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新之

民國時期江浙財閥的代表人物之一

錢新之(1885-1958),名永銘,字新之,以字行,晚號北監老人。原籍浙江吳興(今湖州),生於上海。民國時期江浙財閥的代表人物之一。

早期銀行生涯


錢新之早年在育才學堂讀書,1902年入天津北洋大學學習財經學。1903年得官費赴日本留學,入神戶高等商業學校,學習財經及銀行學。宣統元年(1909)回國后,曾在南京高等商業學校任教。辛亥革命后,在上海都督府財政部任事。1912年,被派往北京參加接收農工商部,任會計課長。后回上海,與友人組織中華捷運公司,任經理。1916年起出任交通銀行北京總行秘書,1917年任交通銀行上海分行副經理,1919年任經理。1920年,時年35歲,任上海銀行公會會長。1922年6月,錢新之任交通銀行總行協理,積極整頓行務,決定軍政借款一概婉卻。同時,緊縮機構,節約開支。1923年,業務好轉,反虧為盈。1925年5月離職交通銀行,擔任鹽業、金城、中南、大陸四行儲蓄會副主任及四行聯合準備庫主任。

籌措經費


錢新之
錢新之
1927年春,蔣介石背叛革命。江浙財團在上海成立“商業聯合會”,錢新之任常務委員,為蔣介石籌措經費。南京國民政府成立,被任命為國民黨財政部次長,主持全面工作。后歷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中央銀行理事,交通銀行常務董事,中興煤礦公司總經理,中興輪船公司董事長,中華職業教育社董事會主席,與人合辦杭州電力公司和太平洋保險公司。1931年至1932年,錢被任命為駐法國公使。1934年出任上海地方維持會副會長。1935年赴日本考察經濟,進行“睦交、通商”活動。西安事變時,與杜月笙等急電張學良,“願赴陝以身為質”,營救蔣介石。抗戰爆發,組織上海市各界抗敵後援會。上海淪陷后,在香港成立中國紅十字會總辦事處和賑濟委員會第九區賑濟事務所。1938年,被國民政府聘為參政員,接任交通銀行董事長兼總理職。1942年3月,與杜月笙在重慶設立中華實業信託公司,任常務董事。

抗日戰爭后


抗日戰爭勝利后,兼任金城銀行董事長等職務。1947年曾為國民黨政府國大代表,被任命為美金公債勸募委員會主任委員。1948年,與杜月笙籌組復興航業公司,任董事長。又追隨杜月笙組織“上海各界自救救國聯合會”,妄圖迎接美軍進駐上海,實現上海“國際化”。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錢去香港,后定居台灣,新中國成立后,經整頓的交通銀行董事會中,仍然保留了他的董事席位,但他終於未回大陸,1958年在台灣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