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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樂舞

六代樂舞

六代樂舞又稱六樂或六舞,遠古時期中國樂舞。是中國奴隸制時期歌頌帝王的代表性宮廷樂舞作品。包括黃帝時期的《雲門大卷》、唐堯時期的《大咸》(也稱《大章》)、虞舜時期的《韶》、夏禹時期的《大夏》、商湯時期的《大濩》以及周武王時期的《大武》。

簡介


周朝最高等級樂是六代樂舞,簡稱為《六樂》,周代制定禮樂,六代樂舞用於郊廟祭祀。以《雲門》用以祭祀天神、《大咸》用以祭祀地神、《大韶》用以祭祀四望,即四方,也有認為是指名山大川或日月星辰、《大夏》用以祭祀山川、《大濩》用以祭祀周的始祖姜嫄、《大武》用以祭祀周的祖先。
周初,武王伐紂成功后,為了建立和鞏固新的政治秩序,讓周公旦“制禮作樂”,制定了一整套形式豐富內容充實的禮樂制度。其中“六舞”和“六小舞”是這一制度的重要支柱。
六代樂舞
六代樂舞

六舞


“六舞”主要用於周代宮廷祭祀禮儀,表演的場合隆重,人數眾多,天子用“八佾”(64人的舞陣)的規格標準。六部樂舞的大部分由所傳周代以前各代的代表性樂舞整理增刪而成,所以又叫“六代之舞”。包括黃帝時期的《雲門大卷》,堯時的《大咸》,舜時的《大韶》,夏禹時的《大夏》,商湯時的《大濩》和周代由周公(也有說武王)新創編的《大武》。其中《雲門》、《大咸》、《大韶》、《大夏》所代表的各代,都是由禪讓得的天下,所以稱“文舞”,舞時左手執龠(形狀像排簫的樂器),右手秉翟(用野雞尾裝飾的道具)。而《大濩》和《大武》所表現的都是以武力奪取天下的君主,叫做“武舞”舞者手裡拿著朱干(盾)玉戚(斧)。到了後代,“六舞”就都被稱做“先王之樂”,成了神聖的“雅樂”。它們的影響波及到後世數千年。

六小舞


“六小舞”則是用於教育貴族子弟的樂舞教材,有時也用於某些祭祀場合。周代“樂師”的任務就是“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六小舞”包括有《帗舞》(執長柄飾五彩絲綢的舞具而舞)、《羽舞》(執鳥羽)、《皇舞》(執五彩鳥羽)、《旄舞》(執旄牛尾)、《干舞》(又叫《兵舞》,執盾)、《人舞》(不執舞具,“以舞袖為容)。多大年歲學什麼舞,什麼身份學什麼舞,何人負責教授,何時組織會考,對不用功者如何笞罰,對成績優異者怎樣任官封爵等等,都有細緻嚴密的規定。

分類


六代樂舞從秦朝後只有韶樂(文樂)和武樂兩種。韶、武兩樂,是歷代宮廷中最重要的雅樂,韶樂是等級最高的禮樂,一直延續到清朝。

歷史意義


六朝樂舞
六朝樂舞
周代是我國奴隸社會由鼎盛不斷走向衰亡的時代,音樂到這時已成為 奴隸主階級進行統治的工具,其特點是等級森嚴。樂舞也由原來的崇拜“圖騰”、歌頌祖先而改變為作為宴會和祭祀活動的形式,加上在用樂上採用了森嚴的等級制度,出現了僵化、靜止的局面。但是商、周時代的中國可以說是當時世界奴隸制國家中最強盛的文明大國,不僅生產上處於世界領先地位,其音樂水平也達到了相當的高度。“六代樂舞”的出現及其使用,各種新的樂器的出現和樂律學等方面的成就以及兩代音樂機構的設置,音樂教育事業的興辦等等都是足以說明的。六朝樂舞充分的證明了中國古代音樂的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