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監察委員會

監察機關

哈密市監察委員會是由哈密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哈密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組織形式


哈密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
哈密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機構成立


1月16日下午5時30分,市委書記、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盧蜀江與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張建鎖共同為“哈密市監察委員會”揭牌。
至此,哈密市縣兩級監察委員會全部掛牌成立,標誌著哈密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十分重要的階段性成效。

內設機構職責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監委有關文件、重要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巡察機構、派駐機構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組織部(機關黨委):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市紀委監委機關各部室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派駐(派出)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市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區縣紀檢監察機關、市委管理的企事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市委管理幹部任職前回復市委組織部意見工作;負責市紀委監委機關、巡察機構、派駐機構退(離)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醫療和健康體檢等;負責機關、巡察機構、派駐機構和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責的部門;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宣傳工作;負責提出市紀檢監察有關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建議;起草、修改有關制度和規範性文件;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等;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四氣”工作;綜合協調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市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市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和各區縣紀委監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后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受理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指導紀檢監察系統的信訪舉報工作。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和機關信訪室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等。
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三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規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區縣)領導班子及市委管理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區縣)黨組(黨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按程序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區縣)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四審查調查室至第六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縣(處)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複核案件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市紀委監委機關各部室、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市紀委監委派出紀檢監察工委、市委管理企事業紀檢監察機構工作人員,區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現任領導


職務姓名
主任張建鎖
副主任趙淑紅(女)、謝軍、趙陽(援疆)、阿布來提·艾孜子(維吾爾族
委員姚鵬、周玲(女)、葉爾江·那斯拉(哈薩克族)、孫友華、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