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車船是指稅法規定可以免納車船使用稅的車船。1986年9月國務院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我國免稅車船的範圍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車船;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車船;載重量不超過1噸的漁船;專供上下客貨及存貨用的躉船、浮橋用船;各種消防車船、垃圾車船、港作車船、工程船;按有關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船;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車船。
免稅車船
不徵收稅收的車船,包括: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的車輛,以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電動自行車等車輛(不含電動摩托);非機動船是指自身沒有動力裝置,依靠外力驅動的船舶;
非機動駁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
駁船的非機動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