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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族

中國古代部族

商族是商朝的祖先,傳說為高辛氏(帝嚳)的後裔,居黃河下游,有著悠久的歷史。舜時,商部落出了一位傑出的軍事首領契。後來商人把他稱作“玄王”,作為始祖,並編出了“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的頌歌來讚美他。

商部落的社會發展情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夏代時間範圍內的先商文化先公時代。這是一個游牧流動時期。第二階段,是以鄭州二里崗商文化為代表的商代前期。第三階段,是以安陽殷墟文化為代表的商代後期。這時,方國聯盟發展到十分成熟的階段,商部落居於中商大邑商之內,成了方國聯盟的真正共主。

部落起源


史載殷先世事迹曰:“殷契,母曰簡狄,有賊氏之女,為帝譽次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封於商,賜姓子氏。契興於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於百姓,百姓以平。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困立。曹困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報丁立。報丁卒,子報乙立。報乙卒,子報丙立。報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為成湯。這就是《史記》給我們留下的商族先公傳承的大致脈絡。
玄鳥
玄鳥
由此可知,商的始祖契大約與夏禹同時,因為幫助禹治水有功,被舜任命為司徒,封於商。契的母親簡狄“見玄鳥墮其卵”,遂“取吞之,因孕生契”,這種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故事,反映出商族也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樣,經歷過漫長的母系氏族社會階段。大概傳到契,商族開始向父系氏族社會過渡,因為契以下的世系就是按父系排列的。商族又是一個常常遷徙的民族,在商湯滅夏建立商王朝之前,不斷遷徙,游移不定。《史記·殷本紀》說:“自契至湯八遷。”由於史籍記載不詳,加上後世地名變化很大,商族起源於何地遂成為千古之謎。千百年來,專家學者們作了大量的考證,得出了商族起源於東方說、西方說、北方遼河流域說、燕山地區說、山西說等各種各樣的結論。其實商族起源於東方說最為合理。東方民族是古代文化比較發達、比較先進的一個民族。商朝人也說他們的祖先是卵生的,簡狄吞了一個鳥蛋,生了他們的祖先契。所以,商族先世興起的地方,也應該在東方。堯舜的出生地和主要活動區域在今山東省的菏澤地區”,即魯西南地區的菏澤為堯舜活動的中心地帶。契與大禹同為舜臣,在當時生產力水平很低、交通不便的條件下,其活動範圍不會離菏澤太遠。

社會形態


商部落的社會發展情況,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夏代時間範圍內的先商文化先公時代。這是一個游牧流動時期,生產力還比較低下,商族主要活動在河北石家莊、邢台、邯鄲一線。到了先公時代的晚期,商族南下發展到河南安陽、鶴壁一帶,實力有所發展,成為了以夏民族為共主的中原部落聯盟下的一個成員。第二階段,是以鄭州二里崗商文化為代表的商代前期,商民族則取代夏族而成了中原部落聯盟的共主。而且,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從商代前期的後半段開始,各部族已由遊動為主的氏族向以城邑為中心的方國發展,因此,原來的部落聯盟已逐漸發展為方國聯盟。第三階段,是以安陽殷墟文化為代表的商代後期。這時,方國聯盟發展到十分成熟的階段,商民族居於中商大邑商之內,成了方國聯盟的真正共主。而且在行政上,出現了地域管理的觀念。商族稱商王與貴族所居的中商大邑商為內服,而中商以外的廣大地區,按親疏關係分為侯、甸、男、衛、邦伯五個層次,合稱外服。開啟了西周分封授土授民制度的先。
契
關於商族社會性質的發展,《尚書·無逸》篇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歷史信息,這就是在商民族歷史上,到商代後期的武丁、祖甲以後,商民族才進入以父系相承為特徵的宗法社會,而在武丁、祖甲以前,商民族一直處於以同輩兄弟先後執政為特徵的氏族社會。直到商代之亡,殷商貴族遺民仍然有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不同族團的大量存在。這是武丁、祖甲以前商民族在繼承製度上一直實行兄終弟及制的社會基礎。
商代先王時期的社會性質及其世系繼承製既然如此,則早於商代的先商先公時期,在社會性質上應該是氏族血緣族團關係更為盛行,其兄終弟及繼承製更為普遍。所以,前文所擬定的先商先公世系表中,從冥、季開始以兄終弟及製為主要特徵當有相當的可能性。不僅如此,從冥、季往前推,直到始祖夒(岳時期,其世系則可能還表現為隔輩相傳的祖孫繼承製。
在先公世系中,上甲微—報乙—報丙—報丁之間可能亦存在著隔代繼承的關係,父子之間是分族的。如果按照昭穆制的形式來分析,則上甲與報丙為昭,報乙與報丁為穆。徐中舒先生認為,周代的昭穆制正是以此為藍本的。

圖騰崇拜


玄鳥

圖騰崇拜作為一種原始宗教信仰。在玄鳥生商的傳說中,很難看到原始圖騰崇拜的特徵”。“甲骨文絕不見以鳥為祈子求生對象”,因而“玄鳥”在商族人的心目中根本沒有生育之神的地位。在甲骨卜辭中,反映出商代有祈子求生習俗,而且有確指的祈求對象,但這個祈求對象不是王亥,也不是其他男姓先公列祖,而是集中於妣庚、妣丙、妣壬、妣己、母庚這5位先公先王的配偶身上。其中妣庚是先公示壬的妻子;妣丙是大乙的王妃;妣壬配大庚或大戊;妣己配中丁或祖丁;母庚或稱妣庚則是武丁的母親。武丁之後,求祈時見不到了妣壬,所保留的四妣又規範為分主四方,結合進了商王朝國家形態下的四方觀念,寄託對商邑及四方商宗族的永生和子孫後代永繼永昌。但是,由於強加給商部族的鳥圖騰崇拜觀念的誤導,致使有人竟把對王妣祈子的習俗也誤解為母系社會影響因素,根本忘記了商代包括夏代均去原始社會已遠的史實,更不知安陽殷墟所代表的已是高度發達的古代文明。
甲骨文與青銅器研究的逐步深入,已從根本上動搖了由“玄鳥生商”所衍化的鳥圖騰崇拜觀念,郭沫若先生從不認為玄鳥之“玄”是指黑色,而有神玄之意;雖有時也從玄鳥即鳳凰之說,但更主張無論是鳳凰也好,燕子也罷,神話中的鳥都是《水滸傳》李逵口中所說之“鳥”。郭老的妙解顯然為原始生殖崇拜之說。也有人聯繫到商人的崇日習俗,提出“日中有烏”或“金烏載日”,提出“日就是鳥”或“太陽鳥”的說法,附會出商族是認“鳥”作為皇天祖神的民族,總不願意離開“鳥”的範圍去思想,而是繼續不斷地為強加給商的鳥圖騰尋找新的材料證明。

饕餮

縱觀商代青銅器物上反映的製造使用者崇拜象徵意義的各類動物紋飾,一種被北宋人命名並一直沿用至今的被稱為“饕餮”的神怪動物紋,始終占居著最主導的位置,被飾於器物的主題位置。雖然這種神怪動物在器物上的形象表現是變化多端或多種多樣的,但是,它的顯著、尊崇地位始終主導著其它動物紋樣。令人費解的是這種被稱為“饕餮”的神秘紋樣在周克商以後逐步變形后消失。與上述“饕餮”紋樣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鳥形紋樣,在屬於早商時期的鄭州二里崗所出的青銅器中,從未見到鳥形紋;鳥紋最早出現在器物上,大約已到了殷墟中期,但直到殷墟晚期,鳥紋多數只作為輔助紋飾;直到西周初年,鳥紋開始作為主題紋飾,西周中期前後大盛;到了春秋晚期,周所分封的各諸侯國鑄制的青銅器上,仍有不同形態特徵的鳥紋樣主題。“饕餮”紋與鳥紋二者之間鮮明的、因為商亡周興朝代更替原因致使的興衰過程,一定蘊藏著各自部族過去的和心靈的秘密與寄託,其圖騰與崇拜象徵意義不言自明。對於被稱之為“饕餮”的這類神奇怪獸所表現的內涵,其宗教意義與象徵意義,中外學者多有探討,但無一例外都避開其圖騰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