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曆
春秋戰國創立的曆法
《周曆》是我國古曆法之一,與黃帝歷、顓頊歷、夏曆、殷歷、魯歷合稱古六歷。周人以冬季十一月為正月。《尚書大傳》曰:“夏以孟春月為正,殷以季冬月為正,周以仲冬月為正。”
中國古代有夏曆、商曆、周曆之分。在漢代實行太初曆以後,曆法才基本固定下來。夏、商、周三歷的主要區別,在歲首的不同,又叫“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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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代有所謂夏曆、殷歷和周曆,三者主要的區別在於歲首的月建不同,所以又叫做三正。《尚書大傳》曰:“夏以孟春月為正,殷以季冬月為正,周以仲冬月為正。夏以十三月為正,色尚黑,以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色尚白,以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以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周曆比殷歷早一個月,比夏曆早兩個月。由於三正歲首的月建不同,四季也就隨之而異。序數紀月法在夏商周三代是不固定的。三種不同的正月歲首,稱作“三正”。而這以後,雖然秦代以亥月(夏曆十月)作為歲首,但大概是因為農曆十月作為一年之始還是太早,秋風蕭瑟、萬物靜默的景象確實不適合開年大吉的意頭,所以雖然名義上以亥月為歲首,但在日常生活中卻還是以夏曆歲首(寅月)為歲首(周代亦然)。夏殷周三正是春秋戰國時代不同地區所使用的不同的曆日制度,我們閱讀先秦古籍有必要了解三正的差異,因為先秦古籍所據以紀時的曆日制度並不統一。舉例來說,《春秋》和《孟子》多用周曆;《楚辭》和《呂氏春秋》用夏曆;《詩經》要看具體詩篇,例如《小雅·四月》用夏曆,《豳風·七月》就是夏曆和周曆並用,凡言“七月”指夏曆,“一之日”等處指周曆。
周曆並不純粹意義上是周代曆法,它與夏曆、殷歷甚至於顓頊歷都與四分曆有著直接聯繫,甚至於同以其為本。周曆是有關曆法內容多見於先秦古籍,而少見於文物發現,因此研究比證,還需要認真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