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本

仁本

《仁本》篇,主要論述以仁為本的戰爭觀

它把戰爭看成是政治的組成部分,是通過政治手段達不到目的時而採取的另一種權衡手段。所以它的戰爭觀是:"以仁為本,以義治之"。這個戰爭觀包括以下三個核心內容:其一,"殺人而安人,殺之可也";其二,"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其三,"以戰止戰,戰之可也"。它雖然沒有直接提出戰爭的正義性問題,但強調以仁為戰爭之本,實質上就接觸到了這個問題。

作品原文


古者,以仁為本,以義治之之謂正。正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不出於中人。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故仁見親,義見說,智見恃,勇見身,信見信。內得愛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戰也。戰道:不違時,不歷民病,所以愛吾民也;不加喪,不因凶,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其民也。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愷,春蒐秋獮,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戰也。
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是以明其禮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終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時合教,以為民紀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順天之道,設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國辨職,以爵分祿,諸侯說懷,海外來服,獄弭而兵寢,聖德之治也。
其次,賢王制禮樂法度,乃作五刑,興甲兵以討不義。巡狩省方,會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亂常、背德、逆天之時,而危有功之君,徧告於諸侯,彰明有罪。乃告於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禱於後土四海神祗山川冢社,乃造於失王。然後冢宰征師於諸侯曰:“某國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師至於某國,會天於正刑”。冢宰與百官布令于軍曰:“入罪人之地,無暴聖祗,無行田獵,無毀土功,無燔牆屋,無伐林木,無取六畜,禾黍、器械,見其老幼,奉歸勿傷。雖遇壯者,不校勿敵,敵若傷之,醫藥歸之。”既誅有罪,王及諸侯修正其國,舉賢立明,正復厥職。
王霸之所以治諸侯者六:以土地形諸侯,以政令平諸侯,以禮信親諸侯,以禮力說諸侯,以謀人維諸侯,以兵革服諸侯。同患同利以台諸侯,比小事大以和諸侯。
會之以髮禁者九。憑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禽獸行,則滅之。

作品翻譯


古人以仁愛為根本,以正義的方法處理國家大事,這就叫做政治。政治達不到目的時,就要使用權勢。權勢總是出於戰爭,而不是出於中和與仁愛。因而,殺掉壞人而使大眾得到安寧,殺人是可以的;進攻別的國家,出於愛護它的民眾,進攻是可以的;用戰爭制止戰爭,即使進行戰爭,也是可以的。因此,君主應該以仁愛為民眾所親近;以正義為民眾所喜愛;以智謀為民眾所倚重;以勇敢為民眾所效法;以誠實為民眾所信任。這樣,對內就能得到民眾的愛戴,藉以守土衛國;對外就能具有威懾力量,藉以戰勝敵人。
作戰的原則是:不違背農時,不在疾病流行時興兵作戰,為的是愛護自己的民眾;不乘敵人國喪時去進攻它,也不趁敵國災荒時去進攻它,為的是愛護敵國的民眾;不在冬夏兩季興師,為的是愛護雙方的民眾。所以國家雖然強大,好戰必定滅亡;天下雖然太平,忘掉戰爭準備,必定危險。即使天下已經平定,全國歡騰,每年春秋兩季還是要用打獵來進行軍事演習,各國諸侯也要在春天整頓軍隊,秋天訓練軍隊,這都是為了不忘戰爭準備。
古時候(西周以前),追擊潰逃的敵人不超過一百步,追蹤主動退卻的敵人不超過九十里,這是為了表示禮讓。不殘殺喪失戰鬥力的敵人,並哀憐它的傷病人員,這是為了表示仁愛。等敵人布陣完畢再發起進攻,這是為了表示誠信。爭大義而不爭小利,這是為了表示戰爭的正義性。赦免降服的敵人,這是表明軍隊的勇敢。能夠預見戰爭開始和結局,這是表示統帥的智慧,根據“禮、仁、信、義、勇、智”六德按時集合民眾進行教育,作為管理民眾的準則,這是從古以來治軍作戰的方法。
從前的君王治理天下,順應自然規律,適合地理條件,任用賢德的人,設官分職,各司其事,分封諸侯,區分等級,按照爵位高低給以不同的俸祿。這樣,使諸侯都心悅誠服,外國也嚮往歸附,訴訟和戰爭也都沒有了,這就是聖王用仁德治理的天下。
其次,賢王制定禮樂法度,設置五刑來治理國家,使用軍隊討伐不義。親自巡視各諸侯的領地,訪察地方,會見諸侯,考核他們是否遵守“禮樂法度”。對那些玩忽命令、觸犯法紀、敗壞道德、逆天行事和迫害功臣的國君,便通令各國諸侯,公布他的罪行,並上告於天地神靈和祖先。然後由冢宰向諸侯徵調軍隊,發布命令說:“某國無道,應出兵征伐。各諸侯的軍隊應於某年某月某日到達某國,會同天子懲治罪犯。”冢宰又使百官向軍隊宣布命令說:“進入該國的地區,不準褻瀆神位,不準打獵,不準破壞水利工程,不準燒毀房屋建築,不準砍伐樹木,不準擅取家畜、糧食和用具。見到老人和兒童,要護送他們回家,不準傷害。即使遇到少壯的人,只要他們不抵抗就不以敵人對待。對於受傷的敵人,給予治療,而後放他們回去。”懲辦了首惡后,天子和諸侯們還要幫助整頓好那個國家,選用賢能,另立明君,調整、恢復其各級官職。
王霸治理諸侯的辦法有六種:用調整封地的大小來控制諸侯;用政策法令約束諸侯;用禮儀威信親近諸侯;用饋贈財物悅服諸侯;用有智謀的人去扶持諸侯;用強大的軍隊懾服諸侯。還要以共同的利害來使諸侯聯合起來,大國親近小國,小國尊敬大國,和睦相處。
會合諸侯頒發九項禁令。凡是恃強欺弱以大侵小的,就削弱他。虐殺賢良殘害民眾的,就討伐他。對內暴虐對外欺凌的,就廢除他。使田野荒蕪民眾逃散的,就削減封地。仗恃險固而不服從的,就兵臨其境警告他。殘殺骨肉至親的,就按法律懲辦他。驅逐或殺害君的,就誅滅他的同黨,毀滅他的家園。違犯禁令不守法度的,就孤立制裁他。內外淫亂,行同禽獸的,就滅掉他的國家。

內容梗概


從以仁為本的戰爭觀出發,本篇提出的作戰原則是:戰爭不能違背農時;戰爭不能在疫病流行時進行;戰爭不能強加給有國喪的國家;戰爭不能在敵國受災時發動,也不能在夏、秋兩季興兵,以愛護敵對雙方的人民。這些觀點,直到春秋時期,列國還有遵行的。從仁本觀念出發,本篇又提出:"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的著名論斷。表現了它既反對戰爭,又不忘戰爭準備的進步態度。這種以仁為本的戰爭觀,實際上正是周代以王者之兵為正義之師的思想的反映。
本篇保存著一些古代的戰術原則,如:"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成列而鼓","爭義不爭利"等等。這些原則與宋襄公在宋、楚泓之戰中所說:"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不鼓不成列"精神是一致的。它反映在西周及其以前的時代,交戰雙方採用大方陣作戰,隊形呆板笨重,轉動不靈,只需一次攻擊,勝負即已分清。保持隊形嚴整的一方總能戰勝隊形不整的另一方,而戰勝者也只要求對方屈服,不以爭城爭地為目的。到了春秋時,由於諸侯兼并和爭霸戰爭的頻頻發生,這些戰術原則就成為了過時的東西。宋襄公在泓之戰中墨守成規,堅持"不重傷,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等"古之為軍"的原則,既不能依據變化了的形勢,採取新的戰術,又反對司馬子魚的正確建議,結果導致兵敗身亡,遭到時人的批評。
最後,本篇指出:在先王"聖德之治"時代,沒有戰爭。在賢王"親制禮樂法度"的時代,戰爭用來征伐不義的國家。到了王霸時代,變亂紛起,才用戰爭來懲罰犯有"憑弱犯寡"、"賊賢害民"、"暴內陵外"、"野荒民散"、"負固不服"、"賊殺其親"、"放弒其君"、"犯令陵政"和"外內亂,禽獸行"等各種罪行的諸侯國家。能看到在不同的歷史時代,戰爭有不同的表現形式,這是一個進步。

作者簡介


田穰苴是繼姜尚之後一位承上啟下的著名軍事家,曾率齊軍擊退晉、燕入侵之軍,因功被封為大司馬,子孫後世稱司馬氏。后因齊景公聽信讒言,田穰苴被罷黜,未幾抑鬱發病而死。由於年代久遠,其事迹流傳不多,但其軍事思想卻影響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