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臟觸診
脾臟觸診
脾臟觸診檢查是用於檢查腹部脾臟是否正常的一項輔助檢查方法。正常情況下脾臟不能觸及。一旦觸及,即提示脾臟腫大至正常2-3倍。臨床上以雙手觸診法應用居多。患者仰卧,兩腿稍屈曲,醫生左手繞過患者腹前方,手掌置於其左胸下部分第9-11肋處,將后胸向前推動並與拇指共同限制胸廓運動。右手掌平放於臍部,自臍平面開始觸診,與左肋弓大致成垂直方向,如同觸診肝臟一樣,配合呼吸,逐步向上,迎觸脾尖,直至左肋緣。在脾臟輕度腫大而仰卧位不易觸到時,可囑患者取右側卧位,雙下肢屈曲,再用雙手觸診容易觸及。
脾臟觸診
異常結果:脾腫大的分度:臨床上,一般將脾腫大分為輕、中、高三度。深吸氣時,脾緣不超過肋下2cm,為輕度腫大;超過2cm至臍水平線以上,為中度腫大;超過臍水平線或前正中線則為高度腫大,亦稱巨脾。
需要檢查的人群:常規體檢項目,腹部異常者。
脾臟觸診
檢查時要求:脾腫大的測量方法:通常用三條線來表示:“1”線(又稱甲乙線)指左鎖骨中線左肋緣至脾下緣的距離(以厘米表示)。脾輕度腫大時只作第1測量。“2”線和“3”線 脾明顯腫大時,應加測“2”線(甲丙線)和“3”線(丁戊線),前者系指左鎖骨中線與左肋緣交點至脾最遠點的距離(應大於“1”線),後者指脾右緣與前正中線的距離。如脾高度增大向右越過正中線,則測量脾右緣至正中線的最大距離,以“+”表示;未超過正中線則測量脾右緣與正中線的最短距離,以“-”表示。
(1) 淺部觸診法:脾臟腫大明顯且又表淺時,用右手單手觸診輕用力即可觸及腫大的脾臟。
(2) 雙觸診法:脾臟腫大位置較深時,應用雙手觸診法進行檢查。囑病人屈膝仰卧位或右側卧位,檢查者左手在脾臟背後的第7-10肋處向前托,並儘可能使胸廓固定。囑病人做腹式深呼吸運動,檢查者右手平放於腹部,手的長軸與左肋弓呈垂直方向,然後逐漸自下而上接近左側肋弓,手指末端稍彎曲,輕輕壓入腹壁,當病人深吸氣時,脾臟下降而碰到觸診的手指,即可觸及脾臟下緣。輕度腫大而仰卧位不易觸到時,可囑病人改用右側卧位,病人右下肢伸直,左下肢屈髖、屈膝進行檢查,則較易觸到輕度腫大的脾臟。
(3) 衝擊觸診法:用於腹水病人觸診脾臟時。
(4) 反擊觸診法:此法通過檢查脾臟的移動度,來判斷脾臟有無粘連。方法與雙手觸診法相似,一手按在前腹壁的脾臟表面,固定不動;另一手在背部骶棘肌外側的肋骨下方的間隙內,向前腹壁的方向頂動衝擊,可反覆數次。如前腹壁的手有衝擊感,說明脾臟周圍無粘連。
觸診內容:包括脾臟的大小、表面情況、質地、邊緣、有無壓痛以及摩擦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