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任

清朝廣西慶遠府知府

印光任,(1691—1758) 清廷官員。字黻昌,號炳岩。江南寶山人。1726年,清世家下詔,命令省督撫舉薦孝廉方正之士,印光任應詔,被薦為廣東地方官。歷任石城廣寧高要東莞等地知縣,頗有政聲,尤長於經辦中外交涉事件。1746年調任南澳同知,后升任廣西慶遠及太平兩府知府,因事去職。晚年歸鄉家居,終年68歲。

主要著作


著作有《澳門紀略》、《炳岩詩文集》、《翊蘄編》、《補亭集話》、《雨吟碎琴草》、《鐵城唱和》等。今存者唯有《澳門紀略》。

生平經歷


印光任就職於澳門
印光任就職於澳門
清雍正四年(1726),清世宗下詔天下督撫,各舉孝廉方正之士。江蘇布政使張坦麟推薦寶山廩生印光任應詔,印被授予六品頂戴,經由吏部考察使用。“奉旨發廣東以知縣用,初署高州石城縣,實授廣寧,調高要,再調東莞”(《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卷二百二十八)。印每到任地,勤於吏治,嚴肅政記,為百姓做了許多好事,《香山志》中說他到任以後既能捕盜殺虎,為民除害,又能修建學校,設立書院,還大力提拔俊秀新人,深受當地人民讚譽。印光任足智多謀,雍正十三年(1735),貴州苗人起事反對清廷,印光任獻計,神速派兵,以雷霆萬鈞之勢震嚇對方,使苗人不戰而退。
乾隆八年(1743),有兩艘外輪突然闖入虎門碼頭停泊,船上洋兵“捲髮猙獰,兵械森列”。東莞城守兵見此大驚,以為是洋兵入侵,知府倉促間準備發兵同洋人交戰。在此緊張關頭,有人對知府說,此事可以請印光任來處理,他一個人可抵精兵十萬。知府一聽大喜,急忙將印光任招來。印說,此事先要調查原因,不要急於用兵。這兩首船上有夷首,冒然開火,恐怕激化矛盾而產生他變。他表示要親自去夷船察看。於是,印光任只帶一名翻譯,登洋船訪問,才知是船遇到風暴暫避虎門。在英軍船上,印光任進一步調查,獲悉英軍攻打呂宋,俘虜其人300餘,在回歸途中遇大風。他細察英船“篷碎糧竭”,被俘的呂宋人哀號呼救。印光任知道英軍糧盡兵乏船損,面臨危機,但他聲色不露。回來后立即下令禁止賣糧給英兵,並隱匿所有船工。英軍尋糧不著,修船無人,只得令其頭目叩關求見。印光任曉之以理,說只要將所俘300人交還中國處理,即可買糧修船,送他們回英國。英軍無奈,只得交還俘虜。印光任旋將300呂宋人盡行放回。知府將此事報知北京,乾隆大喜,以為印有大才,能“馭遠人,深得大體。”即題授印光任為肇慶府同知,后改任印為首任海防同知。
澳門原隸屬香山縣(今廣東中山),開埠以後,一直由香山縣管轄。明代就設置守澳官,後來還駐有香山縣差官和提調、備倭、巡輯等官員。清代時因澳門人口漸多,中外雜居,各種爭端也日益增加,香山縣城離澳門較遠,處事不便。雍正九年(1731),清政府遂在前山寨設立縣丞衙門,作為縣政府的派出機構,專管澳門民夷事務,遇到重大事件則上報處理。十多年後,清政府看到澳門地位的重要性,特別是澳門臨近廣州省會要地,洋人眾多,不可不嚴加防範,僅派駐縣丞一員,恐怕不利於守疆防夷,於是設立“澳門海防同知”。其主要職責在於海防,包括管理住澳洋人事務,並對出入洋船盤驗,查辦擾亂治安及犯禁等人事,印光任就是澳門首任同知。
據清代官制,縣丞是知縣的副職,而同知是府的副職,正五品,一般派出分防、專管某個地方,其辦事處稱為“廳”,由同知任長官。澳門駐官由縣丞到同知,規格升了二級,可見清政府對澳門地位的重視。自印光任後到辛亥革命,澳門共有64任同知。
乾隆九年(1744)印光任正式上任,同知衙門駐前山寨,而縣丞衙門則移入望廈村。他上任辦的最大一件事,就是訂出管理澳門的具體措施,這就是有名的“七項指引”。主要內容是嚴格規定外船進出澳門的條件,加強盤驗,洋船到日,由中方派出引水員,洋船出口,更須盤驗,如有違禁夾帶,查明詳究。“指引”還規定了引水員的資格。此外還規定澳門居民同外商貿易的指定地點,禁止外人潛入澳門;同時編立保甲、設立海防衙門。洋人在澳門修船,須將船身大小、船匠姓名開列,呈報給官府。“指引”規定在前山寨設立海防衙門,派兵鎮守,並同各處協營聯絡,加強守護等。這些制度對澳門的管轄起到了積極作用。
印光任治理洋務,自有尊嚴。一次法商來澳貿易,英商獲知后想搶走這筆生意,派出六艘大船游弋海面。印光任認為這是破壞了澳門與外界的正常貿易,又認為英法交戰,必定影響澳門的安寧,於是親自率領戰艦水師嚴陣待發。印光任還召喚英船頭目厲聲斥之,說:我奉知府命特來辦理此事,英人若傷人性命,我們就用在黃浦的英人抵命;如搶奪貨物,我們就將英商在牙行的貨物抵充。說完,帶千餘健兒,披甲張炮,包圍了英船,全體官兵嚴陣以待。英船首腦聽了印光任這一番義正詞嚴的話,噤聲無言,只得帶著六艘英船灰溜溜地全部退走。
印光任為了弄清治地情況,特別為了海面安寧,常常不顧辛勞,到處勘查地理形勢,走訪當地居民,積累了不少第一手資料。他還特別重視收集外國兵船和商人的情況,對於“諸夷種類、支派、某強某弱、某狡某愚、其地之山川形勢,靡不部居別白於胸中”,
乾隆十一年(1746)夏天,因前任失察開墾之事,累及印光任而被解職。但印乃發廣東以補用。此年,印光任回寶山縣老家省親,祭掃祖塋,照料家務,一度想隱居家鄉,不再出來做官。以後巧逢粵督路經江蘇,特來寶山拜訪印光任,,對印有很高評價,他對印光任說:“汝神明不衰,尚宜出師報國。”要印光任出來為國效力,印深感知遇之恩,就離開家鄉,重新來到廣東,補南澳同知,后升廣西慶遠府知府,再調太平府。
印到任后,即碰到一件棘手案子,此案為劫貨殺人大案,案犯手段高明,作案后銷聲匿跡,地方官探訪五年而不得破案。印光任到任僅月余就破了此案,抓住了元兇,為地方除了一害。
是年,太平府因鹽引(銷售鹽的憑證)不銷,印光任又被人奏本諫議,於是,印再度解任。印在任所和接任官交接已畢,欲離開治地。正當此時,有人告訴他某地有冤獄,至今未能昭雪。印光任一聽“某地”乃自己管轄屬地,就說:“我舊長官不忍赤子覆盆下也。”立即掉轉回程,前往該地,探得那裡有巨奸,一向冒充當地土司頭目,盜竊其印,做了許多壞事。印光任密訪詳情后,突然帶領捕兵直奔其家,當場搜得罪證若干,遂拘捕歸案。巨奸不得已,供認了所犯罪行,一場冤獄得到平反,城內百姓感激印光任的英明幹練。當印光任結案回程時,剛出城門“一路老幼攀車轅、嗅靴鼻者不絕於道”。印光任非常感嘆的說:“吾臨去猶能活數十百姓,勝賜卓茂三公之服矣。”
印光任還在任內寫就《澳門紀略》一書草稿,詳細記述澳門地理、歷史和社會風俗,並有詳細的插圖,全書三卷兩篇,是研究澳門的重要歷史文獻。印說此書乃“爰歷海島訪民蕃,鬼卷帙,就所見聞者記之。”此書草成后,因調任異地,就把它交給了第二任澳門同知張汝霖,后稿本輾轉丟失。乾隆十六年(1751),印任南澳同知,張也調來,兩人重新合作,定其構架,在乾隆年間初刊。
印光任任內深得當地人民愛戴,《香山志》和《寶山志》中都有記載。清代著名詩人袁枚對印光任評價很高,並為其作傳,稱印“才流經通,具絕大器”。又認為印光任以國家為重,時時把海疆諸事存於胸中,並“先事預謀,當機立斷,終其任海面肅然”。
印光任辦事豪爽,志存高遠,屢建功績,而從不驕傲自騖。但去職回故鄉后,生活蕭然,常常一人獨自散步田野,人們不知道他就是曾領官俸二千石的首任澳門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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