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鄉委員會

國民政府時期成立的管理組織

清鄉委員會,指國民政府時期成立的,侵華日軍為確保其對佔領區的統治,強化“以戰養戰”,掠奪軍需物資的一種基層管理組織。

設立時間


清鄉委員會是汪精衛政權為清鄉運動而成立的專門機構,1941年至1943年間設立。

歷史


抗日戰爭期間,於1941年起,日軍與汪精衛政權開始在江、浙、皖等地進行清鄉運動。為此目的,1941年3月開始籌備設立清鄉委員會。同年5月22日,清鄉委員會正式成立,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兼任委員長,會址設在南京的馬台街。同時公布的《清鄉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清鄉委員會為清鄉最高指揮機關,對清鄉地區軍事事宜,有權制定法規、分佈命令。
清鄉委員會下設第一(管理事務、文書、人事)、第二(管理行政)、第三(管理保安隊與清鄉警察)、第四處(管理社會福利),並設有民眾訓練、特種教育、經濟設計、地方行政研究、招撫整編等委員會及其他機構。
後由於地方機構的權力被清鄉委員會奪走,造成了政權內部各種矛盾,1943年5月最高國防會議決定被清鄉委員會撤銷,清鄉事務改由行政院與地方政府管理。

成員


清鄉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包括:
• 委員長:汪兆銘。
• 副委員長:陳公博周佛海
• 委員:陳群梅思平楊揆一、鮑文樾、任援道、趙正平、李聖五林柏生丁默邨李士群高冠吾羅君強岑德廣陳春圃趙毓松沈爾喬、傅式說。
• 秘書長:李士群。
• 副秘書長:汪曼雲、唐生明。
• 秘書主任:曹滂。
• 會計長:何廷楨。
• 第一處處長:陳光中;副處長:汪瑩。
• 第二處處長:余百魯;副處長:張炳康。
• 第三處處長:唐生明;副處長:成鐵俠
• 第四處處長:彭年;副處長:曹慎修。
• 駐蘇州辦事處處長:李士群;副處長:唐生明。
• 總參議:周隆庠
• 參謀團團長:唐生明。
• 地方行政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仲寰。
• 民眾訓練委員會主任委員:戴英夫
• 經濟設計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君慧
• 特種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仲寰。
• 宣傳委員會主任委員:馮節。
• 招撫整編委員會主任委員:唐生明。
• 政治工作團團長:袁殊
• 和平義勇總隊總隊長:馬嘯天
• 清鄉警察總隊總隊長:宗志強。
• 封鎖總辦事處處長:張北生
• 清鄉幹部訓練所所長:李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