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州原名棣州,州治在今山東省惠民縣,屬濟南府,徠下轄陽信縣、海豐縣、樂陵縣、商河縣。
隋開皇六年廢渤海郡置棣州,開皇十六年復置厭次縣,屬棣州。大業二年改棣州為滄州。不久,廢滄州,復置渤海郡。
唐復置棣州,厭次屬棣州。武德八年,廢棣州,厭次屬滄州。貞觀十七年復置棣州,州治駐厭次,厭次還屬棣州。天寶初,改棣州為
樂安郡,徠乾元元年復改樂安郡為棣州。
宋棣州屬河北東路。
大中祥符八年遷州治於陽信縣。金棣州屬山東東路。元棣州屬濟南路。
明洪武元年廢厭次縣,地入棣州。
永樂元年避
朱棣名諱改棣州為樂安州。宣德元年平定漢王謀反改樂安州為武定州,屬濟南府。
清初仍為武定州,雍正二年武定州直隸山東布政使司,雍正十二年武定州升為
武定府,始置
惠民縣,為武定府的
附郭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