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聖道

八聖道

阿難達:阿難達尊者於清晨著下衣,持缽與大衣,入沙瓦提城乞食,他見生聞婆羅門駕一輛駟馬輕車出城,全然白色:白馬、白韁、白車、白座、白鞋,甚至搖著白扇。人們見之,紛紛說到:「好一輛梵天之車!這輛才像是梵天之乘。」

八聖道釋義


【八聖道】
(名數)與八正道同。阿彌陀經曰:‘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俱舍論二十五曰:‘七等覺支,八聖道支。’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八聖道:(1)正見。
(2)正思惟。
(3)正語。
(4)正業。
(5)正命。
(6)正精進。
(7)正念
(8)正定。

八聖道的實踐


阿難達尊者乞食歸來向世尊報告此事,並問:「世尊!在此法與律之中,可有梵天之乘?」
「阿難達!有的。」世尊說:「八支聖道可稱為『梵天之乘』、『法乘』、『戰場上無上之勝利』;因為八支聖道的每一支,皆能究竟棄除貪、嗔、痴。」(S.45:4)
「(孩子從入胎到出生到長成青年)他的感官成熟,具足五欲,漸生五欲之情,甚而於其中恣意縱情:由眼所識、所欲、所愛、所好,隨欲而激情於色;由耳所識之聲,由鼻所識之香,由舌所識之味,由身所識之觸,也是如此。
「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受觸、意知法,對悅意者,人則貪逐它,對不悅意者,人則嫌恨它。於身未確立正念而住於劣噁心,而且不如實知心解脫與慧解脫,因此無法使惡不善法滅盡無餘。他如是隨於親疏,當感受樂、苦或不苦不樂等任何感受,他便生起喜愛,肯定並接受它,如此做時而生歡喜。歡喜於這些感受就是取;以取為緣而生有;以有為緣而生生;以生為緣而生老、死、愁、悲、苦、憂、惱。如是有全苦蘊之集。
「今有如來出現於世,應供、等正覺者、明行足、世間解、無上士、天人師、佛、世尊。他對諸天、魔王、梵天、沙門、婆羅門、國王與人民的世界宣稱,他已自知、自證。他所教之法,不論是文字或義理上,不論是初、中、后,都是善妙的。他所宣示的梵行,是究竟清凈而圓滿的。
「或有在家居士,或其子,生於某族姓家,聽聞其法。聽聞佛法后,於如來生信。以此信心,作如是思惟:『在家的生活雜亂、不潔;出家的生活寬廣無羈。在家要修如光輝真珠般圓滿清凈的梵行,談何容易?我何不剃除鬚髮,著袈裟,出家而過無家的生活呢?』」
「彼於後,或舍小財物,或舍多財物,或舍小親族,或舍多親族,他剃除鬚髮,著袈裟,出家而過無家的生活。
「出家而應學習比庫所具足之生活規定,他舍殺生,放下刀杖,溫和、善良,慈悲一切眾生而住。他舍不與取,唯取人施捨之物,對得到的感到知足,以不偷盜凈化自己而住。他舍非梵行的生活,獨住而過獨身的生活,離淫慾之在俗法。他舍妄語,離妄語而為說真實語者,說真實語,可得信賴,可得依靠,不欺世間。他舍兩舌語……舍粗惡語……舍綺語……應說話時說話,堪供記載,他所說均是理正、義明且與善有關的。
「他離傷害種子類與植物類。他一日一食,夜不食而離非時食。他離觀歌舞、音樂、演藝等。他離掛花蔓、以塗香莊嚴,以塗油粉飾;離高廣大床;離受金、銀、穀物、生肉、女人與童女、女婢與男僕、綿羊與山羊、雞與豕、象、牛、牡馬與牝馬、田園與土地;離為人差使;離買賣;離詐秤稱、貨幣、度量;離詐欺、行騙、詐取、奸詐;離使人殘廢、執行死刑、監禁、掠奪與暴行。
「他的衣以蔽體為足,食以果腹為足,全部所有,常隨其身,如鳥欲飛,依其二翼。具足聖者之戒行,他感到清凈無瑕之樂。
「當眼見色時,他不見有任何相與特徵。若未防護眼根,貪、憂之惡不善法將侵襲其心;他修習律儀之法,防護眼根,注意防護眼根之作用。(當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受觸、意知法時,亦是如此。)具足聖者之根律儀,他感到清凈無染之樂。
「他變得完全正知於前後往返的動作中……以及在靜默中。
「具足聖者的戒行、聖者的根律儀、聖者的正念與正知,他退隱入寂靜之處——山林、樹下、山岩、山峽、山洞、冢間、叢林、露天處與稻草堆。食后從行乞歸來,他結跏趺坐,置身端正,繫念於面前。
「他舍世間貪慾,離貪慾心而住,從貪慾以凈其心。他舍嗔恚與憎恨,住於不嗔恚心,為一切眾生的利益而發慈悲心,從嗔恨與憎恨以凈其心。他舍昏沉睡眠,離昏沉睡眠而住,有洞察力,正念、正知,從昏沉睡眠以凈其心。他舍掉舉惡作,不掉舉惡作而住,內有寂靜心,從掉舉惡作以凈其心。他舍疑,離疑心而住,對不善法不再猶疑,從疑以凈其心。」(M.38)
「若一男子借財以創事業,在事業成功,償清借貸后,仍有盈餘以供養妻兒;思惟至此,他歡喜悅樂。又若一男子害病,苦痛不堪,食不養身,體弱無力,但終獲痊癒,恢復體力。又若一男子身陷牢獄,終得平安釋放,資產無損。又若一男子身為奴僕,不得自主,唯仰他人,無行動自由,但終獲解放,得以自主,有行動自由。又若一男子攜帶財物,行於沙漠,得以越之,不受損失;思惟至此,他歡喜悅樂。同樣地,對比庫而言,未舍斷自身五蓋,猶如負債務、疾病、牢獄、奴僕與沙漠之途;舍斷自身的五蓋后,他便如無負債,重獲健康,脫牢獄苦,得自由身,入安全地。」( M.39)
「舍斷覆蓋心性令智慧微弱的五蓋,遠離欲貪,遠離不善法,他成就並住於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當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受觸、意知法時,不貪逐悅意者,不嫌恨不悅意者。他於身已建立正念,以無量心而住,如實知心解脫與慧解脫,因此使惡不善法滅盡無餘。他如是舍親疏,當感受樂、苦或不苦不樂等任何感受,他不生起喜愛,也不肯定或接受它。當他如此做后,對諸受的歡喜隨即滅盡,歡喜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愁、悲、苦、憂、惱滅。如是有全苦蘊之滅。」(M.38)

方法


「若有人慾得蛇,見一大蛇,不得其法,誤執蛇身或蛇尾,蛇返身咬之,他因此而受死或受將死之苦。何以故?因他捕蛇不得法故。同樣地,有迷途者學法,不以慧究明其意義,也不喜於靜思其義,反以之作為挑剔別人與反駁批評的工具,不明學法之目的,以誤取其義故,反造成長久的傷害與痛苦。但若人慾得蛇,見一大蛇,以叉具擒之,執蛇之頸,蛇雖可以身纏蜷其手臂或四肢,他既不會受死,也不受將死之苦。同樣地,某族人學法,以慧究明其意義,也喜好靜思其義,不以之為挑剔別人與反駁批評的工具,深明學法之目的,以明了其義故,而致得長久的利益與安樂。」
「諸比庫!若有旅人見大水流,此岸危險且恐怖,彼岸安全而無恐怖,但無船、無橋可渡。思索之後,他撿拾草枝、樹榦、樹枝、樹葉,系成一筏,浮在其上,手腳並用,努力划動,終得安渡彼岸,達彼岸后,他想:『此筏甚為有用,助我得渡;我何不將它頂在頭上或負於肩上,隨我而行?』如此,他對此筏所做得當否?」
「不然,世尊!」——「他當如何做呢?若在得渡后,他想:『此筏甚為有用,以其助我得渡故,我何不將它托至乾地,或任其飄流,以便我可隨意而行?』如此,他對此筏便作了得當的處理。如此,我示汝之法正如筏,為得渡故,非為執取。諸比庫!當你明白筏喻,便知(乃至善)法尚應舍離,更何況惡法。」(M.22)(濃縮)

目的


「貪、嗔、痴的止息,是無為、究竟、無漏、真諦、彼岸、微妙、極難見、不衰、永住、不分解、不可見、寂靜、不死、無上、安泰、安穩、愛盡、不思義、稀有、無災、無災法、涅盤、無損(不害)、離欲、清凈、解脫、非住、島嶼、庇護所、港灣、皈依處、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