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醫藥

1979年創刊的中醫藥學術期刊

《吉林中醫藥》是由吉林省教育廳主管,長春中醫藥大學主辦,吉林中醫藥編輯部編輯出版的綜合性中醫藥學術期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期刊簡介


《吉林中醫藥》堅持正確學術導向,崇尚“質量第一,學術至上”,提倡理論與實踐結合,基礎與臨床並重,注重老中醫經驗總結,報導中醫藥臨床與科研的新成果、新方法、新動向。

收錄

已被中國科技核心期刊,全國中醫藥優秀期刊,中國高校特色科技期刊

欄目

開設學術探討、經驗傳承、臨證經驗、思路與方法、臨床研究、臨床報道、針灸推拿、醫案醫話、動物葯、方葯縱橫、實驗研究、醫史文獻和綜述等刊欄。

歷史榮譽

《吉林中醫藥》為中國自然科學核心期刊、中國核心期刊(遴選)資料庫收錄期刊、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全文收錄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統計源期刊。

投稿須知


1.1來稿發至本編輯部電子信箱或登陸本編輯部在線投稿采編平台。不採用稿件恕不返還,來稿請自留底稿。
1.2來稿要有新意,符合學術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的原則,嚴禁抄襲他人作品或一稿多投,違者經查實將不予發表。
1.3本編輯部有權選擇作者投稿在《吉林中醫藥》雜誌或《長春中醫藥大學學報》刊發,如有特殊要求,請在投稿時註明。
1.4來稿須附單位證明,並應註明對稿件真實性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無爭議等項。
1.5來稿時請附作者簡介(多名作者,只限第一作者),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學歷,學位,職稱及研究方向。並請註明通訊地址、郵編、聯繫電話及電子信箱,以便編輯與您聯繫。
1.6如系各類基金資助項目文稿,請在論文末註明項目名稱及編號,並附寄項目任務書首頁複印件,本刊將優先發表。
1.7編輯部收到稿件后將在15個工作日內發出稿件錄用通知,1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通知者,可向編輯部查詢或另行處理。作者若欲改投他刊,請事先與本刊編輯部聯繫。
1.8來稿文責自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本編輯部對來稿可作文字性修改、刪節,如不同意刪改事先聲明。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將提請作者考慮。
1.9本編輯部兩本雜誌均被多家國內外資料庫和文摘刊物收錄。凡向本刊投稿者,本刊均視為其同意文稿刊登后可供國內外資料庫及文摘刊物收錄,不另付稿酬。凡有不同意者,請在投稿時註明。
1.10文稿決定錄用后,將酌收版面費,雜誌社收到匯款后開具收款憑證。
2 撰稿
2.1 文字 力求主題明確,層次清楚,文字精鍊,數據可靠,表達準確。
2.2 醫學名詞 以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國家自然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醫學名詞》為準。文稿內使用的名詞術語應前後統一,新術語尚無統一譯名時,首次出現應在術語後面用圓括弧註明原文。藥物名稱應使用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中的名稱,均採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
2.3 縮略語 在摘要及正文中,如原詞過長且文內又多次出現,第一次出現時一律先寫出中文名詞全稱,后在圓括弧內標註英文全稱及縮寫詞,英文全稱及縮寫詞之間用逗號分隔,以後再出現時則用簡稱。已被公知公認常用的縮寫詞可不加說明直接引用(例如:ACTHDNAHBsAg)。文中引用中國人姓名時,應寫全名。
2.4 文題名 不使用非公知的縮略詞、代號,一般不用副標題。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首字母大寫,其他均小寫。
2.5 作者署名和單位 作者姓名全部列出,置於題名下方。作者單位須寫全稱(包括具體科室、部門)並註明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如作者單位為兩個以上,應分別註明單位全稱(包括具體科室、部門)、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投稿時要確定一名對文稿負責的通訊作者。在論文末列出通迅作者姓名、聯繫電話、E-mail地址或傳真號。如來稿未特別註明,則視第一作者為通訊作者。來稿註明第一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最高學位、職稱、主要研究方向。各類文稿均須附英文題名、全部作者姓名漢語拼音,以及全部作者單位名稱的英譯。
2.6 摘要 學術探討、名醫經驗、醫史文獻、思路與方法等欄目的文章,均須附指示性摘要。採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筆者”等術語。實驗研究、方葯研究、臨床研究文稿的摘要形式使用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結構式摘要。
2.7 關鍵詞 應盡量從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 的 Medical Subject Headings (MeSH)詞表中選用規範詞,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信息研究所編譯的《醫學主題詞註釋字順表》。中醫藥辭彙可參照中國中醫研究院圖書情報研究所編著的《中醫藥學主題詞表》。未被詞表收錄的詞如確有必要也可作為關鍵詞標註。關鍵詞數目一般3~8個,不得少於3個,關鍵詞之間用“;”分隔。各類文稿均須列出中英文關鍵詞,英文關鍵詞應與中文關鍵詞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