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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樂舞
六代樂舞
六代樂舞又稱六樂或六舞,遠古時期中國樂舞。是中國奴隸制時期歌頌帝王的代表性宮廷樂舞作品。包括黃帝時期的《雲門大卷》、唐堯時期的《大咸》(也稱《大章》)、虞舜時期的《韶》、夏禹時期的《大夏》、商湯時期的《大濩》以及周武王時期的《大武》。
周朝最高等級樂是六代樂舞,簡稱為《六樂》,周代制定禮樂,六代樂舞用於郊廟祭祀。以《雲門》用以祭祀天神、《大咸》用以祭祀地神、《大韶》用以祭祀四望,即四方,也有認為是指名山大川或日月星辰、《大夏》用以祭祀山川、《大濩》用以祭祀周的始祖姜嫄、《大武》用以祭祀周的祖先。
“六舞”主要用於周代宮廷祭祀禮儀,表演的場合隆重,人數眾多,天子用“八佾”(64人的舞陣)的規格標準。六部樂舞的大部分由所傳周代以前各代的代表性樂舞整理增刪而成,所以又叫“六代之舞”。包括黃帝時期的《雲門大卷》,堯時的《大咸》,舜時的《大韶》,夏禹時的《大夏》,商湯時的《大濩》和周代由周公(也有說武王)新創編的《大武》。其中《雲門》、《大咸》、《大韶》、《大夏》所代表的各代,都是由禪讓得的天下,所以稱“文舞”,舞時左手執龠(形狀像排簫的樂器),右手秉翟(用野雞尾裝飾的道具)。而《大濩》和《大武》所表現的都是以武力奪取天下的君主,叫做“武舞”舞者手裡拿著朱干(盾)玉戚(斧)。到了後代,“六舞”就都被稱做“先王之樂”,成了神聖的“雅樂”。它們的影響波及到後世數千年。
“六小舞”則是用於教育貴族子弟的樂舞教材,有時也用於某些祭祀場合。周代“樂師”的任務就是“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六小舞”包括有《帗舞》(執長柄飾五彩絲綢的舞具而舞)、《羽舞》(執鳥羽)、《皇舞》(執五彩鳥羽)、《旄舞》(執旄牛尾)、《干舞》(又叫《兵舞》,執盾)、《人舞》(不執舞具,“以舞袖為容)。多大年歲學什麼舞,什麼身份學什麼舞,何人負責教授,何時組織會考,對不用功者如何笞罰,對成績優異者怎樣任官封爵等等,都有細緻嚴密的規定。
六代樂舞從秦朝後只有韶樂(文樂)和武樂兩種。韶、武兩樂,是歷代宮廷中最重要的雅樂,韶樂是等級最高的禮樂,一直延續到清朝。
六朝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