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國家稅務局

密山市國家稅務局

密山市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分設成立,目前,全局下轄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8個下屬分局,現有在職職工113人,擔負著3107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任務,其中,國有企業195戶、股份制企業11戶、集體企業113戶

機構概況


有限責任236戶、私營企業94戶、個體工商戶2458戶。局機關現有在職職工41人,內設7個行政科室、1個辦稅服務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上級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發揮稅收調控功能,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審計、裝備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資產管理、機關日常財務和綜合保障工作。
(九)負責本局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分局(所)。
(十)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局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及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本局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本地區稅務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業務科
職責: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徵收管理科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應用;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劃統計科
職責:負責稅收計劃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製和分配稅收計劃、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稅服務廳
職責: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