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清遠

鞠清遠

鞠清遠是中國20世紀30年代“食貨派”學人中專攻社會經濟史的著名學者。1935年9月畢業后,在陶希聖指導下的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經濟史研究室工作。

人物關係


生平簡介


鞠清遠曾就讀於北京師範大學,
鞠清遠
鞠清遠
1935年9月畢業后,在陶希聖指導下的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經濟史研究室工作。1938年1月參加周佛海、陶希聖在武漢主持的“藝文研究會”。
鞠清遠
鞠清遠
1939年8月隨陶希聖到上海,參加汪精衛國民政府,任宣傳部委員和國立師範學校校長。1949年10月在上海做汽車押運員,後下落不明。
鞠清遠曾在半月刊上發表論文14篇、譯文2篇,在天津《益世報食貨周刊》上發表論文14篇,還有論文見諸其時著名雜誌,如1934年南京《中國經濟》第2卷第7期的《皇莊起源論》和第9期的《唐宋元寺領莊園研究》以及1936年國立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季刊》第6卷第3期的《唐代的兩稅法》。先後有《唐宋官私工業》、《唐代經濟史》、《劉晏評傳》、《唐代之交通》、《唐代財政史》等五部著作出版。鞠清遠的史學研究,對中國社會經濟史學科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治史思想


廣搜史料,開拓史料的治史思想
從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國社會史論戰”中,鞠清遠意識到,“在移植外國理論的時節,在急於‘成一家之言’的時候,都往往只是粗疏地,朦朧地將輪廓抽畫出來,對於社會內容與實際情況,多不作精細的研究。”因為中國古代典籍中的社會經濟史資料,分散於經史子集各部中,前人沒有作過系統的整理。社會史論戰中的研究者來不及系統地搜集史料,“便在缺乏已整理的史料的情況下”,利用省事的現成的史料,“來抽索自己所需要的社會或經濟變化的根據”,大多著作中只看到由《食貨志》、《通典》、《通考》等書中錄出來的“已成說法,了無新意,間或有所發揮,也都不是正確的意見”。鞠清遠有鑒於此,力矯此弊。與“只知瞎引外國的方法和結論,而並不顧及本國歷史上的史料”的研究者不同,鞠清遠的社會經濟史研究以史料豐富見長,從搜集和整理的史料中得出自己的新見解。陶希聖曾撰文盛讚鞠清遠的,對“中古時期教會財產及權威的敘述,可以算得最有特色。”“中國經濟史研究方法的論文漸漸注重到史料。”鞠清遠《元代系官匠戶研究》一文是“精細矜慎”。鞠清遠堅信惟有廣搜史料,開拓史料才能明了中國社會經濟史的特徵,探尋出社會經濟的演變過程。可以說,鞠清遠的每一篇社會經濟史的研究論文均為相關問題的資料彙編。如《兩晉南北朝的客、門生、故吏、義附、部曲》一文,資料豐富,論證全面,陶希聖提醒“大家注意鞠清遠先生這篇論文”,“這篇論文已經搜集可搜的材料的大部了”。
鞠清遠
鞠清遠
鞠清遠非常重視文集的史料價值,認為可以彌補、參正史籍記載之不足。他在《元代的寺產》中的《作者附識》中云:“陶先生在第三期上(《元代佛寺田園及商店》),已以元史、元典章中的材料,作詳細的論述,本文則只用文集中的材料,可說是陶先生之文的補充。”鞠清遠廣搜文集中的社會經濟史料,並進行細緻整理和深入研究。《元代的寺產》是幾部元人文集中的史料的研究所得;《南宋官吏與工商業》是讀的隨筆;《杜甫在夔州的滾西與東屯庄》是依據杜甫的撰成;《清開關前後的三部商人著作》、《怎樣作商客》、《夥計須知》,《商路與馬頭》、《校正江湖必讀》等則是鞠清遠在書攤上買的《商賈便覽》、《江湖尺牘分韻》和《酬世群芳雜錦》三部商人著作整理的史料研讀報告。“這三部書,正好是在鴉片戰爭前後,所以這三部書中,可看出一點商業組織的改變,特別是貨幣問題”,但“往往因為名字的關係,不為一般人特別是研究經濟史的人們所注意,圖書館也不來收集搜藏這類書”,於是“整理一下,發表出來,教大家也向這方面注意搜集”。陶希聖看到《校正江湖必讀》后,立即提出倡議:“這類材料,一方面可供明了清代商業組織,一方面對於以前的商業組織的研究,也有些啟發,希望這樣類的材料,大家多搜集一點。”
中國地方志中存有大量的社會經濟史的史料,亟需挖掘。由顧頡剛建議,陶希聖發出搜讀地方志的提議。鞠清遠撰成一文,參與史料搜集方法的討論,最早提出地方志的讀法:其一是先讀歷史上重要經濟都市的方誌,即以都市為中心。其次,先讀在水路交通線附近的府縣的方誌,即以交通線為中心。其三,先讀歷代重要工業或礦業區域的府縣方誌,即以工業磁業為中心。配合三種讀法,鞠清遠還特別提出讀方誌不要忽略各志書的“雜錄”與“金石錄”;不要忽略驛路,水路交通,驛站的設置地點與組織;不要忽略物產,貢賦,“和買”的物品:不要忽略關於寺院的記敘;不要忽略廟會;不要忽略“市”和“集會”;解決“市”設在城外的問題;應特別注意水利事項和橋樑的建設。這些都是從研究社會經濟史的視角來談搜讀地方志的,與以往觀風問俗式的利用地方志具有明顯的不同,對開拓社會經濟史的史料具有重要意義。陶希聖說:“鞠清遠先生的地方志讀法是大可注意的一篇”。杜若遺亦云:“鞠清遠、陶希聖兩先生髮起評讀地方志,這是很要緊的一個提議。中國各地的地方志中,原是含有許多政治、經濟、文化材料,其重要性非但不在二十四史之下,在經濟資料方面,還在二十四史之上,現在倘加以搜讀,一定會有許多發現的。”“這樣一種偉大的工作,決非少數人所能周到,必須多數人參加,分工合作,始克有成。”

治史態度


不想預有成見”、“排比事實”、“尋繹結論”的治史態度
鞠清遠
鞠清遠
中國社會史論戰中的研究者們最大的毛病,“是把方法當結論的。各人既有了結論在心裡。只有向書籍里去找印證,不必廣搜材料。”鞠清遠有感於此風氣,說:“不想預有成見”,“盡量排比事實。在事實,例證允許的範圍內,尋繹結論。”鞠清遠“排比事實”是既注重傳世文獻的考據,辨析制度條文內容,又對史料做出一些不同予《食貨志》、《通典》、《通考》等傳統典志的編纂、闡釋和評論,使其在史學研究上屢有創新。如鞠清遠在一書有意識地運用近代西方的經濟學和財政學的理論,重點分類敘述財政收入和財務行政兩方面,對收入項目的歸類比較科學,在財務行政的論述中摘引各史、志及類書資料甚多,按題歸類,原文均注原典出處。
鞠清遠“排比事實”、“尋繹結論”,非常之審慎,一切均要“論從史出”。如書中列舉十幾條史料談唐宋的“市場交易”問題,卻首先指出對於缺乏史料的“市制及坊場制度不能祥述”,留待後人有了材料再來論述,只就已有材料主要論述“每日之市也”。又如《漢代的官府工業》對漢代工廠的規模與分工、設廠地點和工人情況探討后,指出“漢代工業中,用奴隸刑徒勞動居多,或用自由的工人勞動為多,尚是一問題,至於工人就業官場,為提供徭役,或長期受雇,亦一問題。解決這兩個問題,尚須多搜集證據。”可惜,鞠清遠之審慎態度卻被時人認為研究未到位。
杜若遺曾在《介紹(食貨半月刊)》中說:“他(鞠清遠)不曾指出,漢代的官府工業的生產品時專供貴族階級享用的呢,還是供給全體社會使用的?他又不曾指出漢代官府業中所用的工人是奴隸呢,還是雇來的自由民!這兩個問題是研究漢代官府工業的社會史的意義時至少應該解決的。要是知道了漢代官府工業完全是貴族階級享用的工業,其工人是奴隸,而其規模如是之大,那麼,根據最普通的常識,就可以斷定西漢時代的社會是最發達的奴隸社會,否則那便有另外的意義了。不過,從鞠先生已得的材料看來,已可斷定那實在是奴隸社會的專供貴族享用的工業,而工人多屬奴隸。鞠先生有如許的材料,而不引用理論和他種事實加以解釋和比照,雖見謹慎,可是也顯得太無成見了。”

治史宗旨


通過比較來搜求社會經濟制度演變的治史宗旨
鞠清遠
鞠清遠
與社會史論戰中的研究者一樣,鞠清遠認為社會經濟史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要認識中國古代社會的發展階段全貌。為此,必須首先弄清各時段的社會經濟狀況,“在尋繹結論的時節,將特別注意到比較與搜求演化的痕迹”。鞠清遠的史學著述多是先敘述社會經濟制度的沿革,往往從最早的源頭談起,然後再討論所研究主題的特點,最後談及其延續狀況。如《唐宋元寺領莊園研究》中除對唐宋元三代寺領莊園進行了歷史的考察外,還對唐以前的寺產進行探討,指出“寺院莊園當自佛教輸入后不久,既有雛形”。而則採用倒溯的方法,從明代的皇莊,宋代的宮田與財賦總管府,金代的宮籍與監戶,兩宋的御庄、奉宸庄、后妃莊田及標充御前的莊田,五代的宮庄與後宮田產,唐代的宮與內庄宅使,北魏之太子田園與宗資稻田,兩漢的少府水衡田產,春秋時代的公室的順序來探討皇莊起源,最後得出“皇莊絕不是明代的創造物”,“皇莊的起源至少應是春秋時代的公室”這一真實可信的結論。
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既可突出社會經濟制度的特徵,又可把社會經濟制度變遷的過程展現出來,對社會經濟整體性認識非常必要。例如,鞠清遠在《唐宋官私工業》中採用比較研究的方法,指出唐宋官私工業中各項內容的不同點和演化過程實“有其淵源”,而元代之官私工業實乃唐宋官私工業之延續與演變。這種比較搜求在研究的系統性以及對官私工業發展形態分析方面產生了重大影響。
鞠清遠強調兩稅法是由唐前期資產稅性質的地稅和產稅發展而來,認為“兩稅”指戶稅和地稅。這一基本觀點在其《唐代經濟史》和均有反映。如《唐代財政史》第一章《兩稅法以前之賦稅》寫道:“兩稅法本身,沒有什麼獨特的創革,它的內容、稅制、稅法,都在天寶到建中年間奠定下基礎,到這時候,方水到渠成,使天寶前與租庸調對立而不佔重要地位的戶稅與地稅,反而代替了以人丁為課稅客體的主要賦稅。這指明經濟組織的轉變,使財政制度也必然要轉變。”以上表明,鞠清遠能始終以探尋兩稅法的制度演變為宗旨,通過深入地比較,使其兩稅法的研究成果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延至今日仍為學術界所引用。

研究方法


從“特殊問題”入手的研究方法
鞠清遠在中云:“要明了中國社會史的全體,必須先明了各時代,各個問題的真相,由某時代的各個問題的綜合研究,方能描畫某時代的真面目。由相連的幾個時代的特殊問題的比較研究,方能明了某一特殊問題的進化的實況”。這段話表明了鞠清遠史學研究的選題視角,這就是要從“特殊問題”入手來研究中國社會經濟史。
因鞠清遠在北大法學院經濟史研究室工作的便利,在研究時段上,選擇了唐宋。在農業的特殊問題中,鞠清遠重點考察了唐代之際均田制制度的演變。《唐代經濟史》對均田制度的產生、發展和解體過程進行了深入探討。為深化均田制的認識,又撰文《曹魏的屯田》,指出“均田制之轉變仍然不能不追敘到魏之屯田制度”。與土地制度聯繫最緊密的賦役財政制度這一“特殊問題”,鞠清遠亦對之加以深入剖析,《唐代經濟史》、《唐代財政史》以及《唐代的戶稅》、等著述,對有唐一代的租庸調、地稅、戶稅、色役、雜徭、兩稅法和商稅等做了較系統全面的闡述,“對唐的賦稅制度提出了不少的新解,與從來只略說租庸調製以為唐代稅制的主要形式或唯一形式者絕不一樣”。
對於唐宋時期的工業即官私手工業中的“特殊問題”,鞠清遠亦做了紮實細緻的研究,撰著《唐宋官私工業》一書指出,“官工業研究中,將特別注意官業勞動者。因為這種研究,可使明了官工業內部的剝削關係,並且也可指明一般社會進化的程度。”“私工業的研究,自然也注意到剝削關係,只要材料允許,就盡量的研究。經營形式成品銷路與流動資本的考察,更是注意的中心。由經營形式的研究,可使明了私工業的本質。成品銷路使明了工業界與社會的關係,流動資本的考察,更使明了工商界的聯繫得密切與否。”為更好地“注意到它們演化的痕迹與組織的作用,”鞠清遠還深入研究了魏晉南北朝之官私工業,先後撰有《魏晉南北朝官工業中之刑徒》、《魏晉南朝之官工業機關》、《魏晉南北朝的冶鐵工業》、《魏晉南北朝的匠師及其統轄機關》、《魏晉南北朝的紡織工業》等文發表於天津《益世報·食貨周刊》。
鞠清遠還開拓了當時少有涉及的“特殊問題”——人的社會身份問題。《元代系官匠戶研究》和二文徵引豐富、資料全面,深入探討了元代系官匠戶。前文探討了官局人匠、軍匠、民匠之區別,系官匠戶組織方法、地位、待遇、工作形式和數目估計等內容,受到當時學術界高度重視。鞠清遠選擇研究的這些“特殊問題”均是理解中國社會經濟史全貌的關鍵問題。能有獨特的眼光,抓住關鍵問題進行深入地探討,是鞠清遠取得較高成就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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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清遠史學初探
內容摘要:鞠清遠是20世紀30年代有重要開拓性的社會經濟史學者。他既注重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又不忽視理論與方法,在治史風格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鞠清遠在中國社會經濟史的諸多領域內頗有建樹,尤精研於唐宋經濟史,在推動我國社會經濟史學科的發展方面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也奠定了他在中國史學史上不容忽視的地位。
鞠清遠是我國20世紀30年代“食貨派”學人中專攻社會經濟史的著名學者。鞠清遠曾就讀於北京師範大學,1935年9月畢業后,在陶希聖指導下的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經濟史研究室工作。1938年1月參加周佛海、陶希聖在武漢主持的“藝文研究會”。1939年8月隨陶希聖到上海,參加汪精衛國民政府,任宣傳部委員和國立師範學校校長。1949年10月在上海做汽車押運員,後下落不明。由於鞠清遠是“食貨派”的骨幹,又在近代歷史舞台上扮演著與汪精衛同道的政治角色,學術界一直諱言其學術。但政治和學術不應該完全等同起來。鞠清遠曾在《食貨》半月刊上發表論文14篇、譯文2篇,在天津《益世報食貨周刊》上發表論文14篇:另外,還有論文見諸其時著名雜誌,如1934年南京《中國經濟》第2卷第7期的《皇莊起源論》和第9期的《唐宋元寺領莊園研究》以及1936年國立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季刊》第6卷第3期的《唐代的兩稅法》。更為重要的是,鞠清遠在短短的幾年內,先後有《唐宋官私工業》、《唐代經濟史》、《劉晏評傳》、《唐代之交通》、《唐代財政史》等五部著作出版。鞠清遠的史學研究,對中國社會經濟史學科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應該予以重視。本文試圖以學術的眼光重新考察鞠清遠的史學成就,對其治史特色進行探討,以期對鞠清遠在中國近現代史學史上的地位有一個新的認識。
(一)廣搜史料。開拓史料的治史思想
從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國社會史論戰”中,鞠清遠深刻地意識到,“在移植外國理論的時節,在急於‘成一家之言’的時候,都往往只是粗疏地,朦朧地將輪廓抽畫出來,對於社會內容與實際情況,多不作精細的研究。”1因為中國古代典籍中的社會經濟史資料,分散於經史子集各部中,前人沒有作過系統的整理。社會史論戰中的研究者來不及系統地搜集史料,“便在缺乏已整理的史料的情況下”,利用省事的現成的史料,“來抽索自己所需要的社會或經濟變化的根據”,大多著作中只看到由《食貨志》、《通典》、《通考》等書中錄出來的“已成說法,了無新意,間或有所發揮,也都不是正確的意見”。鞠清遠有鑒於此,力矯此弊。與“只知瞎引外國的方法和結論,而並不顧及本國歷史上的史料”的研究者不同,鞠清遠的社會經濟史研究以史料豐富見長,從搜集和整理的史料中得出自己的新見解。陶希聖曾撰文盛讚鞠清遠的《唐宋元寺領莊園研究》,對“中古時期教會財產及權威的敘述,可以算得最有特色。”“中國經濟史研究方法的論文漸漸注重到史料。”鞠清遠《元代系官匠戶研究》一文是“精細矜慎”。鞠清遠堅信惟有廣搜史料,開拓史料才能明了中國社會經濟史的特徵,探尋出社會經濟的演變過程。可以說,鞠清遠的每一篇社會經濟史的研究論文均為相關問題的資料彙編。如《兩晉南北朝的客、門生、故吏、義附、部曲》一文,資料豐富,論證全面,陶希聖提醒“大家注意鞠清遠先生這篇論文”,“這篇論文已經搜集可搜的材料的大部了”。鞠清遠在北大法學院中國經濟史研究室期間,更是主要致力於有關唐宋經濟史資料的收集整理。他利用收集的資料,除撰寫大量論文外。還與陶希聖合作完成了《唐代經濟史》,后又出版《劉晏評傳》、《唐代財政史》兩部個人專著,並輯成《唐代之交通》一冊。
鞠清遠非常重視文集的史料價值,認為可以彌補、參正史籍記載之不足。他在《元代的寺產》中的《作者附識》中云:“陶先生在第三期上(《元代佛寺田園及商店》),已以元史、元典章中的材料,作詳細的論述,本文則只用文集中的材料,可說是陶先生之文的補充。”鞠清遠廣搜文集中的社會經濟史料,並進行細緻整理和深入研究。《元代的寺產》是幾部元人文集中的史料的研究所得;《南宋官吏與工商業》是讀《朱文公集》的隨筆;《杜甫在夔州的滾西與東屯庄》是依據杜甫的《草堂詩箋》撰成;《清開關前後的三部商人著作》、《怎樣作商客》、《夥計須知》,《商路與馬頭》、《校正江湖必讀》等則是鞠清遠在書攤上買的《商賈便覽》、《江湖尺牘分韻》和《酬世群芳雜錦》三部商人著作整理的史料研讀報告。“這三部書,正好是在鴉片戰爭前後,所以這三部書中,可看出一點商業組織的改變,特別是貨幣問題”,但“往往因為名字的關係,不為一般人特別是研究經濟史的人們所注意,圖書館也不來收集搜藏這類書”,於是“整理一下,發表出來,教大家也向這方面注意搜集”。陶希聖看到《校正江湖必讀》后,立即提出倡議:“這類材料,一方面可供我們明了清代商業組織,一方面對於以前的商業組織的研究,也有些啟發,希望這樣類的材料,大家多搜集一點。”
中國地方志中存有大量的社會經濟史的史料,亟需挖掘。由顧頡剛建議,陶希聖發出搜讀地方志的提議。鞠清遠撰成《地方志的讀法》一文,參與史料搜集方法的討論,最早提出地方志的讀法:其一是先讀歷史上重要經濟都市的方誌,即以都市為中心。其次,先讀在水路交通線附近的府縣的方誌,即以交通線為中心。其三,先讀歷代重要工業或礦業區域的府縣方誌,即以工業磁業為中心。配合三種讀法,鞠清遠還特別提出讀方誌不要忽略各志書的“雜錄”與“金石錄”;不要忽略驛路,水路交通,驛站的設置地點與組織;不要忽略物產,貢賦,“和買”的物品:不要忽略關於寺院的記敘;不要忽略廟會;不要忽略“市”和“集會”;解決“市”設在城外的問題;應特別注意水利事項和橋樑的建設。這些都是從研究社會經濟史的視角來談搜讀地方志的,與以往觀風問俗式的利用地方志具有明顯的不同,對開拓社會經濟史的史料具有重要意義。陶希聖說:“鞠清遠先生的地方志讀法是大可注意的一篇”。杜若遺亦云:“鞠清遠、陶希聖兩先生髮起評讀地方志,這是很要緊的一個提議。中國各地的地方志中,原是含有許多政治、經濟、文化材料,其重要性非但不在二十四史之下,在經濟資料方面,還在二十四史之上,現在倘加以搜讀,一定會有許多發現的。”“這樣一種偉大的工作,決非少數人所能周到,必須多數人參加,分工合作,始克有成。”
(二)“不想預有成見”、“排比事實”、“尋繹結論”的治史態度
中國社會史論戰中的研究者們最大的毛病,“是把方法當結論的。各人既有了結論在心裡。只有向書籍里去找印證,不必廣搜材料。”鞠清遠有感於此風氣,說:“我們不想預有成見”,“我們盡量排比事實。在事實,例證允許我們的範圍內,我們尋繹結論。”4鞠清遠“排比事實”是既注重傳世文獻的考據,辨析制度條文內容,又對史料做出一些不同予《食貨志》、《通典》、《通考》等傳統典志的編纂、闡釋和評論,使其在史學研究上屢有創新。如鞠清遠在《唐代財政史》一書有意識地運用近代西方的經濟學和財政學的理論,重點分類敘述財政收入和財務行政兩方面,對收入項目的歸類比較科學,在財務行政的論述中摘引各史、志及類書資料甚多,按題歸類,原文均注原典出處。此書歷來被認為是唐代財政史研究“開山之作”。“自創體例,考釋謹嚴,長期為治史者必讀,奠定了這一領域研究的基礎。”181
鞠清遠“排比事實”、“尋繹結論”,非常之審慎,一切均要“論從史出”。如《唐宋官私工業》書中列舉十幾條史料談唐宋的“市場交易”問題,卻首先指出對於缺乏史料的“市制及坊場制度不能祥述”,留待後人有了材料再來論述,只就已有材料主要論述“每日之市也”81。又如《漢代的官府工業》對漢代工廠的規模與分工、設廠地點和工人情況探討后,指出“漢代工業中,用奴隸刑徒勞動居多,或用自由的工人勞動為多,尚是一問題,至於工人就業官場,為提供徭役,或長期受雇,亦一問題。解決這兩個問題,尚須多搜集證據。”可惜,鞠清遠之審慎態度卻被時人認為研究未到位。杜若遺曾在《介紹(食貨半月刊)》中說:“他(鞠清遠)不曾指出,漢代的官府工業的生產品時專供貴族階級享用的呢,還是供給全體社會使用的?他又不曾指出漢代官府業中所用的工人是奴隸呢,還是雇來的自由民!這兩個問題是研究漢代官府工業的社會史的意義時至少應該解決的。要是我們知道了漢代官府工業完全是貴族階級享用的工業,其工人是奴隸,而其規模如是之大,那麼,根據最普通的常識,就可以斷定西漢時代的社會是最發達的奴隸社會,否則那便有另外的意義了。不過,從鞠先生已得的材料看來,我們已可斷定那實在是奴隸社會的專供貴族享用的工業,而工人多屬奴隸。鞠先生有如許的材料,而不引用理論和他種事實加以解釋和比照,雖見謹慎,可是也顯得太無成見了。”杜若遺的推斷正確與否姑且不論,但在他激烈的批評當中,我們從一個側面看到鞠清遠對待史實的審慎公允的態度,這也使得鞠清遠的許多論著經得起時間的考驗,長久地保持著較高的學術價值。
(三)通過比較來搜求社會經濟制度演變的治史宗旨
與社會史論戰中的研究者一樣,鞠清遠認為社會經濟史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要認識中國古代社會的發展階段全貌。為此,必須首先弄清各時段的社會經濟狀況,“在尋繹結論的時節,將特別注意到比較與搜求演化的痕迹”4。鞠清遠的史學著述多是先敘述社會經濟制度的沿革,往往從最早的源頭談起,然後再討論所研究主題的特點,最後談及其延續狀況。如《唐宋元寺領莊園研究》中除對唐宋元三代寺領莊園進行了歷史的考察外,還對唐以前的寺產進行探討,指出“寺院莊園當自佛教輸入后不久,既有雛形”。而《皇莊起源論》則採用倒溯的方法,從明代的皇莊,宋代的宮田與財賦總管府,金代的宮籍與監戶,兩宋的御庄、奉宸庄、后妃莊田及標充御前的莊田,五代的宮庄與後宮田產,唐代的宮與內庄宅使,北魏之太子田園與宗資稻田,兩漢的少府水衡田產,春秋時代的公室的順序來探討皇莊起源,最後得出“皇莊絕不是明代的創造物”,“皇莊的起源至少應是春秋時代的公室”這一真實可信的結論。
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既可突出社會經濟制度的特徵,又可把社會經濟制度變遷的過程展現出來,對社會經濟整體性認識非常必要。例如,鞠清遠在《唐宋官私工業》中採用比較研究的方法,指出唐宋官私工業中各項內容的不同點和演化過程實“有其淵源”,而元代之官私工業實乃唐宋官私工業之延續與演變。這種比較搜求在研究的系統性以及對官私工業發展形態分析方面產生了重大影響。張國剛指出:“(《唐宋官私工業》)研究工業經營形式,內部分工、對外關係,對經濟界的影響,工人的組織及演變程度等,是具有開創性的高水平論著”148。又如,唐代兩稅法的來源與變化由於唐代文獻未留下明確記載,使兩稅法處於不清不明狀態,鞠清遠對各種謬說進行了較全面的清理考證。“從兩稅法以前的賦稅制度,兩稅法本身,兩稅法實行以後的諸問題上來研究兩稅法,探討其內容,估定其價值。”澄清了許多史實,對兩稅的稅項內容及來源提出不同看法,提出“兩稅法於徵收季節的改革外,承襲了以前的戶稅與地稅制度”的新見解。掃除了以前脫離前後的厲史事實來理解兩稅法的方法,改變了人們長期以來認為兩稅法具有“高深莫測的意義的改革”的認識。鞠清遠強調兩稅法是由唐前期資產稅性質的地稅和產稅發展而來,認為“兩稅”指戶稅和地稅。這一基本觀點在其《唐代經濟史》和《唐代財政史》均有反映。如《唐代財政史》第一章《兩稅法以前之賦稅》寫道:“兩稅法本身,沒有什麼獨特的創革,它的內容、稅制、稅法,都在天寶到建中年間奠定下基礎,到這時候,方水到渠成,使天寶前與租庸調對立而不佔重要地位的戶稅與地稅,反而代替了以人丁為課稅客體的主要賦稅。這指明經濟組織的轉變,使財政制度也必然要轉變。”34以上表明,鞠清遠能始終以探尋兩稅法的制度演變為宗旨,通過深入地比較,使其兩稅法的研究成果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延至今日仍為學術界所引用。
(四)從“特殊問題”入手的研究方法
為更好地“搜求演化”,認識社會經濟史全貌,恰當的選題至關重要。鞠清遠在《唐宋官私工業》中云:“要明了中國社會史的全體,必須先明了各時代,各個問題的真相,由某時代的各個問題的綜合研究,方能描畫某時代的真面目。由相連的幾個時代的特殊問題的比較研究,方能明了某一特殊問題的進化的實況。明了各個特殊演化的真相以後,療能估定兩個或幾個相連的時代的真價值。本著上述的信念,我們注意到的特殊問題中,生產關係問題,自然是最基本的。在生產關係中,自然可分為兩方面,農業的與工業的。農業問題的中心是土地問題,換句話說,就是土地所有形式問題”2。這段話清晰地表明了鞠清遠史學研究的選題視角,這就是要從“特殊問題”入手來研究中國社會經濟史。因鞠清遠在北大法學院經濟史研究室工作的便利,在研究時段上,選擇了唐宋。在農業的特殊問題中,鞠清遠重點考察了唐代之際均田制制度的演變。《唐代經濟史》對均田制度的產生、發展和解體過程進行了深入探討。為深化均田制的認識,又撰文《曹魏的屯田》,指出“均田制之轉變仍然不能不追敘到魏之屯田制度”。與土地制度聯繫最緊密的賦役財政制度這一“特殊問題”,鞠清遠亦對之加以深入剖析,《唐代經濟史》、《唐代財政史》以及《唐代的戶稅》、《唐代的兩稅法》等著述,對有唐一代的租庸調、地稅、戶稅、色役、雜徭、兩稅法和商稅等做了較系統全面的闡述,“對唐的賦稅制度提出了不少的新解,與從來只略說租庸調製以為唐代稅制的主要形式或唯一形式者絕不一樣”。
對於唐宋時期的工業即官私手工業中的“特殊問題”,鞠清遠亦做了紮實細緻的研究,撰著《唐宋官私工業》一書,希望“得出的結論,對於唐宋的社會研究,能有所貢獻。”書中指出,“官工業研究中,我們將特別注意官業勞動者。因為這種研究,可使我們明了官工業內部的剝削關係,並且也可指明一般社會進化的程度。”“私工業的研究,自然也注意到剝削關係,只要材料允許我們,我們就盡量的研究。經營形式成品銷路與流動資本的考察,更是我們注意的中心。由經營形式的研究,可使我們明了私工業的本質。成品銷路使我們明了工業界與社會的關係,流動資本的考察,更使我們明了工商界的聯繫得密切與否。”3為更好地“注意到它們演化的痕迹與組織的作用,”鞠清遠還深入研究了魏晉南北朝之官私工業,先後撰有《魏晉南北朝官工業中之刑徒》、《魏晉南朝之官工業機關》、《魏晉南北朝的冶鐵工業》、《魏晉南北朝的匠師及其統轄機關》、《魏晉南北朝的紡織工業》等文發表於天津《益世報·食貨周刊》。
值得注意的是,鞠清遠還開拓了當時少有涉及的“特殊問題”——人的社會身份問題。《元代系官匠戶研究》和《元代系官匠戶補記》二文徵引豐富、資料全面,深入探討了元代系官匠戶。前文探討了官局人匠、軍匠、民匠之區別,系官匠戶組織方法、地位、待遇、工作形式和數目估計等內容。後文則研究了官局童男之娶妻與匠戶寡妻之改嫁,匠戶的地位,江南的人匠,工匠的工糧,匠戶的社與罷工等問題。《兩晉南北朝的客、門生、故吏、義附、部曲》和《三國時代的“客”》兩文分析了該時期客、門生、故吏、義附、部曲等含義及其身份地位的變化。這些都是從全新的社會史視角開拓的研究領域,受到當時學術界高度重視。陶希聖說:“客的轉變過程的研究是了解中古社會的鑰匙。自由人怎樣依附豪宗大族,從自由的食客變為半自由的農奴,這種轉變指示我們以古代社會為何轉變為中古社會的兩大線索之一。另一線索是奴隸轉變為農奴的過程。魏晉南北朝隋唐時代,一方面奴隸經濟仍然繼續發達,一方面農奴經濟普遍起來。從家長下的家內經濟,工場農場的奴隸,分田納租的奴隸,到近於奴隸的客,分田納租的客,趨附豪強的獨立農民之客,以至於依附豪貴的士人之客,其間各種不同的關係,不是憑空想得出的”,希望“共同的作再進一步再細一些的探討。”呵見,鞠清遠選擇研究的這些“特殊問題”均是理解中國社會經濟史全貌的關鍵問題。能有獨特的眼光,抓住關鍵問題進行深入地探討,是鞠清遠取得較高成就的原因之一。
鞠清遠以中國社會經濟史為治史旨趣,既注重系統搜集整理史料也不忽視理論方法,在治史風格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批評著過去的中國社會史論戰運動的缺點,又指示著此後應走的途徑。”鞠清遠在社會經濟史的諸多領域內取得了突出成就,其研究價值極高,直到今天仍有參考價值。這一點為以後諸多史家所推舉。張國剛言:“《唐代經濟史》全面論述了唐以前的經濟背景,唐田制與農業、交通與都市、工商業及財政制度等,論述系統、材料充實,書中提到新建的莊園、草市、行會、色役與資課、鹽鐵、漕運與東南財庫、客戶、客商與邸店、櫃坊與飛錢等問題,一直成為此後學界論述的重點,該書為治經濟史者的必讀之作。”145而《唐代財政史》則被崛敏一譽為“對於唐代財政問題的優秀概說性著作。”449對此,何茲全亦給予了充分肯定,“在陶手下《食貨》這些人中,我最佩服老鞠。粗獷質樸,厚道,學問最好。他寫的有關唐代社會經濟的書和論文,至今仍為人所稱讚。政治毀了一代天才!”3226可見,鞠清遠雖然研究中國社會經濟史的時間不長,卻為我國社會經濟史學科的發展作出了開拓和奠基的貢獻,在中國史學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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