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學專業
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投資學研究如何把個人、機構的有限資源分配到諸如股票、國債、不動產等(金融)資產上,以獲得合理的現金流量和風險/收益率。其核心就是以效用最大化準則為指導,獲得個人財富配置的最優均衡解。
作為一門學問,投資學就是對投資進行系統研究,從而更科學地進行投資活動。投資學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國際投資、企業投資等幾個研究領域。投資學專業旨在培養具備當代世界政治、經濟視野,了解中國投資政策,能夠在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投資公司、投資諮詢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從事投資管理、投資諮詢工作的高素質的投資專門人才,以及到各類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以及教學科研單位從事投資管理及相關業務的應用性人才。投資學不僅要學習經濟學的基礎知識,更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做後盾。既要熟悉宏觀的投資政策背景,又要精通各種投資的微觀技巧。
投資學主要研究金融學、經濟學、投資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涉及金融投資、風險投資、國際投資、政府投資、企業投資、投資宏觀調控等,進行個人或企業的投資項目的規劃、分析與管理等。常見的投資品種有:股票、債券、保險、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
該專業具有融實務投資、金融投資和人力資本投資於一體,微觀與宏觀相結合,國內與國際相交叉,財經管理、法律和理工知識相滲透,重點培養學生從事各類投資活動的決策和管理能力等特點。
要求學生有紮實的投資學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具有較寬的專業知識面,掌握財經、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具備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及外國語言閱讀交流的基本能力。
熟悉國家有關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了解國內外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具有處理固定資產投資、金融資產投資;國際投資、政府投資、企業投資、宏觀投資調控等方面業務技能,能在各類企業、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以及教學、科研機構從事相關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1.系統掌握投資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通曉與投資學專業密切相關的管理學、經濟學、法學等學科的基本知識;
2.掌握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方法,具有處理金融投資、風險投資、國際投資、政府投資、企業投資、投資宏觀調控等方面的業務技能;
3.能將投資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應用於實踐,具有較強的投資組織與決策能力和創新精神;
4.熟悉國家有關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了解國內外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5.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能熟練地查閱外文文獻,具有一定的外語交際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能勝任專業論文、各類應用文體的寫作以及較強的商務談判能力;
7.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獲取信息並處理信息的能力。
《風險投資學》、《公司金融學》、《財務報表與分析》、《匯率與國際收支》、《融資學》、《項目管理原理》、《產業經濟分析》、《金融風險管理》、《金融理財原理與實務》、《公共投融資管理》部分高校按以下專業方向培養:典當、期貨、信用。
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計量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會計學、投資學、國際投資、跨國公司經營與案例分析、公共投資學、創業投資、投資項目評估、證券投資學、投資基金管理、投資銀行學、公司投資與案例分析、項目融資、投資估算、投資項目管理、房地產金融、家庭投資理財、投資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實訓課程模擬投資運作等。
學生在學校除了要學經濟學的基礎課程,還將學習證券投資、風險投資等課程。其實踐教學環節包括:暑期社會實踐、專業模擬實習、創新實踐訓練、創業就業教育、學年論文、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其中,專業模擬實習是非常關鍵的一環,一般包括證券投資業務實習、期貨與期權投資業務實習、基金投資和理財規劃業務實習、上市公司投資價值調查與分析,上市公司財務狀況的調查分析,上市公司的技術、管理及行業地位分析,上市公司經營情況與行業前景調查分析,國際投資中的有關實際案例的調查與分析等。為了加強實踐能力,有些院校還建議學生在課餘時間親身體驗股票市場投資操作的過程,並撰寫投資分析報告。
開設投資學專業的高等院校比較少,且這些院校往往都是一些實力雄厚的名牌大學,因此畢業生有比較強的競爭力。而投資學專業的畢業生需求較大,這無疑為投資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增加了不少砝碼。
一般來說,投資學專業的畢業生主要有以下幾個去向:
第一,到證券、信託投資公司和投資銀行從事證券投資,如投資公司、上市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
第二,到一些社會的投資中介機構、諮詢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房地產公司等,參與操作、協助決策或給予專業建議;
第三,到企業的投資部門從事企業投資工作;
第四,到各大企業的財會或審計部門,稅務部門,參與企業的投資策劃與決策、財富理財、風險管理與控制工作;
第五,到政府相關部門從事有關投資的政策制定和政策管理,或者是到事業單位,如會計師事務所及稅務師事務所等稅務代理機構、政府財稅部門,從事行政管理和建議工作;
第六,到高校、科研部門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開辦投資學專業高校,分別是南京農業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東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浙江財經大學、浙江工商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師範大學、江西財經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貴州財經大學、廣西財經學院、廣東財經大學、成都理工大學、四川農業大學、廣東工業大學、武漢科技大學、仲愷農業工程技術學院、集美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哈爾濱金融學院、南京財經大學、南京審計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安徽師範大學、湖北經濟學院、湖南商學院、湖南財政經濟學院、湖南農業大學、河北金融學院,重慶工商大學、蘭州商學院、西安財經學院、仲愷農業工程學院、銅陵學院、懷化學院、內蒙古財經大學、西南民族大學、西安歐亞學院、福建江夏學院、廈門理工學院、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四川大學錦城學院、廣東科技學院、廈門工學院、廈門華廈學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武昌理工學院、廣西師範大學灕江學院、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河北農業大學現代科技學院、貴州商學院、北京農學院、煙台大學、漢口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