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撒瀉勒

曠野的地名

摩西律法中所提及的每一隻用作獻祭的羊,都象徵了基督救贖工作的某些特徵。贖罪羊羔代表基督以無罪的生命,替代了應被判死罪的罪人的生命。每年的贖罪日以色列人都要選出兩隻羊,用抓鬮的方式定出\一隻獻給上帝,另一隻則給阿撒瀉勒。

阿撒瀉勒指曠野的一個地名。歸於阿撒瀉勒的羊代表著按照自己意思獻祭而犯罪而死的亞倫的兩個兒子。指按照自己意思獻祭,沒有功效,得不到救贖,如同歸於曠野阿撒瀉勒的羊一樣。按照神的意思獻祭,才能得到神的救贖。

聖經


聖經》中出現3次阿撒瀉勒。但是根據查考,網上有很多說法,但是解釋得都差不多。

利未記


16:8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
《利未記》16:10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利未記》16:26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1.
“阿撒瀉勒”的詞義在教會傳統中頗多爭議,但常見的解釋有兩種:
一、給上帝的那隻立即獻祭,而另外一隻由祭司按手,表明以色列人的罪轉移到了這隻羊的身上。
隨後由一個人將這隻羊帶到曠野放掉,以示它帶走了以色列人的罪過。
二、至於替罪羊,則闡明了把罪從神的面前除去。聖父將信徒的罪加在被釘於十字架的聖子的身上(賽五十三6),
使信徒的罪被塗抹。因此,亞倫以象徵的方式,將全以色列人的罪傳遞予'ez'azel,而分離之羊把以色列人的罪帶走,使他們不再惦記著導人犯罪的事情。
《利未記》17:7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申命記》32:17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乃是素不認識的神,是近來新興的,是你列祖所不畏懼的
2.
1.神曉諭摩西說,亞倫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神的面前;一隻歸與神,一隻歸與阿撒瀉勒。那歸與神的羊,要獻為贖罪祭。但那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利十六6~10)。
2.「阿撒瀉勒」(Azazel)一詞,原文的意思是除去、移去。在舊約聖經上只出現四處(利十六8、10、26),表示過犯遠離了那個獻祭的人。
3.猶太的學者說,阿撒瀉勒是地名,代罪的羊被送去的地方;那是懸崖,代罪的羊從那裡被扔下去。又有人說,阿撒瀉勒的原文字根是離去、移開,所以可以解釋為完全解脫,或徹底除去。現代的神學家則依據《以諾書》(偽經)說,阿撒瀉勒是沉淪天使的首領;它是一個惡靈,獻祭之人的罪要歸與它。本會的老前輩蔡聖民長老在五十九年前(1954年),向神學生講解《舊約聖經概論》之時,也是持這種看法。這三種詮釋有一個共同點,即獻祭之人的罪已經被送到曠野,遠離他而去了。
3.
為以色列會眾贖罪。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為以色列會眾贖罪,要用兩隻公山羊。
一隻獻為贖罪祭——這裡先提一下,在以後15節里有詳論贖罪祭的實行,其要義乃表示基督是贖罪之羔羊(約1:29,36)。
一隻送到曠野去——歸與阿與撒寫勒。“阿撒寫勒”:是移去之意。表示贖罪的救恩把人的罪移去(詩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