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樹清
甄樹清
甄樹清,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教授,河北大學政法學院院長,民革中央委員。民革河北省委副主委。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憲法學專業畢業,博士學位。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幹事、河北省政協委員、河北省保定市政協委員、河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治學會會員、河北省法學會會員、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河北省邯鄲市人大常委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河北廣播電視大學特聘教授 。民革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1979年9月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1983年7月畢業並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同月至河北大學法律系(2000年10月同哲學系合併,成立政法學院)任教至今。1994年2月至7月在北京語言學院(現北京語言文化大學)進修英語,獲得結業證書,具備出國進修的外語資格。1996年9月考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攻讀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7月畢業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2017年6月8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河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民革河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選舉甄樹清為民革河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2012年12月,當選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2017年12月,當選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1983年至1988年講授法學基礎理論,1987年至今講授外國憲法,1988年至今講授中國憲法。1992年1月通過國家教委主持的出國訪問學者“英語水平測驗”(EPT),具備高級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具備日語初級水平。
《談我國基層直接選舉可以實行競選制》,1988年第4期《河北大學學報》;
《基層直接選舉應當改革》,1989年第3期《新華文摘》;
《中國憲法學新編》(合編),1991年10月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論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保障體系》,《河北大學學報》1993年增刊,1994年獲得河北省第4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青年佳作獎;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民主政治論綱》(撰稿),1994年2月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1996年獲得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論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保障機制》,1994年第1期《福建法學》;
《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的實施》,1995年第4期《中外法學》;
《加拿大責任制政府》,1996年第2期《外國法譯評》;
《憲法監督專門機構芻議》,1996年第4期《河北大學學報》;
《1995年修正之後的選舉法之進步、不足及改進設想》,《河北大學學報》1997年增刊;
《憲法監督發展趨勢簡論》(與導師合寫),1998年第1期《外國法譯評》;
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憲法行政法》卷1998年第2期全文轉載上文;
《現行選舉法評析及改進設想》,1998年第2期《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
《關於修改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建議》(與導師合寫),1998年4月15日第32期《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信息專報》;
《剖析現行選舉法》,1998年5月18日第9版《社科信息》;
《談法官遴選與懲戒制度的改進》,1999年1月21日《法制日報》;
《論民族法規實施的法律保障》(與導師合寫),1999年第3期《河北大學學報》;
《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1999年第5期轉摘上文;
《法官遴選、懲戒制度與遏製法官腐敗》;
《法官遴選制度比較研究》,1999年第4期《外國法譯評》;
《改革司法體制,遏制司法腐敗》(第二作者),2000年5月10日《河北日報》;
《法官懲戒制度與遏製法官腐敗》,2000年第6期《河北大學學報》;
《表達自由實現若干問題探討》,《中國法學》2001年增刊;
《統一司法考試若干問題的思考》,2001年9月24日《人民法院報~法治時代》;
參加《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的辭條修改撰寫。
1、《河北百科全書》《政法》分編第一主編;
4、1998年度河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項目《遏制司法腐敗機制建設研究》第二主持人。批准號:199804001(5千元);
5、2000年河北大學博士基金項目《大眾傳播法之理論與實踐》。批准號:2000B07(2萬元);
6、2000年河北省教育廳社科研究計劃項目《論行政合同的監督與實施》第二主持人。批准號:S00403。
1992年,河北大學發起評選校優秀青年教師活動,自該年起連續當選。
1995年,河北大學開始實行教師年終考核制,當年及1996年被評為優秀。
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1997年——1998年度優秀研究生稱號。
《法官遴選制度比較研究》獲得河北省第七屆社科優秀成果三等獎(2000年)。
《法官遴選、懲戒制度與遏製法官腐敗》,獲得河北省依法治省研討會一等獎(於1999年)。
《論表達自由》獲得河北省法學會優秀成果專著類一等獎(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