共享的市場營銷網路體系。在近幾年的發展中,張裕始終堅持“終端致勝”的營銷理念,不斷擴大和完善營銷網路體系,提升了營銷網路競爭優勢。
張裕採用三級營銷體系,即銷售公司總部——各銷售分公司——經銷處。其中,銷售公司作為決策中心,分公司作為指揮中心,經銷處作為執行中心,各自行使自己的職能。張裕已在全國建立了39個省級分公司、500多個城市經銷處。
2003年以來,張裕開始實施“一個布局,四個調整”的營銷思想。“一個布局”即在全國所有發達的縣級以上市場,都要有張裕的市場業務人員和一級經銷商;“四個調整”即向高檔產品、向酒店終端、向多酒種發展、向整合投入調整。
經過一年多的實施,張裕已擁有1000餘人的市場人員隊伍和2700餘家代理商隊伍,形成了一個基本上覆蓋全國所有發達縣級以上市場的營銷網路。在產品結構上,穩步向高檔方向發展,酒庄酒、解百納等高檔產品的銷量均以50%以上的高速度增長,成為國內高端消費群體的首選品牌之一。
1931年:誕生
張裕公司在煙台的葡萄園經過多年嫁接改良,培育出一個後來被國際上廣泛認可的由中國人培育的釀酒葡萄品種——蛇龍珠,張裕以蛇龍珠作為主要釀酒原料,調配赤霞珠等葡萄品種,釀造出一種全新口味的干紅,後來被命名為解百納。
1934年:命名
張裕總經理徐望之請來一幫文人墨客,聚首煙台國際俱樂部,為這種干紅研究命名。徐望之從張裕創始人張弼士倡導的“中西融合”、“攜海納百川”的經營理念得到靈感,將之命名“解百納”。“解”的意思就是“能夠”、“會”。
1937年:商標註冊
1936年9月15日,張裕公司為解百納申請註冊商標。1937年6月28日,經當時的中華民國實業部商標局批准,張裕公司正式註冊了解百納商標,該文件現存南京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張裕獲得當時“中華民國實業部商標局”商標註冊申請的批准,正式註冊了“解百納”商標,取得了註冊證書,註冊證書號為“第33477號”。眼下有據可查的是在1939年的《釀造雜誌》(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四月一號出版)第二期第18頁“張裕葡萄酒之分析及與各國葡萄酒之比較”一文中,干紅葡萄酒中就有“解百納”“紅玫瑰”“朴甜紅“等品牌和當時張裕“解百納”干紅葡萄酒的標籤圖案。70多年來,張裕公司始終將“解百納”作為一個品牌和一個註冊商標在使用。
1939年:媒體宣傳
在1939年的《釀造雜誌》(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四月一日出版)第二期第18頁“張裕葡萄酒之分析與各國葡萄酒之比較”一文中,張裕公司生產的干紅葡萄酒就有“解百納”這個品牌。
1959年—1992年:3次商標註冊申請
1959年:張裕“解百納”商標向當時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註冊,並准予備案。
新商標法頒布后的1985年和1992年,張裕公司又將“解百納”商標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
1980年代:成立解百納干紅中心試驗室
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中國第一代女釀酒師、張裕當時的總工程師陳朴先的帶領下,張裕成立解百納干紅中心試驗室,在繼承的基礎上完善了配方和釀造工藝,使解百納干紅成為中國高端葡萄酒的標誌性品牌。
1987年:布魯塞爾金獎
第25屆布魯塞爾世界優質產品評選會上,張裕解百納干紅榮獲金獎。
1988年:張裕解百納獲山東省優質產品稱號
2001年:張裕解百納獲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優質葡萄酒著名品牌”稱號
2002年:獲准註冊
2月,張裕“解百納”商標得到國家商標總局批准。5月,張裕拿到了商標註冊證書。
2002年—2008年:商標複審
長城、王朝、威龍等企業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有關撤銷張裕“解百納”商標專用權的申請書,引發“解百納”商標知識產權爭議,從而進入到商標複審階段。
2005年:亞洲最佳紅葡萄酒獎
在《Wine&Dine》雜誌2005年度“亞洲最佳酒類”(SAWA2005)評選會,張裕解百納干紅又在紅葡萄酒系列位居榜首。
2005年:國際化
出口到歐洲14個國家,張裕解百納以其獨特的東方韻味征服了歐洲人挑剔的口味。
張裕解百納榮獲SAWA“亞洲最佳葡萄酒”獎。
2005-2007年,連續三年成為“博鰲亞洲論壇”唯一指定用酒,比爾蓋茨先生對張裕解百納讚賞有加!
2006:歐洲五個“第一”
首次進入歐洲3000多家超市,如PLUS等,
首次進入歐洲葡萄酒專賣店,包括KARSTADT和分佈在不同城市的單體專賣店
首次-進入歐洲郵購系統,如擁有100萬個家庭的HAWESKO郵購企業
首次進入歐洲的飯店,尤其是五星級飯店如FOUR SEASONS、LOUIS、C,JACOB
首次進入德國漢莎航空的頭等艙。
2008年:全球頂級品牌
張裕解百納入選全球葡萄酒30個頂級品牌。
潛心醞釀“品重醴泉”
孫中山先生曾為張裕題詞“品重醴泉”,盛讚張裕產品質量極佳。自百餘年前張裕公司創立以來,質量始終是其堅定不移的信仰和孜孜不倦的追求。
葡萄酒素有“七分原料、三分工藝之說”,張裕的產品質量首先就是從葡萄原料這個源頭抓起。據介紹,張裕公司已在煙台建立了8萬畝優質葡萄基地,其中以“蛇龍珠”等為代表的高檔葡萄品種的種植面積占其中的90%以上。為了保持高端產品的持續競爭力,張裕從2005年到2008年將分階段投入3000萬元資金,打造中國最大的“蛇龍珠”種植基地,確保生產解百納、酒庄酒以及高檔白蘭地所需葡萄原料的產量和質量。
為了釀造出高質量的葡萄酒,張裕在引進先進的釀造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和開發新技術上亦不惜重金。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張裕投入3億多元,進行了大規模的技術改造,使公司單班灌裝生產能力達到10萬噸,還對國外葡萄釀造設備進行引進、吸收和消化,使張裕的技術裝備保持與發達國家葡萄酒的生產設備同步。近幾年,又每年投入上億元,不斷進行自動化、信息化的升級以及生產規模的擴大。張裕的技術和工藝水平均達到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
文化傳播,培育市場
雖然中國的葡萄酒市場潛力巨大,但由於生活習慣和消費水平的影響,中國的葡萄酒消費群體較小,人們對葡萄酒知識和文化的了解甚少,更談不上對葡萄酒的鑒賞。因此張裕認為,對於葡萄酒市場這個有待培育的市場來說,傳播文化就等於開拓市場。
而在文化傳播方面,張裕有著獨有的優勢。張裕公司是中國最早的葡萄酒生產企業,在110多年的發展史中不僅創造了獨具特色的品牌文化,也為中國葡萄酒文化寫下了燦爛的一筆。在此基礎之上,張裕近幾年來加大了對積澱下來的豐厚文化資源的挖掘和傳播力度。
始建於1992年、重建於2000年的張裕酒文化博物館是中國第一座專業酒文化博物館。博物館通過歷史實物、珍貴照片、翔實資料等,真實的展示了張裕公司100餘年的傳奇故事,向消費者展示了中國葡萄酒文化的無窮魅力,每年都吸引了大量中外遊人前來參觀。
2002年,張裕又與法國葡萄酒業巨擘卡斯特集團合資興建了張裕·卡斯特酒庄,這是中國第一座嚴格遵循國際酒庄3S(陽光sun,大海sea,沙灘sand)原則興建的世界級葡萄酒庄,集高檔葡萄酒生產、旅遊觀光、休閑娛樂於一體,通過高檔葡萄酒的整個生產過程的展示,宣傳葡萄酒文化、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葡萄酒,理性消費葡萄酒,成為國內首家酒庄文化的傳播陣地。
2004年張裕還設立旅遊公司,深度開發文化旅遊資源,以更廣泛地傳播葡萄酒文化和張裕品牌文化。張裕形成了以酒文化博物館為中心,串聯酒庄、葡萄基地、葡萄發酵中心、現代化生產線的旅遊線路,以獨具特色的內容和形式吸引了越來越多的遊客。
張裕在全國各地設立的“張裕名品專賣店”都是統一規格,裡面古色古香的歐式酒架,張裕百年來的重要歷史圖片、流光溢彩的張裕主流產品,成為展示張裕歷史文化、品牌文化和普及葡萄酒文化的窗口。
2005年3月,張裕又在廣州成立了中國首個酒庄俱樂部——張裕·卡斯特酒庄VIP俱樂部,積極倡導和引領葡萄酒文化高端消費。該俱樂部還出版了一本會員刊物《葡萄酒鑒賞》,專門提供葡萄酒鑒賞的指導。
多種渠道和形式的文化傳播,不僅使更多的人了解了葡萄酒知識和文化,培養了大量的葡萄酒潛在消費者,還擴大了張裕品牌的影響,帶動了張裕產品的銷售。
解百納是張裕公司的產品名稱,是中國中高檔葡萄酒的代名詞。
早在1931年,當時兼任張裕經理的中國銀行行長徐望之先生,組織了一批公司和銀行人員,在當時的煙台國際俱樂部研究定名,他們決定秉承張裕創始人張弼士先生倡導的“東西融合”理念,取“攜海納百川”之意,用於公司高檔葡萄酒的名稱——“解百納”。(“解”的意思就是“能夠”、“會”。)
張裕在1936年9月15日向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申請註冊“解百納”商標。1937年6月28日獲批並取得了註冊證書。證書原件現存於南京博物館。2002年4月張裕公司再次進行了註冊,註冊證號為1748888。解百納是葡萄酒種,即產品名稱,而不是葡萄品種名稱,按照商標法,原料品種不能註冊,而且,在國內出版的相關標準和規範文獻中,沒有一個葡萄品種叫“解百納”的。
張裕解百納干紅葡萄酒系採選中國特有的生長在著名葡萄產地“國際葡萄·葡萄酒城”煙台的蛇龍珠葡萄為主要原料,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釀造而成。具有葡萄的果香和優雅酒香,更突出蛇龍珠的典型性,滋味醇厚,微酸適口。
紛爭了8年之久、被稱為“中國葡萄酒知識產權第一案”——— 解百納案終於有了終審判決,“解百納”商標之爭終於結束。上市公司張裕A昨天發布公告,解百納商標歸張裕A所有。
2010年6月24日,上市公司張裕A發布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煙台張裕集團有限公司轉交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0年6月17日作出二審判決:判定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就解百納商標爭議做出的裁定程序合法。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於2009年12月30日作出一審判決:第一項是撤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商評字[2008]第05115號<關於第1748888號“解百納”商標爭議裁定書>;第二項是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就第1748888號“解百納”商標爭議重新做出裁定。在商評字[2008]第05115號<關於第1748888號“解百納”商標爭議裁定書>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作出了對煙台張裕集團有限公司註冊的第1748888號“解百納”商標予以維持的裁決。
這意味著,“解百納”由張裕獨享。
究其根源,可以一直追溯到1956年。
新中國成立后,張裕實際擔負了全國葡萄酒培訓基地的重任。當時,根據國家輕工部指示,張裕公司負責承辦葡萄酒釀酒大學,面向全國為國家培養釀造葡萄酒的專業人才,並將張裕公司作為教學基地。
為便於講課和現場教學,教員和技術工人在車間現場習慣地把赤霞珠、品麗珠和蛇龍珠等葡萄品種釀造的原酒,稱為生產“解百納”的酒。因此,導致部分學員誤認為上述葡萄品種就稱為“解百納”,這就給後來關於解百納的錯誤說法留下了隱患。
據介紹,從30年代一直到80年代,國家的各種書刊著作上都沒有出現“解百納”是一種品種的說法。直到80年代之後,部分書刊才出現這種說法,將赤霞珠稱為解百納,品麗珠稱為解百難、卡門耐特,這是因為當時國內關於葡萄酒的資料不多,而且翻譯上有所偏差,這在某種程度上就誤導了一些作者。因此,後來關於解百納的種種說法十分混亂,以至於解百納之爭才有隙可乘。
70多年來,張裕公司始終將‘解百納’作為一個品牌和一個註冊商標在使用,有著不可否認的連續性。‘解百納’商標的生命力在中國民族工業商標史上也是少有的幾個之一。其他少數企業抄襲和仿造張裕‘解百納’干紅葡萄酒的產品生產時間也都是在90年代末期,不能因為少數企業近幾年抄襲仿照使用‘解百納’就認定其是葡萄品種或品系或商品的通用名稱,而否定一個具有70年生命力的商標。
然而,解百納之爭恐怕已經不再局限於商標註冊之爭!在更大意義上,這種爭論的實質就是消費者的根本利益是否能得到保證。
“其實,損失最慘重的莫過於消費者!”一位行業專家一針見血指出,“30多個解百納一擁而上,從10多元到80多元眼花繚亂,消費者將無法分辨其真偽。”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卻認為,如果張裕註冊解百納成功,對葡萄酒行業將是沉重打擊!
如此看來,消費者利益和行業利益似乎就是爭論的焦點所在!
然而,一位行業專家的看法卻大相徑庭,他認為,實質上,真正利益受損的只是行業中某些假冒解百納干紅的小群體利益,他們並不能代表整個行業的利益。而從長遠來看,行業利益應該是和消費者利益殊途同歸的。
實際上,張裕解百納之所以擁有悠久的歷史和強大的市場以及各種各樣的殊榮,皆出於它是消費者心目中真正的解百納形象。
2001年5月,張裕向商評委申請"解百納"商標註冊;2002年4月國家商標局下發註冊證書,但遭到業內企業的聯合反對,時隔3個月,國家商標局即撤銷了該註冊商標。張裕表示不服,從此該案進入了漫長的行政複審。
2008年6月,商評委裁定"解百納"不屬於行業共用的葡萄品種或產品通用名稱,而是歸張裕集團所有的葡萄酒商標。
同月,長城、威龍、王朝等十幾家葡萄酒生產企業群起反對。他們認為,"解百納"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稱,是釀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是行業的公共資源,任何企業都無權私自佔有,隨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聯合提起訴訟。
200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由於原告和第三人在訴訟程序中提交了大量有可能影響案件實體裁決結果的證據,如果不予以考慮,不利於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尤其是有可能因此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判決撤銷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05115號裁定,在考慮當事人提交的新證據的基礎上,重新作出裁定。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馮曉青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審判決只是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裁定“中糧長城提出的商標爭議請求”,並非直接判定商標爭議雙方誰輸誰贏,該案的法律程序尚未走完,“解百納”商標註冊的法律效力不會因此發生任何改變。
最新結果
2010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原告中糧長城等企業“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解百納商標屬不當註冊”的上訴請求;判定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就第1748888號解百納商標爭議做出的裁定程序合法,但由於雙方當事人均提交了大量新證據,要求商評委基於上述證據重新做出裁定。儘管法院終審,但“解百納”最終歸誰還需要商評委重新裁定。而張裕表示,從法律層面而言,至少在商評委對解百納商標爭議重新作出裁定前,張裕仍然擁有解百納商標的專用權。
解百納
消費者納悶的時候,國內的多家葡萄酒釀造巨頭卻十分清醒,“解百納”三字之爭正愈演愈烈。張裕公司提供了“解百納”由來的一個版本:早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當時兼任張裕經理的中國銀行行長徐望之先生,組織一批公司和銀行人員研究定名,他們決定秉承張裕創始人張弼士倡導的“中西融合”理念,取“攜海納百川”之意,將這種高檔葡萄酒命名為“解百納干紅”。“解百納干紅”一直作為張裕的核心子品牌,已有70多年的歷史了。
但是,長城、王朝、威龍等企業有不同看法:“解百納”已經成為一個品種的通稱,如果這三個字為張裕所獨有的話,其他眾多廠家必將大受影響。他們認為,“解百納”一詞是由法文“Cabernet”翻譯而來,“解百納”並非張裕所獨有。
很顯然,“解百納”究竟是品牌還是品種,是爭論雙方的矛盾焦點。據了解,中國葡萄品種近千餘種,但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種名錄中,並沒有“解百納”這個品種。葡萄品種中也沒有“解百納”這個品系。眾葡萄酒釀造企業捲入其中的“解百納”之爭,最終將以何種結果收場尚難預測。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不管結果怎樣,這場“三字之爭”將是中國葡萄酒行業有史以來影響最大的一次商業糾紛,糾紛的最終解決有可能使葡萄酒業的競爭格局產生一系列影響。
張裕解百納大師級葡萄酒
解百納
張裕解百納
很早就知道在葡萄酒業有一個名詞叫做解百納,但是什麼意思就一直沒有弄清楚,有人說是葡萄的種類,也有說是一種工藝,還有說是音譯的紅葡萄酒的名字...比較著名的是張裕獨創的“解百納干紅”葡萄酒,它還有一段與國際知名品牌抗衡的傳奇。據史料考證,“解百納干紅”出自張裕人之手,可追溯到上世紀30年初,其取名是秉承張裕創始者張弼士倡導的“中西融合”理念,取“攜海納百川”之意。從創建之初,張裕人就立志將“解百納干紅”打造成抗衡“西洋”的國際知名品牌。張裕曾在1939年4月7日出版的《釀造雜誌》上刊登了一篇關於葡萄酒的分析報告,大膽公布了張裕“解百納干紅”和歐洲國家葡萄酒的分析指標對比,從而在中國歷史上首次拉開了“解百納干紅”叫板國際名牌葡萄酒的序幕。(摘自2002年11月21日新華網署名朱治德的《中國葡萄酒業:布局高端市場 參與國際競爭》)
在中國葡萄、葡萄酒行業中對“解百納”一詞的來源與含義產生了一些歧議。為此,中國農學會葡萄分會的在京部分專家(羅國光教授、晁無疾教授、徐海英研究員、王忠躍副研究員等)對此進行了座談(楊美蓉研究員通過電話發表了意見),現將座談會結果整理如下:
1、“解百納”不是某一具體葡萄品種的正式名稱。“解百納”一詞是法文‘Cabernet’一詞的音譯,其正確發音為“嘎百納”(“嘎”與“解”這兩個字在南方口音中是相似的)。 (“解”的意思就是“能夠”、“會”。補註)
2、在中國葡萄、葡萄酒界,有時將“解百納”作為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的別名,也有將品麗珠(Cabernet Franc)、蛇龍珠(Cabernet Shelongzhu , 原名稱為Cabernet Gernischt)稱為“解百納”的,或將“解百納”作為這三個品種的通稱。它們是中國釀製干紅葡萄酒的重要原料。
3、赤霞珠、品麗珠、蛇龍珠這三個品種釀製的葡萄酒具有相似的特點,故可稱為“解百納”型葡萄酒。
赤霞珠是世界著名的紅葡萄酒品種之一。在美國四種最好的佐餐紅葡萄中名列榜首。上等的赤霞珠紅酒需要在橡木桶中貯藏18-24個月之久才能裝瓶出售,赤霞珠在橡木桶的貯藏中,酒體變得柔和、圓潤、豐滿、醇厚、協調,具有濃郁的果香,酒呈深寶石紅色,口味極佳。在法國,釀酒師們常用品麗珠、梅鹿輒與其勾兌,以改善成品酒的典型性和風格。
赤霞珠原產法國波爾多,是栽培歷史最悠久的葡萄品種,早在古羅馬時代(公元23-79年)就有栽培赤霞珠葡萄的記載,當時稱之為“Biturigiaca”。赤霞珠在世界廣泛栽培,智利、法國、前蘇聯、保加利亞、美國分別種植39萬畝、37.3萬畝、30萬畝、27萬畝、18萬畝。中國1892年張裕公司首次引種,90年代大量引進,在河北、新疆、寧夏、山東、甘肅、四川等十幾個省和自治區種植,約35萬畝。
果實性狀:果穗小,平均穗重175克,圓錐形或圓柱形,帶副穗。果粒小,著生緊密,紫黑色,圓形,果皮厚,果肉多汁,有淡青草味,含糖量193.7克/升,含酸量7.1克/升,出汁率62%。
植物學特徵:嫩梢黃綠色,幼葉黃綠,葉面有光澤,葉背灰白色絨毛密。成葉中等大,圓形,葉緣鋸齒純,深5裂,葉面光滑,葉背絨毛稀,葉柄窪圓形閉合。兩性花。
主要特性:在煙台4月下旬萌芽,到10月上旬果實充分成熟需生長150-176天,需有效積溫3258-3616℃,為晚熟品種。生長勢中等,結實力強,在肥水管理條件好的情況下,易早期豐產,扦插第二年畝產達450公斤。風土適應性強,抗病性極強,較抗寒,喜肥水,宜籬架栽培,中短梢修剪。
什麼是“三珠”
蛇龍珠(Cabernet Gernischt ),原產法國,為法國的古老品種之一。與赤霞珠、品麗珠是姊妹品種。1892年引入中國。
嫩梢底色黃綠,具暗紫紅附加色,絨毛稀疏。葉片小,薄,邊緣下卷,圓形或心臟形,五裂,上側裂刻深,閉合,下側裂刻淺,開張,葉面有皺紋,但不粗糙,葉背有稀疏絨毛,葉緣鋸齒雙側凸,葉柄窪開張,為具尖底豎琴形。花兩性。果穗中等大,平均穗重232g,圓錐形。果粒著生中等緊密,平均粒重2.01g,圓形,紫黑色,出汁率76%,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含酸量0.61%。由它釀成的酒,寶石紅色,澄清發亮,柔和爽口,具解百納酒的典型性,酒質上等。
植株生長勢較強。結果枝占芽眼總數的70%,每一結果枝上的平均果穗數為1.23~1.6個,產量中等。從萌芽到果實充分成熟的生長日數為138天,活動積溫為3267.6℃,在北京8月下旬成熟,為中晚熟品種。適應性較強,抗旱,抗炭疽病和黑痘病,對白腐病、霜霉病的抗性中等,不裂果,無日燒。宜籬架栽培,中、短梢修剪。
蛇龍珠是釀製紅葡萄酒的世界名種。宜在山東、東北南部、華北、西北地區栽培。
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紅葡萄品種之王,在全球廣泛種植。赤霞珠果實較小,皮厚色深,富含單寧,釀出的葡萄酒骨架結實,厚實凝重,具有極強的陳放能力。
品麗珠(cabernet Franc),與赤霞珠類似,更具耐寒能力,使葡萄酒芳香,種植面積不多。它是法國波爾多地區的主要葡萄品種之一。
張裕公司是最早創立並使用“解百納”的葡萄酒企業,早在1931年,由當時的公司總經理徐望之先生組織文人墨客,針對中國銀行接管張裕公司后,須廣納賢才、同舟共濟之理念,創立“解百納”商標,寓“攜海納百川“之意,並於1936年向當時的實業部商標局申請註冊,1937年獲得核准,註冊證號是第33477號,在南京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里還可以查到當時的註冊證書。1939年出版的《釀酒雜誌》上“張裕葡萄酒之分析與各國葡萄酒之比較”一文中,也有將“解百納”作為張裕公司的葡萄酒產品同國外葡萄酒進行對比的書面記載,並且該公司曾於1959年、1985年和1992年,三次向國家商標局提出“解百納”商標註冊申請,而由於種種歷史原因,只獲准“備案使用”,未能最終取得解百納商標註冊。2008年5月26日,此案終於有了結論,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正是根據張裕曾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創立以來的70餘年中持續使用並反覆註冊的事實作為主要依據之一,結合《商標法》及今年四月原則通過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之精神,將“解百納”最終裁決給了張裕公司。
6年商標案 3個關鍵點
因涉及行業內諸多知名企業而備受關注的葡萄酒行業第一知識產權案何以歷時6年方有定論?此案需要界定的問題在農業產品的商標註冊上有非常典型的代表性,它涉及到了品種、品系、通用名稱等3方面的論證。記者就此案採訪了相關專家及學者。
反對張裕“解百納”註冊的理由中最關鍵的兩個理由是:“解百納”是葡萄品種、品系,不能註冊。
那麼解百納是不是品種呢?是不是品系?
對於品種和品系的問題,中國園藝學會葡萄與葡萄酒分會如此回答記者:“品種是農作物分類的基礎。根據中國農作物和園藝界所命名的葡萄品種名稱與認可標準,至今沒有一個葡萄品種的名稱叫做‘解百納’,同樣稱其為品系就更無科學和法律依據。
在全世界,釀酒葡萄品種名稱中含有“cabernet”的主要有:Cabernet Sauvignon、Cabernet Franc、Cabernet Gernischt 、Ruby Cabernet、Cabernet Mitos、Caberney Dorsa等。其中,Cabernet Sauvignon、Cabernet Franc原產於法國,在世界範圍內廣泛栽培;Cabernet Gernischt是中國選育出來的,主要在中國煙台栽培;Ruby Cabernet來源於美國,中國有少量的栽培;Cabernet Mitos、Cabernet Dorsa主要在德國栽培。這些品種來源不同,具有不同的栽培特點和釀酒學特點,而且是完全獨立的品種。現有的科學研究表明,它們之間並無直接的關係。因此,也就不存在“Cabernet ”品系之說,獨立的“Cabernet”出現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在上述的6個葡萄品種中,中國栽培的品種有4個,它們分別是Cabernet Sauvignon、Cabernet Franc、Cabernet Gernischt、Ruby Cabernet,按照國家葡萄酒標準(GB15037-2006)和《中國葡萄酒釀酒技術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貿易委員會 2002(81號)公告],上述4個品種的標準譯名分別為:赤霞珠、品麗珠、蛇龍珠和寶石,沒有翻譯成“解百納”的或叫“解百納”的葡萄品種。
而認為“解百納”等於“cabernet”的說法也是主要爭議點之一。
上世紀80年代后,有部分學者的文章中將蛇龍珠、赤霞珠等葡萄品種命名為“解百納”,並稱其是“cabernet”的中文譯名,這實際是種誤傳。進口的名稱中含有“cabernet”的洋酒很多,但是大多沒有翻譯成“解百納”,而是翻譯成“加本力”、“加本納特”、“卡貝奈特”等。學者的觀點只是作為學術交流使用,並非權威解釋,而最重要的是,品種名稱命名要經過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方可正式確定的。
從另一層面來講,既然外文的“Cabernet”不代表任何品種,因此,張裕的“解百納”品牌名稱是否是“Cabernet”翻譯而來就無足輕重了。如果是其翻譯而來,因為外文不代表任何品種,和品種原料名稱沒有必然的聯繫,翻譯也是完全可行的。另一方面,在含有“Cabernet”的多個葡萄品種名稱的外文翻譯的名稱中,分別有“佳本納”、“加本難”、“卡門耐特”、“卡本內”等不同的譯法,借用其音譯並賦予一定含義的張裕“解百納”完全是張裕獨創的。
中國農學會葡萄分會就這一爭議給出了同樣的結論。他們認為:“在中國已經公布的近千餘個葡萄品種名錄中,沒有解百納這個品種,在全國葡萄學術界和生產上也一直沒有應用過解百納這個品種名稱。”“關於品系問題,在所有中外釀酒葡萄品種營養系中,從未出現過解百納營養系或品系的名稱。”
另一個關係此案審議結果的是“通用名稱”。由於業內諸多大小規模不一的企業都在使用“解百納”這一名稱,致使名稱泛化,令一般公眾難以分辨解百納到底是商標還是大家都可以使用的通用名稱。
“與國際葡萄。葡萄酒組織(OIV)法規規定一致的GB15037-2006葡萄酒國家標準的規定:葡萄酒的名稱按色澤分類,分為白葡萄酒、桃紅葡萄酒、紅葡萄酒;按含糖量分類,分為干型、半干型、半甜型和甜型。因此,干紅葡萄酒、甜白葡萄酒等都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稱,並沒有任何一種葡萄酒分類為‘解百納葡萄酒’,所以‘解百納’不是產品通用名稱,”中國釀酒工業協會肯定地向記者表示,“將‘解百納’定義為通用名稱是不符合國際通行的規範和準則的。”
法律專家認為:“最高法院四、五年前有一個判決,提出了如何區分特有名稱或者通用名稱的問題。特有名稱是指不為相關商品所通用,具有顯著區別性特徵,並且通過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費者能夠將該商品與其他經營者的同類商品相區別的商品名稱。張裕解百納由於長期的歷史原因,建國后它雖然沒有獲得商標註冊,一直是以這樣一種狀態使用。張裕解百納這種使用具有區別性的顯著特徵,能夠跟其他經營同類商品相區別,已經具備了商標的屬性,不屬於通用名稱。”
張裕“解百納”作為行業高端品牌代表之一,多次在 布魯塞爾等國際博覽會上獲獎,而在“世界500強財富論壇”的上海年會和“99巴黎?中國文化周”上,張裕解百納更是獨領風騷,被指定為宴會唯一專用的葡萄酒。張裕“解百納”已遠銷歐洲14個國家,進入了3000多家超市、數百家葡萄酒專賣店、FOUR SEASONS 等多家五星級酒店以及郵購銷售系統。透過張裕“解百納”在國際市場上的表現,我們認為品牌建設之路,一定是技術創新之路、品牌創新之路。
10年“解百納”之爭
“解百納”知識產權案的跨度時間長達10年之久。2001年5月8日,張裕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申請“解百納”商標註冊,2002年4月商標局下發了註冊證書。但此舉當即就遭到業內其他企業的聯合反對。反對企業認為,“解百納”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稱,是釀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是行業的公共資源,任何企業都無權私自佔有為由。
2002年7月10日,國家商標局認定“解百納”是紅葡萄酒的原料品種的名稱,並對該註冊商標予以撤銷。對此,張裕公司不服,此案由此進入了漫長的行政複審。
2008年6月,商評委裁定“解百納”不屬於行業共用的葡萄品種或產品通用名稱,而是歸張裕集團所有的葡萄酒商標。對此,長城、威龍、王朝等十幾家葡萄酒生產企業群起反對,隨後向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0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關於“解百納”商標爭議裁定書, 判決書認定:雖然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第5115號裁定程序並無不當,但由於中糧公司、中糧煙台公司、王朝公司和張裕集團均在訴訟程序中提交了大量有可能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實體裁決結果的證據,如果不予考慮,不利於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尤其是有可能因此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據此,第5115號裁定應予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考慮當事人提交的新證據的基礎上,重新做出裁定。隨後,中糧公司等原告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2010年6月17日,北京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要求商評委基於上述證據重新作出裁定。
對國家商標局認定“解百納”是紅葡萄酒原料品種的名稱這一問題,張裕方面表示,“解百納”是張裕公司早在上世紀30年代就創立的葡萄酒品牌,“它是品牌而非一個品種,在中國從沒有一個葡萄酒品種稱為‘解百納’,也沒有一個或幾個釀造葡萄酒的葡萄品種系列稱為‘解百納’。”
但反對企業則發布反駁證據表明,張裕出具的上世紀30年代史料證據中的商標圖案均由一個五角星以及“Cabernet”法文字樣組成,並非“解百納”中文字樣商標。而這些資料恰恰表明,在當時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中,被註冊的商標是“五角星“,“解百納”名稱並未出現。
而隨著今日張裕的一紙公告,歷時10年的“解百納”商標爭奪戰也最終落幕。
張裕與6公司分享“解百納”
根據張裕的公告顯示,本案的評審結果為:1、張裕集團仍為第1748888號"解百納"商標的合法持有人,即"解百納"商標所有權仍歸張裕集團。2、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調解,張裕集團許可中糧酒業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煙台)有限公司、中糧華夏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營王朝葡萄釀酒有限公司及山東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無償、無限期使用"解百納"商標。3、除經張裕集團許可使用的本公司和上述6家企業之外,其他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不得再使用"解百納"商標。
此外,雙方的和解協議還規定,張裕集團不得解除商標使用許可,中糧公司、中糧煙台公司、王朝等公司今後不得對張裕集團的“解百納”商標提出爭議。
張裕在公告內容的最後表示,自1997年上市以來,張裕一直在使用“解百納”商標生產和銷售葡萄酒。使用“解百納”商標的產品在2009年度的銷售收入約佔公司當年主營業務收入的三分之一本案終結后,全國將只有包括張裕在內的7家葡萄酒企業使用“解百納”商標生產和銷售葡萄酒。
而在解決完“解百納”商標使用權的問題后,張裕A還將迅速面臨另一個問題。2010年12月4日,針對此前中國證監會山東證監局檢查出來的一系列違規問題,張裕A發布整改方案。這一整改公告指出,待張裕集團的“解百納”商標權屬糾紛問題解決后,上市公司將與張裕集團抓緊協商,採取合適的方式,爭取早日解決“張裕”等商標的權屬問題,以維護上市公司資產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