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甲
祖甲
祖甲,生卒年不詳,亦稱且甲、帝甲,子姓,名載,商王武丁之子,商王祖庚之弟,商朝第二十五任君主,祖庚死後即位,今本《竹書紀年》稱他在位三十三年,曾征伐西戎,他在位早期尚能照顧一般民眾,商朝中興。祖甲死後由其子廩辛即位。
商代鼎盛時期,高宗武丁偏愛幼子祖甲,打算廢太子祖庚而改立祖甲。祖甲認為這是違禮之舉,不可強行廢立,否則就可能重演“九世之亂”的局面,因此他效法武丁當年之舉,離開王都,到平民中生活。武丁死後,由太子祖庚繼承王位。這使祖庚非常感動,便立祖甲為王位繼承人,祖庚即位7年左右病死,祖甲這才回到王都繼承王位。
為了報效祖先功德,商人盛行祭祀,但所祭對象和順序都很零亂,沒有一定的規矩。祖甲即位后,創造了“周祭”之法,具體方法是:從每年第一旬甲日開始,按照商王及其法定配偶世次、廟號的天干順序,用羽、彡、三種主要祭法遍祀一周。周祭以旬為單位,每旬十日,都依王、妣廟號的天干為序,致祭之日的天干必須與廟號一致。如:第一旬甲日祭上甲、乙日祭報乙、丙日祭報丙,直至癸日祭示癸;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湯)、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如此逐旬祭祀,一直祭到祖甲之兄祖庚。用一種祭祀法遍祭上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畢,再分別用另兩種祭法遍祀,直到全部祭遍為止。周祭之法,使殷人的祭祀系統更為嚴密規範,因此盛行於商代後半期,並逐漸達到最高峰。祖甲創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體現。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體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倫、古埃及的徠祭祀法各不相同,是中國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統。
商朝君王祖甲執政後期,蠶叢氏部落不屈服商朝人的控制,領導部族奮起反抗,結果弱不勝強,戰死岷山,族人四處逃散,他們的一支,“從茂汶盆地的東面翻過與岷山相連的玉壘山脈進入四川盆地的西北沿”,志在伺機重新抗爭。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父輩 | 父親 | 子昭 | 武丁 |
平輩 | 長兄 | 子弓 | 祖己,未繼位 |
次兄 | 子氏 | 祖戊,未繼位 | |
三兄 | 子躍 | 祖庚 | |
子輩 | 長子 | 子先 | 廩辛 |
次子 | 子囂 | 庚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