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發展理論
品德發展理論
品德發展理論是關於人的品德形成和發展的德育心理學理論。影響較大的是精神分析理論、認知發展理論和社會學習理論。
關於人的品德形成和發展的德育心理學理論。對品德問題進行科學研究迄今僅幾十年時間,這是在西方科學主義思潮和社會變革的背景下發生的。近代心理學從不同方面對品德形成和發展進行科學實證研究,提出了關於品德形成和發展的各種理論,影響較大的是精神分析理論、認知發展理論和社會學習理論。
1923年,S.弗洛伊德提出本我、自我和超我3部分人格結構。本我代表本能慾望,自我代表現實力量,超我則相當於潛意識中的良心,代表道德的力量。兒童最初不懂道德規範,在與雙親交往中,由於害怕懲罰或失去寵愛,便產生一種認同雙親行為態度的心理傾向,這就叫自居作用。弗洛伊德把兒童內心裡的這個“雙親”稱為超我。在本我的活動試圖超出自我的限制時,超我就通過指導自我對本我施加壓制,表現出一種內疚感。從弗洛伊德體系中可以看出,人格結構的3部分在各種情境中應該一致,這樣才可培養人們良好的德性,達成理想自我的實現。
弗洛伊德關於品德發展的理論本身是思辨性的,他的理論體系中提出的自居作用、內疚感和“超我”或德性一致性這3方面的課題,引起了以後如M.L.霍夫曼、N.阿林斯密斯、D.W.麥金農以及H.哈桑和M.A.梅伊、R.R.西亞斯等人的大量實證研究,促進了教育心理學的發展。
20世紀20年代末,J.皮亞傑對品德形成和發展這一課題進行了比較系統的實證研究,提出了他的認知發展階段論。皮亞傑首先認為,道德發展是認知發展的一部分,由於認知結構在發展過程中有差別,因而就表現為思維發展的階段性,道德發展和思維發展一樣,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會表露出它自己的階段性來。他明確指出,兒童道德判斷的發展階段與智慧發展的階段是相平行的。皮亞傑又認為,兒童的道德發展是一種由他律的品德逐漸向自律的品德過渡的過程。早期兒童是根據外於自身的動因作出他們的道德判斷的,這種為自身以外的價值標準所支配的道德判斷具有外在性,是一種他律水平的品德。後期兒童已能從主觀意向性方面去作出他們的道德判斷,這種為兒童自己的主觀價值標準所支配的道德判斷具有內在性,是一種自律水平的品德。皮亞傑認為,只有當兒童的道德發展達到自律水平時,才能稱得上真正的品德。皮亞傑指出,他律的品德源於自我中心的幼兒期,幼兒自發地尊重年長人的權威和力量,而成人則常會由於所處地位而任意對兒童施加約束。但成人的約束並不能促進兒童道德的成長。在皮亞傑看來,只有促進兒童與同伴間形成相互交往的合作關係,使兒童擺脫幼稚的自我中心主義,而且還得以犧牲成人的約束為代價,才能使兒童的品德向自律方面過渡。
50年代以後,L.科爾伯格讓不同社會文化背景、不同年齡(10~28歲)的被試對道德難題作出判斷,他從被試處理道德問題的思維方式上,發現他們的道德判斷水平有差異,因而認為皮亞傑關於道德發展與認知發展兩者密切關聯的理論是有堅實根據的。他把人們的道德判斷概括為3種水平,並細分為6個階段,即①前習俗水平(前道德水平):在這一水平上,人們的道德判斷著眼於行為的具體後果和自身的需要,而不涉及行為的道德意義。其中階段1的特點是順從與懲罰,認為凡是免受懲罰的行為就是好的,遭到譴責的行為就是壞的。階段2的特點是樸素的利己主義。人們判斷行為的好壞,以能否適合自己的利益,能否導致滿足為根據。有時也會出現關心別人利益的跡象,但往往表現為類似交易互利的關係。②習俗水平:在這一水平上,人們的道德判斷著眼於遵從社會的標準,認為對集體好的事情,對自己也是好事。其中階段3的特點是順從,認為行為的正確與否要看是否為別人所喜愛或讚揚,輿論認可的和社會讚許的都是好行為。階段4的特點是法律與秩序,認為法律總是公正的,維護現存的社會秩序和盡自己的本分就是好的。他們並不認識特定社會的法律的可變性。③后習俗水平(自主的或原則的水平):在這一水平上,人們按自己的信念與原則作出道德判斷。其中階段5的特點是社會契約,認為個人的權益和社會集體的福利同樣重要,但社會個別成員的權益仍需社會契約來維護。階段6的特點是普遍的人權。人們的道德推理的基礎是,尊重人的價值的神聖性。這是任何情況下任何個人都適用的普遍原則。他們堅信個人為這一崇高原則而獻身是值得的。科爾伯格的研究繼承並擴展了皮亞傑的兒童道德發展階段理論,使其更為精細化。(見道德發展階段論)
早在20世紀30和40年代,一些早期的社會學習理論家如J.多拉德、N.E.米勒和J.B.羅特等人,就沿用行為主義的方法學原理研究人的社會行為,直至70年代前後,許多社會學習理論家對攻擊、抗誘、助人、分享、捐獻等行為進行了大量實證研究,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A.班杜拉建立了現代社會學習理論體系。班杜拉認為,人類主要是通過觀察學習他人的行為表現而學會新的行為反應的。這意味著,學習者在觀察學習過程中可以不直接做出反應,也不必親自體驗直接的強化,而只需通過觀察他人接受一定的強化進行學習。這種建立在替代基礎上的學習模式是人類學習的重要形式。因此,班杜拉特彆強調示範作用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班杜拉又特彆強調人類學習中利用言語的和想象的符號的能力,經過這些符號的中介,人們就能在觀察學習中習得行為和預見後果,從而採取措施以控制自己的行為。班杜拉把道德發展看作是一種學習過程,強調模仿在兒童品德形成中的作用。他認為,兒童的道德行為模式是從社會學習中獲得的。品德學習和其他行為學習的規律並無兩樣。在他看來,品德的形成和發展就是道德行為模式的改變。班杜拉又認為,學習者並非被動地接受環境的示範作用,而是經過自己的認知過程的加工,對示範行為有所取捨,逐漸形成自我教育的能力。這些觀點對道德教育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
上述各源理論有一個共同的趨向,就是逐步實現從思辨論證到科學研究的轉變,這是應該肯定的。但是品德形成和發展是一種綜合過程,因而單憑一個方面的實證資料是不足以建立一種完整的品德發展理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