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輻照
血液輻照
2. 經輻射的血液及成分本身不具有放射性,不會對操作者和輸血者造成任何放射性危害,是相當安全的。
國外對血液輻照的範圍具有較統一的意見,對TA-GVHD高危人群所輸注的全血、紅細胞、血小板、粒細胞都必須輻照。HLA相全的機采血小板,對非高危人群輸注也應輻照。對甘油的凍融紅細胞、冷沉澱、白蛋白、凝血因子、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不需要輻照。
1、兒科輸血包括先天性免疫缺陷和早產兒。
3、接受I,II級親屬血液的患者,所使用的各種血液製品前必須輻照。
1、輻照對血液質量的影響
輻照血液質量要求沒有統一標準,以最大程度地滅活血液製品中的淋巴細胞(特別是T淋巴細胞),最低限度減少有效血液成分的損傷為原則。
2、輻照對紅細胞的影響
輻照后的儲存對紅細胞代謝、功能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FDA推薦輻照后紅細胞保存期不能超過28天,輸后恢復率應大於75%。
3、輻照對血小板的影響
FDA推薦血小板允許在50Gy以下的劑量輻照,其功能變化無臨床意義,規定可在血小板保存期間5天內任何時間輻照,並可以儲存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