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教育

不是全天接受教育的學習方式

非全日制教育實行完全學分制從字面上看,非全日制即不是全天接受教育的學習方式,也被稱為“業餘制學習”。非全日制教育的本質在於學校與學生之間實行對教育內容和學習時間的雙向選擇,以增加學生學習的自由度,同時也達到了教育擴張的效果。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與全日制學歷教育一樣都是受到國家承認的,類似一些公務員報考、公司晉陞的考試,考生只要取得國家承認學歷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都可以報考。

發展原因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因各種各樣的原因,而無法取得很高的全日制學歷,所以這個時候先要繼續學業,對學歷有追求的人士就可以選擇非全日制學歷教育。非全日制教育的日學習量要比全日制少,因此要完成相同量的學習任務,非全日制要比全日制所需的時間要長一些。加上非全日制教育的培養對象,在職人員因工作上的需要,學習時間的不確定性很大,因此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須要實行彈性學制,使得在職人員能在一段較為寬鬆的時期內自由地進行學習。

非全日制教育與非學歷教育


對於這兩個概念,不少人還有誤解。非全日制教育與非學歷教育並不相同。非全日制教育中也包括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

非全日制學歷教育

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的本科、專科,成人高考考上的學習形式是業餘或者函授、夜大取得的本科、專科,電大、網路教育本科、專科。
自考、成人高考、網路教育、電大、夜大體系等都屬於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在這幾種非全日制學歷教育中,自學考試的難度是比較大的,而且很多人會因為種種現實原因而半途而廢,所以網路教育、電大開放式教育因為其能夠讓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從任何內容開始學習,就成為了人們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一個首選。網路遠程非全日制學歷教育採用名師授課,共享名校優秀教學資源,學員可就近報名學習。因為它是利用業餘時間進行學習的,所以非常適合一邊工作一邊想要自我提升的人群。網路教育這種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已經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終身教育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非全日制非學歷教育

非學歷教育是指各種培訓、進修,研修類如培訓班,駕校、研究生課程班、考研輔導班等,都屬於非學歷教育的範疇,參加非學歷教育的學員完成學業,考核合格,由學校或培訓單位發給培訓結業證明。常見的非學歷教育一般都屬於非全日制教育。

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課題組

規範和發展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發展的必然趨勢,它是構建完整的研究生教育體系中所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知識快速更新的新世紀,在我國即將加入WTO組織以及改革開放對人才提出更高要求的今天,早日規範和加快發展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對高層次人才的終身教育、對"產學研"工作的深化、對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化以及對研究生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非全日制研究主教育制度和體系亟待規範

與世界發達國家較成熟的研究生教育體系相比較,我國已初步形成層次結構、學科結構、類型結構、形式結構四種基本結構框架,總體上可分析評價為:(1)層次結構與學科結構相對比較明確,而類型結構與形式結構相對不夠完善和規範,主要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及其規範尚未建立;(2)類型、形式結構中,科學學位全日制研究生相對比較完善和規範而專業學位正在迅速發展之中,非全日制學位和非修業型學位制度尚在探索建立之中;(3)在初步探索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過程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辦班目的與功能逐漸偏離方向,成為單純追求學位和辦學經濟效益的手段;在職人員申請學位類型的外語水平統測和專業綜合水平考試通過率較低,弄虛作假和質量失控已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
我國尚未規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又可分為兩種模式:(1)依附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之中;(2)自成獨立體系。前者主要分佈為:科學(學術)學位中少量的在職人員;專業學位中的相當部分(其中MBA為大多數)在職人員。自成獨立體系的為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形式,這一形式具有中國特色,也受到了社會歡迎,但未與國際研究生教育主體形式接軌(也不同於非學校教育的日本論文博士)。由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未從制度上規範,致使以學習型社會和終身教育為核心理念的現代研究生教育在中國的發展受到抑制。在職人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通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進行多次學習、多學位授予的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滿足,通道未能打開,而某些辦學機構和單位利用上述需求的非法辦學和非法取得學位、學歷等弊端和現象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規範辦學秩序。
而實際上,我國在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已具備一定的經驗和基礎。在專業學位中,大多數已參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規範走上健康發展軌道:對同等學力申請學位採取了外語課程水平統一考試和對部分專業必修課程實行題庫考試,有效控制了質量。有的在辦學模式、教學模式方面探索了針對性強、靈活多樣的與全日制研究生相區別的新途徑、新形式;初步探索了通過多渠道集、籌、融資和研究生繳費上學的新體制。在此基礎上,建立從招生、考試、教學、論文答辯、學位授予等一整套規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
當然規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主要針對當前該形式的不規範。規範的目的是完善、拓展現行研究生教育與學位授權體系,而非改變、更換這一體系。目前在校生實行現行規範,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規範通過並被社會接受后,新入學者可選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既有區別又互相溝通互補的培養和學習形式。而且在不影響現有專業學位工作前提下,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試點,有利於體系內部接軌。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亟待加快發展

按照實施人才戰略的總體要求,為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將努力建設一支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特別是堅持以高層次人才培養為重點。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正是順應時代的呼喚,落實國家人才戰略工程的最佳形式,它將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一起共同構成高層次人才可持續發展的終身教育體系。
(一)人力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巨大社會需求高層次人才存量資源年齡斷層處在臨界狀態。據國家人事部門統計,1989年,全國共有各類高級專業技術人員93.4萬人,其中80%的人員將在2000年前退休,年均退休6萬人。1991年,全國高校專任教師中有教授15700人,其中50歲以上的佔96.5%,其中90%以上也在2000年前退休。當年中科院系統有正副研究員15000人,其中82%(12350人)也在2000年前退休。以上累計退休人員總額高達70萬人左右。1998年我國共有158.4萬名高級職稱人員,其中55歲以上者47.1萬人,佔29.7%;46至54歲者60.3萬,佔38.1%;預計其中約有65%的人員將在2010年前退休,即103萬人。因此今後10年內我國每年將有8.7萬名高級人才退出現有崗位,而全國每年畢業研究生僅在6萬至7萬左右,如維持目前發展速度,每年將出現2萬至3萬高級人才的空缺。
而另一方面高層次人才增量資源需求日益旺盛。目前對國家GDP增長貢獻較大的三資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中,研究生在員工中所佔比例一般在20%至30%左右,而在信息產業這一新經濟領域的企業中,比例更高。在生物製藥、通信、計算機等高新技術,經濟管理、法律等高層次第三產業供求比例高於1:10,個別專業如法律等高達1:40。
(二)高等教育呈現規模超常規擴張和層次高移發展趨勢根據國家總體發展戰略,高等教育正在加快發展步伐,預計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達到甚至超過15%,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的目標將提前實現。社會需求的人才層次高移發展趨勢日益明顯。與經濟結構調整同步,高等教育需求正加快實現高移化,據上海市開展的"九五"期間人才需求預測,上海市支柱產業和高層次第三產業的15個行業,總體上研究生需求增長率最高,平均為21.52%;本科生次之,平均為11.63%:專科生最低,平均為3.98%。而據上海交通大學今年研究生畢業分配情況進行統計,參加分配的畢業研究生共有745人,但各企業、單位需求人數卻高達16391人,需求比高達22:1,有些專業,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需求比甚至高達70:1。另外在今年的工程碩士生的報考過程中,上海交通大學雖然僅有600人的招生規模,但目前已有1600人報名,由此可見,高層次的研究生教育,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迅速成為社會需求的熱點。
根據國際經驗,非全日制研究生占研究生總量規模比例一般在20%至50%之間,目前雖然我國的比例已達10%,按2005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規模達60萬人(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的"十五"研究生髮展規劃)預測,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全日制研究生規模的50%比例測算可達30萬人,按40%比例測算可達24萬人。

從戰略的高度規範和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一方面,我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需要大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和體系亟待規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一種戰略的高度規範和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一)構建規範的研究生層次終生教育體系在科技發展迅猛的21世紀,知識的更新速度日新月異,特別是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技術等更是每年以幾何級數在增長,知識老化的周期在縮短,傳統的教育和學習模式已無法滿足人們對獲取知識的要求。建立學習型社會、實現終身教育已成為我國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從今年起,國家對參加高考考生的年齡限制已放開,任何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有權利接受正規的本科高等教育。這種形式必然要擴展到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層次。
我國專業學位類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迅速,而且比較規範,但發展專業學位的宗旨是為了滿足行業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需求,如工程碩士、MBA、MPA、法律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而且對參加學習的人員有從事行業的局限和年齡限制等,一般規定為學員需要至少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且單位委託培養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其教育類型尚無法達到終身教育之目的。而且專業學位教育是以行業需求作為教學的依託,專業學位研究生所接受的訓練是行業覆蓋的知識,其教學更注重案例教學,以解決實際工作所遇到問題的能力作為評判專業學位教學質量的最重要指標,深層次的學科理論研究並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因此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也屬於應用型研究生教育。這種研究生教育無法覆蓋所有學科專業及博士、碩士層次,僅依靠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模式的變化顯然也難以構成完整的研究生層次的終身教育體系。
因此,規範和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應最大範圍地涵蓋我國現有的學科專業,使每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完成本科教育后都有接受研究生層次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對於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再有工作單位性質、工作年限、年齡和社會身份的限制,以形成我國研究生層次的終身教育體系。鑒於在所有的學科專業首次大範圍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經驗不足,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首先只能在碩士層次展開,待條件成熟、經驗豐富后再逐步推廣到博士層次。
(二)形成與國際接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體系縱觀國際上現代研究生教育管理體系,從學習時間上劃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種類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年學分值或每學期在校學習時間雖然少於全日制研究生,但總學分值和學習時間與全日制研究生完全相同,無論何種研究生,一般均實行註冊制、彈性學制和完全學分制。研究生的培養費用也是來自多渠道、多方面的,政府、企業或導師的資助一般面向全日制研究生,但是如果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夠負擔起自己的培養費用,並且滿足培養的前期條件,如具有本科學歷、通過必要的入學考試等,他們可以進入研究生層次的學習、獲得研究生學位
我國研究主生費教育制度由於歷史原因尚未建立。但事實上,許多單位委培或自籌經費培養研究生的培養費是由學生自己支付的,尤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存在相當數量的這種狀況。考慮到在職人員工作繁重以及不佔用或較少佔用學校緊張的後勤資源之特點,因此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應實行收費制、註冊制、彈性學制和完全學分制。
博士生的培養由於是高層次的專門人才培養,博士學位論文水平作為最終體現其是否達到培養目標的主要標誌,世界各國的博士生最終都必須撰寫博士學位論文。但在碩士生的培養方面,我國目前只有課程學習與學位論文並重的唯一培養模式,每一位碩士生要獲得學位,最終都必須完成一定量的研究工作井撰寫學位論文。這種單一的模式不可避免地會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產生不利影響,對於自費參加研究生教育並且沒有科研依託單位和科研課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現有的碩士學位標準,他們是難以達到要求的。因此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須對現行的碩士生培養模式和標準進行改革,實行國際上通行的課程碩士培養模式,將碩士學位論文折算成一定的學分,允許研究生以特定的課程學分替代論文研究,使我國的研究生教育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培養體系。
(三)建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體系非全日制研究主培養質量是關係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能否被社會認可和長久生存的重要因素,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須緊緊抓住質量這條生命線。針對眾多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出現了質量失控的現象,國家曾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規定,如統一考試等,但由於個別單位在開班前的宣傳中將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與獲得碩士學位聯繫在一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質量失控的趨勢仍難以完全遏制。
培養高質量的高層次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目的。而保證學位授予質量又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由於高校的師資和教學資源有限,無法一時全部滿足社會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各培養單位必須要有培養人數的限制,即存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限額,具體可由國務院學位辦根據各高校的情況制定。同時還必須設立規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學選拔考試,實行以能力評價為主的全國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學報名資格考試和選拔性的專業知識考試,這是規範和發展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其中入學報名資格考試由國家每年統一組織一次,考生的考試成績實行有效期制,即通過考試后的2至3年內,再通過培養單位組織的專業方面的入學考試才能成為非全日制研究生。
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儘管在入學標準、培養模式、課程體系、學生管理方式、學位類型等各方面會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存在一些區別,但不應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看作是兩個完全獨立的體系,否則將導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養質量上的雙重標準。如果存在這種雙重質量標準,很容易造成非全日制的質量應該比全日制的低一些的錯誤認識,社會上的習慣思維也會認為全日制教育是正規教育,而非全日制教育是非正規教育,因此無形之中會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規範和發展帶來不良影響。建立與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完全一致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標準,是保證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有效措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可以採取彈性學制、完全學分制等不同於全日制研究生的過程管理模式,但在質量上必須實行與全日制研究生一致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