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經信委
滁州市經信委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1)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信息。承擔工業化、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2)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措施,指導行業發展、行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繫有關社會中介組織。
(3)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調落實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工業和信息產業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加強全市工業和信息行業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產學研聯合。
(4)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郵電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聯合運輸,做好全市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集裝箱、管道運輸的銜接和協調工作;協調解決能源生產和市場供需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電力行業的管理和運行監測工作,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工作。
(5)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信息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納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總量平衡;指導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化經營以及智力引進和國際交流合作,負責全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管和督查。
(6)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措施;參與擬訂相關規劃;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工作。
(7)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9)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
(10)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11)代表市政府向國有大中型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12)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的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工作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13)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依法指導全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14)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