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承惠
清朝福建巡撫
溫承惠(?—1832年),字景僑,山西太穀人,清朝大臣。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拔貢進入國子監,朝考時被列為一等,隨後在吏部擔任七品小官,不久后升任郎中。自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起,溫承惠先後擔任陝西督糧道、陝西延榆綏道、陝西按察使、陝西布政使、河南布政使、江西巡撫、福建巡撫、閔浙總督、直隸總督等職。
溫承惠晚年多次受到貶謫。道光十二年(1832年),溫承惠卒於家中。
溫承惠於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拔貢,成為國子監生員。朝考被列為一等,隨後在吏部擔任七品小官,不久後晉升為郎中。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溫承惠外放陝西,任陝西督糧道。一年後,他的母親去世,溫承惠回籍守喪,守喪期滿後補授陝西延榆綏道。
溫承惠親自率兵在平利、安康等地襲擊起義軍,屢有斬獲,受到清廷嘉獎,平利城東一戰,正遇山水暴漲,溫承惠落水,遇救后,仍趕赴險隘堵截,令起義軍不能北上,大獲全勝。隨後,嘉慶帝令其以按察使銜擔任陝西延榆綏道。
嘉慶五年(1800年),安康、平利、洵陽一帶發生農民起義,溫承惠親自率兵馳往迎擊,擊敗了以王金柱為首的數百名起義軍,救出難民,開倉放糧,民心大定。六月,溫承惠升任陝西布政使。
嘉慶八年(1803年),溫承惠調任河南布政使。嘉慶十年(1805年),被擢升為江西巡撫。
嘉慶十一年(1806年),溫承惠調任福建巡撫。在任期間,台灣發生農民起義,溫承惠奏請清廷調撥部分軍用物資,與提督李長庚一同剿滅起義軍,並在各沿海口岸派員巡查,增加兵力,嚴加防範,此舉深得清廷賞識。不久,他又兼署直隸總督。
嘉慶十二年(1807年),嘉慶帝至古北口檢查官兵,見該地駐軍行陣整齊,操法技藝嫻熟,嘉獎溫承惠訓練有方,便將直隸總督這一職務實際授予給溫承惠。在直隸總督任上,溫承惠致力於河務工作,重點直隸了黑龍河、溫榆河、北運河及滏陽河等多條河流。
嘉慶十七年(1812年),鉅鹿縣孫維儉倡立大乘教,灤州地區平民董懷信傳習金丹八卦教,先後被官府所發覺。溫承惠認為入教人數太多,僅查拿懲辦孫維儉、董懷信及重要頭目等人,其餘入教之人皆免於追究。這一舉動被清廷認為溫承惠是在故意從輕處理,溫承惠因此被革職留任。
嘉慶十八年(1813年),河南滑縣起義軍起義。嘉慶帝任命溫承惠為欽差大臣,會同古北口提督馬瑜鎮壓起義。不久后,清廷命令陝甘總督那彥成代替溫承惠為欽差大臣,總統軍務,溫承惠降職為參贊,協助那彥成處理軍務。
同年,天理教首領直隸大興縣人林清率會眾二百餘人潛入北京,以太監為內應,攻入皇城,終因力量單薄而失敗,史稱“癸酉之變”。此事讓清廷大為震怒。天理教在直隸傳教達八年之久,身為直隸總督的溫承惠,未能事先緝捕,事後,帶兵赴河南進剿期間又沿途逗留,被革職處理。
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溫承惠擔任山東按察使。溫承惠在任期間,審結歷年積案,懲治貪腐,使當地吏治為之一變,受到朝廷的表彰。
然而,溫承惠在一次平反冤獄的過程中與前任按察使程國仁產生嫌隙。不久,程國仁升任山東巡撫,不想讓溫承惠平反該案,便令其前往工地,勘察河務工作。
溫承惠力辭不去,程國仁便上奏彈劾溫承惠,說他自以為曾任總督,做事便不受節制。皇帝將溫承惠革職。繼任山東按察使一職的人是童槐。他在上任后又彈劾溫承惠濫殺無辜,並讓犯罪之人擔任衙門中的捕快擾民。嘉慶帝因此將溫承惠發配至伊犁軍台效力贖罪。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清廷啟用溫承惠為湖北布政使。次年,溫承惠因年身體衰老被降為戶部郎中,不久后,他因病乞求回籍。道光十二年(1832年),溫承惠卒於家中。
溫承惠任職期間,多次參與鎮壓四川、陝西、湖北、河南地區的農民起義,表現出了較強的軍事指揮能力,成績顯著,深得清廷的賞識。
溫承惠任直隸總督一職長達七年時間,在任內,他表現出了對河防工作的極大重視。溫承惠到任的第一個夏季,他奏請疏浚流經豐潤、玉田二縣的黑龍河,得到清廷批准。此後,溫承惠又上疏,奏請疏浚溫榆河上遊河道,得到清廷批准。溫承惠在治理河務方面盡職盡責,保一方百姓平安。
《重浚古洛莽渠碑記》
子:溫啟封,舉人出身,官至刑部郎中。
孫:溫忠翰,官至湖北按察使,著有《名翰賞心集》。
《清史稿·溫承惠傳》
嘉慶帝評價:“溫承惠治河勤勉認真,值得嘉獎。”
《清史稿》評價:“溫承惠治畿輔無異績,陳臬山東,則治盜清獄有聲,卒以平反冤獄遭傾陷,可謂能晚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