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河縣農業局

陸河縣農業局

目錄

正文


職 能
農業局是主管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種植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后組織實施;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生產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 的建設 ;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 , 指導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 ; 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 管理農業勞動力和指導其合理轉移 ; 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 建設與發展規劃 , 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 組織 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 預測併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 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工作 ;指導農用地、農業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 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 擬訂農業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 發展規劃 , 實施科教興農戰略; 組織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 ; 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 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技術標準 ; 組織實施農業 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 ;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等農業投 入品的質量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 組織縣內生產及進 口種子、農藥、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 組織實施對縣內植物的檢疫工作 , 組織對疫情的監測、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
(九)組織種植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 編製和國有資產管理 ;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農業局設7個職能股
(一)人秘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負責局 機關會議組織、文電、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檔案、保衛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的綜合性報告、文件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思想教育、理論學習、黨務、人 事、勞動工資、勞動保險財務管理計劃生育、廉政建 設、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和協調統計工作。
( 二 ) 政策法規信息股
貫徹國家農業產業政策 , 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 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負責農業有 關產業的政策法規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農業行政複議 工作 ; 組織政策性和綜合性調研 , 承擔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源流通、價格等政策意見。擬訂農產品市場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 ;制訂“菜籃子”工程規劃 ,負責“菜藍子”工程發展基金的管理使用; 負責農業生產資 料及農產品價格等農業信息的收集 ; 預測併發布農產品及農 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部門信息系 統建設;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及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的擬訂 ; 負責綠色食品的認證管理和農 產品質量認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