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士
秦士
字在杭,號武林、小草齋主人,晚號山水勞人。長樂縣江田人。后隨父居福州。明萬曆二十年(1592年)進士,歷任湖州、東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員外郎,曾上疏指責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財,受到神宗嘉獎。
[明]謝肇(zhào)淛(zhè)
謝肇淛(1567~1624年),奉命治理河流,一年大功告成,並寫成《北河紀》,記載河流本末和歷代治河利弊。天啟元年(1621年)任廣西按察使,升廣西右布政使。親理政事,力革積弊;在邊境,置官增兵,防止外患;能較好處理少數民族矛盾;整頓鹽政,活躍經濟,人民生活隨之好轉。肇淛博學多才,擅長詩文,與徐熥、徐火勃、曹學佺等結社論詩。入仕后,歷游川、陝、兩湖、兩廣、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詠。其詩雄邁蒼涼,寫實抒情,為當時閩派詩人的代表。家富藏書,肇淛曾與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一生勤於著述,寫作大量筆記小品。所著《五雜組》,多記掌故風物,為明代一部有影響的博物學著作。另著有《文海披沙》、《吏考》、《粵東末議》、《泊台餘墨》、《百粵風土記》、《晉安藝文志》、《鼓山志》、《雪峰志》、《史觽》、《滇略》、《長溪瑣語》、《小草齋詩話》、《小草齋集》、《方廣岩志》、《太姥山志》、《支提山志》等;還助修《福州府志》和《永福縣誌》。
秦士有好古物者,價雖貴,必購之。
一日,有人持敗席一扇,踵門而告曰:“昔魯哀公命席以問孔子,此孔子所坐之席也。”秦士大愜,以為古,遂以負郭之田易之。
逾時,又有持枯竹一枝,告之曰:“孔子之席,去今未遠,而子以田售。吾此杖乃太王避狄,杖策去邠所操之棰也,蓋先孔子又數百年矣,子何以償我?”秦士大喜,因傾家資悉與之。
既而,又有持朽漆碗一隻,曰:“席與杖皆周時物,固未為古也。此碗乃舜造漆器時作,蓋又遠於周矣,子何以償我?”秦士愈以為遠,遂虛所居之宅以予之。
三器既得,而田舍資用盡去,致無以衣食,然好古之心,終未忍舍三器。於是披哀公之席,持太王之杖,執舜所作之碗,行乞於市,曰:“那個衣食父母,有太公九府錢,乞我一文!”聞者噴飯。
有個姓秦的士人好古物成癮,即使價格再高他也要千方百計地買回家來,(有人也就投其所好,專門鑽他這個空子,讓他吃虧不少。)
一天,一個人扯著一塊爛席片來見他,,說是以前魯哀公向孔子問政時賜孔子的座席。秦士心中大喜,認為這是難得的古物,就以諸多良田作價買了下來。
過了些時候,又有一個人手持一把古杖找上門來,說:“這是以前太王為避夷狄之亂杖策離開豳地時所持的杖棰,比孔子所坐的席子還要早幾百年呢!如此古物,您該出什麼價錢?”秦士非常開心,就傾盡家中資財買了下來。
沒過多久,又有一個人手捧一隻朽爛的木碗來兜售,對秦士說:“您買的席和杖,都算不上古物。我的這隻木碗是夏桀所造,比周朝古遠多啦。您該出什麼價錢呢?”秦士沒想到竟能遇到如此古物,就把正住著的宅院作價買下了這隻木碗。
秦士三件古物到手,卻落得田資用盡,無衣無食,然而好古之心卻使他始終不忍丟棄古物。於是,秦士就披上“哀公之席”,拿著“太王之杖”,捧著“夏桀之碗”,沿街乞討,糊口度日,口中還不時地喊著:“衣食父母們啊,您若有太公時的九府錢,就行行好,給我一文吧!”聽到的人都噴飯了。
諷刺那些盲目好古,貪慕虛榮又沒什麼眼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