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

證明電信增值業務許可的證書

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是指利用公共網路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的許可證。

簡介


業務營制。營業務,必須依照規取務院息產業管省、治區、轄市管構頒增值業務證。未取增值業務證,組織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重要性


根據華共務院令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292號《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簡稱ICP管理辦法),國家對提供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證制度。
增值證網站營證,根據《網際網路息服務管辦》規,營網站必須辦華共增值業務營證(營證),否則屬非營。非營網站辦非營業網際網路息服務業務備案證。
根據《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所在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注意:增值電信許可證的成功申辦,將保證您網站合法經營的權利。

辦理條件


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 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相關文件,申請經營的增值電信業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予以批准的,頒發《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辦理材料


應向信息產業部提交辦理增值電信許可證申請材料有: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範圍、公司名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聯繫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其基本情況、擬從事電信業務的機構設置和管理情況、技術力量和經營管理人員情況,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場地、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及信息產業部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六)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服務項目、業務覆蓋範圍、市場調研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分析等;
(七)組網技術方案。包括:網路結構、網路規模、網路建設計劃、網路互連方案方案、技術標準、電信設備的配置、電信資源使用方案等;
(八)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九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十)證明企業信譽的有關材料;
應向電信主管部門提交辦理增值電信許可證申請材料有: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範圍、公司名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聯繫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其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及電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五)公司章程,其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六)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技術方案。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技術方案、服務項目、業務覆蓋範圍、市場調研與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
(七)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證明企業信譽的有關材料;
(十)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辦理流程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於收到申請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噹噹場或於收到申請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按照要求交齊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於收到全部補正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三)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應當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給予警告,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四)省通信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予以批准的,頒發《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五)准予行政許可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其他行政許可文書。
(六)經營許可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取,或者由其委託代理人憑委託書領取。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
證書管理

變更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下來,有的公司可能會發生一些諸如經營主體變更之類的證件變更,那麼這些變更應該如何操作呢?下面就來為您介紹ICP經營主體、業務種類、域名、業務覆蓋範圍、註冊資本、註冊住所、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應該如何操作已經變更所需材料!
一、經營主體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1.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2.經營許可證原件;
3.舊的公司章程(須是在工商管理局備案的章程);
4.新股東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情況簡介(沒有新股東加入可不提交此項;若新股東為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變更業務種類需提交的材料:
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公司需增加業務種類的,應自公司作出決定日起30日之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變更業務種類需提交的材料:
1.經營許可證原件。
2.申辦新業務所需提交的材料
三、域名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在已批准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上變更網站,應當向省通信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同時,應當先登陸網站國家工信部官網添加域名信息,再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1.網站域名變更申報表(點擊下載 網站域名變更申報表)
2.新網站網址的域名證書;
3.已辦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原件;
4.公司的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5.網站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6.須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的內容,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事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擬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專項申請。
四、業務覆蓋範圍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公司或者其獲准授權經營電信業務的子公司,遇有業務覆蓋範圍需要變化的,應當自公司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1.經營許可證原件;
2.總結報告,內容應包括:原有業務開展情況、變更業務覆蓋範圍的資金支持等。
五、註冊資本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註冊資本變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點擊下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一式兩份;
2.經營許可證原件;
3.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舊的公司章程;
5.驗資報告複印件(包括會計事務所營業執照複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完成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后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變更手續。
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1.經營許可證原件;
2.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3.舊的公司章程;
5.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6.更改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有效複印件)及工商的變更登記情況證明;
7.新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聯繫電話、聯繫手機、聯繫郵件、通信地址。
七、註冊住所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辦理註冊住所變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1.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變更申請表(點擊下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一式兩份;
2.經營許可證原件;
3.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有效複印件)及工商的變更登記情況證明;
4.新的經營場地的租賃合同及房產證複印件;
5.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舊的公司章程。
八、公司名稱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公司名稱的,應當在完成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后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變更手續。
辦理公司名稱變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年檢

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是每年都需要辦理年檢的。除此之外,每5年還需要辦理一次續期手續。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年檢機構與頒發機構相同,為通信管理局。在辦理電信增值業務年檢時,企業需要準備如下年檢材料,內容包括:
(一) 公新增電信業務或欄目;
(二)對電信市場環境的情況分析;
(三)業務發展規劃;
(四)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債表;
(五)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六)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
(七)報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報告\業務年檢報表。

續期

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是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一種,有效期是五年。如果公司還要繼續使用ICP許可證,那麼就要進行續期。許多人都以為ICP許可證是在有效期滿后再進行續期,其實不是這樣的,ICP許可證續期是要在到期前90日辦理的。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續期辦理部門和申請部門是一樣的,都在各省的通信管理局,ICP續期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續辦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還需要準備一些其他的材料。
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續期需要以下材料:
(一)報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基本情況表,以及相應業務的續期報表;
(二)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參加過續期的單位需持續期合格通知書);
(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四)公司續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
(五)公司經營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公司電信業務經營情況整體回顧、上年公司新增電信業務或欄目、對電信市場環境的情況分析、新一年公司業務發展規劃;
(六)公司經營電信業務資費備案表(含業務種類、收費項目及資費標準);
(七)增值電信企業上報統計數據承諾書;
(八)持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須提交有效期內的接入或託管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