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隨
王隨
王隨(約975~1033年),字子正,北宋河陽(河南孟縣)人。宋真宗時,以給事中知杭州,往興教寺謁小壽禪師,機語契合,竟明大法。曾為長水子璇禪師之首楞嚴義疏注經作序,並刪次《景德傳燈錄》三十卷為《傳燈玉英集》十五卷行世。宋仁宗明道年間,出任宰相(也有史書作“丞相”)。臨終書偈而逝。
王隨,字 子正,河陽(今屬河南孟縣)人,登進士甲科,歷知州郡,宋仁宗明道年中官至 宰相。他一向傾慕唐朝宰相裴休居士的為人處事,執政外嚴而內寬。每遇饑饉,則開官倉濟民,流民因此而復業;又建立孔子廟,修建學舍,敦促百姓子弟入舍就學,州民喜蒙其惠。然而對奸滑小民,又每失於寬容。此政治之得失,與他的佛教信仰是相聯繫的。
子正(王隨)素仰佛法,喜與禪師交遊。先謁首山省念禪師,得言外之旨;后又參小壽禪師,機語契合,踐履日深,竟通達佛法。真宗天禧年中,子正出鎮錢塘時,往小壽禪師處拜謁,二人籍地而坐,笑語終日。有次子正又來參拜時,壽僧撞鐘集眾出迎,小壽禪師則趨前躬候。子正遠遠望見,遂下轎步行,及至跟前,與禪師伸手相握,不解地說道:“今日為何異於平常,行此隆重禮節?”禪師笑答:“中丞即得,奈執事嗔何?”子正是以御史中丞(監察郡國行政之職)的身份出鎮錢塘的,小壽此言,意思是理所當然。(見《中國佛學人名辭典》第二十三頁“小壽”條)
時有長水子璇禪師疏解《首楞嚴經》,書成后,請子正為其寫序,子正欣然應付。子正在《序》中稱讚了璇禪師的佛學造詣和該經的重要性,他說:“《首楞嚴經》者,乃竺干之洪範,法苑之寶典也……信受則為世津梁,開悟則入佛知見。”認為璇禪師的疏解“功濟大千”,“可以開前疑而決后滯,披迷雲而睹慧日。”子正在《序》中還敘述了自己的感想,說“隨日在外護,慚無內學,因獲覽閱,輒述序引,歸依法寶”。(見《居士傳》傅二十一)王隨在此稱自己“慚無內學”,實為謙虛。他的佛學修養也是很高的,他曾將《景德傳燈錄》和《天聖廣燈錄》兩部“燈錄”刪繁就簡,編定為十五卷《玉英集》,受到詔書嘉獎。《陳氏解題》於《雪峰廣錄》下,也稱“(王)隨與楊大年,皆號參禪有得者”。(見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四引)
王隨又是一個忠臣孝子。真宗年間,領任京西轉運副使(駐洛陽掌管水陸糧食運輸事務的副官),走馬上任之前,特向真宗辭行,說:“臣父母家路中,乃在所部,得奉湯藥,聖主之澤也。”真宗贊其有忠孝之心,因賜其羊酒束帛,讓王隨路過家門時獻與父母。(見《宋史》卷三一一)
子正死於宰相任所。臨終前手書一偈曰:“畫(《五燈會元》卷十一作‘盡’,疑為筆誤)堂燈已滅,彈指向誰說;去住本尋常,春風掃殘雲。”(《居士傳》傳二十一)死後,朝廷追謚“章惠”,后改“文惠”。
釋正受《嘉泰普燈錄》載:丞相王隨居士,嘗謁首山省念禪師,得言外之旨。自爾踐履益深,竟明大法。至臨終日書偈曰: “畫堂燈已滅,彈指向誰說。去住本尋常,春風掃殘雪。 ”
由此則材料可見,王隨於首山省念處得法,普濟《五燈會元》卷 11 也將其列為首山省念法嗣。首山省念之師為風穴延昭,風穴延昭之師為南院慧顒,慧顒之師為興化存獎,而興化存獎得法於臨濟義玄,故王隨為臨濟宗居士。元覺岸《釋氏稽古略》於“首山省念”條記曰:“其嗣師之法道者,汾陽善昭、葉縣歸省、神鼎洪諲、谷隱蘊聰、廣慧元璉、丞相王隨公等凡一十二人。”
由此可知,王隨與汾陽善昭、谷隱蘊聰、廣慧元璉為師兄弟,而廣慧元璉為楊億之師,谷隱蘊聰為李遵勗之師,則王隨於楊億、李遵勗為師伯或師叔。
《 宋史·王隨傳》:
王隨,字子正,河南人。登進士甲科,為將作監丞、通判同州,遷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判三司磨勘司。為京西轉運副使,陛辭,且言曰:“臣父母家洛中,乃在所部,得奉湯藥,聖主之澤也。”真宗因賜詩寵行,以羊酒束帛令過家為壽。遷淮南轉運使,父憂,起複。時歲比飢,隨敕屬部出庫錢,貨民市種糧,歲中約輸絹以償,流庸多復業。徙河東轉運使,三遷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擢知制誥,以不善制辭,出知應天府。一日,帝謂宰相曰:“隨治南京太寬。”王旦曰:“南京,都會之地,隨臨事汗漫,無以彈壓”。改知揚州。再加右諫議大夫、權知開封府。
仁宗為太子,拜右庶子,仍領府事。周懷政誅,隨自陳嘗假懷政白金五十兩,奪知制誥,改給事中、知杭州。乾興初,復降秘書少監,徙通州。以州少學者,徙孔子廟,起學舍,州人喜,遣子弟就學。母喪,起複光祿卿、知潤州,徙江寧府。歲大飢,轉運使移府發常平倉米,計口日給一升,隨置不聽,曰:“民所以飢者,由兼并閉糴,以邀高價也。”乃大出官粟,平其價。
復給事中,為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秦卒有負罪逃入蕃部者,戎人輒奴畜之,小不如意,復執出求賞,前此坐法多死。隨下教能自歸者免死,聽復隸軍籍,由是多來歸者。又建請增蕃落卒,給廢陷馬地,募民耕種。坐事,徙河南府。入為御史中丞,同知禮部貢舉,遷尚書禮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
明道中,為江淮安撫使,還拜戶部侍郎、參知政事,請與同列日獻前代名臣規諫一事。議者謂非輔弼之職,其事遂寢。加吏部侍郎、知樞密院事,為庄惠皇太後園陵監護使,拜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自薛居正后,故事,初相無越遷門下侍郎者,學士丁度之失也。
頃之,以疾在告,詔五日一朝,入中書視事。為相一年,無所建明。與陳堯佐、韓億、石中立同執政,數爭事。會災異屢發,諫官韓琦言之,四人俱罷。隨以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陽。薨,贈中書令,謚章惠,后改文惠。
隨外若方嚴,而治失於寬。晚更卞急,輒嫚罵人。性喜佛,慕裴休之為人,然風跡弗逮也。
宋仁宗景祐元年,王隨刪節《景德傳燈錄》為 15 卷,題名曰《傳燈玉英集》。書成之後,上書奏進,請同《景德傳燈錄》例,編入大藏,仁宗詔許之。同年於京師印經院開版印刷。此書宋代之後,湮沒不聞,僅《至元法寶勘同目錄》著錄。及於近世,學者方由廣勝寺《金藏》中發見此書之殘卷,存卷 2、卷 3、卷 5、卷 6、卷 8、卷 10、卷 12、卷 14 與卷 15,共 9 卷,而此 9 卷之中也時有殘葉,其餘 6 卷則已消失於歷史塵埃之中矣。此書後收入《宋藏遺珍》第 3 冊, 《中華大藏經》第 72 冊、藍吉富主編《大藏經補編》第 14 冊。凈慧主編《中國燈錄全書》第 2 冊也收錄此書。
《玉英集》卷 15 之末載有王隨自撰《〈傳燈玉英集〉後序》 ,文中詳述此書之緣起曰:真宗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在宥之九載,有江吳僧道源(即道原)采七佛而下暨歷世高賢尊宿言句,編成《傳燈錄》三十軸,詣闕進焉。尋詔名臣刊修臻畢,遂成巨典,模印頒行,懿聖代之奇書,為真乘之妙教。(中略)
臣早以餘暇,恭披是錄,精究義諦,偶達宗旨。而又顧緄縢之重,卷帙稍廣,諒參學之者,津攜頗難。因思佛門律論,尚資纂鈔,儒家史傳,具存紀略,遂擇乎精粹,撮其機要,刪為十五卷,題之曰《傳燈玉英集》。
《景德傳燈錄》雖為“聖代之奇書” “真乘之妙教” ,然卷帙頗大,攜帶不便,故作者抄其英華,以利學者。
王隨稱《玉英集》乃是自己“恭披是錄(《傳燈錄》) ,精究義諦” “擇乎精粹,撮其機要”而成之作,可見王隨作此書非常用心,非是隨手抄集,而是遵循一定的原則。其原則王隨於後序中雖未明言,然通過《玉英集》與《傳燈錄》的勘比,仍有線索可尋。
【原文】
王章惠公隨舉進士時,甚貧,游翼城,逋人飯,被執入縣。石務均之父為縣吏,為償錢,又館給之於其家,其母尤加禮焉。一日務均醉,令王起舞;舞不中節,毆之。王遂去,明年登第,久之為河東轉運使,務均懼而竄。及文潞公為縣,以他事捕務均,務均急往投王,王已為御史中丞矣,乃封一鋌銀至縣,令葬務均之父,事遂得解。
【譯文】
宋朝人王隨(字子正,卒謚文惠)中進士前生活貧困。有一次在翼城(縣名,在今山西省曲沃縣東)欠人飯錢,被抓進縣府。
當時石務均的父親是名縣吏,不但替王隨清還了飯錢,還邀請王隨到家裡住下,石務均的母親對王隨更是殷勤接待。一天,石務均喝醉了酒,強要王隨跳舞,王隨跟不上節拍,石務均就借著酒意毆打王隨,於是王隨便離開石家。
第二年,王隨中了進士,過了一段時間便升為河東轉運使。石務均怕王隨仍記著昔日被毆的舊事,不敢與他見面。直到文彥博做縣令時,以某罪名搜捕石務均,石務均這才急忙向王隨求救,這時王隨已是御史中丞了。王隨得知后,立即命人拿一錠銀子送至縣府,令縣府好好收葬石務均的父親。縣府接獲銀錠大吃一驚,立即停止緝拿石務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