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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

宋代官員

崔立(979年―1043年),字本之,鄢陵人,宋代官員,官任工部侍郎。

人物生平


崔立的曾祖父崔光表,後唐時任右補闕直史館(掌管史館工作)。他的祖父崔周度,性情忠誠耿直,敢講真話。後周初年任兗州節度使判官,被節度使慕容彥超殺害,贈官秘書少監。他的父親崔汝礪,因為崔立顯貴,累贈尚書兵部侍郎。
崔立少時機敏聰慧,博學多才,更以古文見長。殿中侍御史柳開見到崔立文章就感到驚奇,在大臣中間接連讚譽。咸平三年(1000年),崔立考中進士,被任命為果州(治所在今四川南充)團練推官(團練屬負責刑獄的官吏)。郡中役卒在他州送官物,苦惱道路艱險,就收眾人的錢僱用便船而下,太守姜從革發現了這件事。法官張升引用律條,出主意的和收錢的三人應當殺頭。崔立說:“自己湊錢集資,與花公家的錢不同,按律條應適用杖刑。”雙方爭執不下。姜從革把這件事上報,請有關部門詳審定案,結果和崔立的意見一致。
一年後,崔立任大理寺丞,出任大名府(治所在今河北大明縣)、臨清(今山東臨清)知縣。遭遇父親喪事,離職。喪期結束,出任壽州(治所在今安徽壽縣)、安豐(今安徽霍丘縣)知縣。連年水災,沖毀堤坊,上百家百姓失去了灌溉的便利。崔立急忙徵集工匠整修堤坊,每天親臨指揮督工,一個多月的時間就整修完畢,百姓安居樂業。又晉陞廣州通判,改官太常博士(太常卿屬官,掌管禮樂郊廟社稷事)。嶺南船商運送的珍寶財物叢集,來做官的人一為利益所動,就會毀壞自己的本來節操。崔立平時嚴守清廉儉約,凡別人所有的,不拿一錢。任期滿,只坐船帶著剩餘薪金回來。那時候,張宗遜任本道轉運使,經常感嘆道:“古代所說的廉吏,恐怕不過如此。”
不久,又遭遇母親喪事離職。服滿喪期,改任許州通判,改官屯田員外郎(掌管屯田政令的官員),升任江陰知軍。軍里有便利的出水口,過去可以灌溉田地數千頃,已經堵塞廢棄很久了。崔立勸告百姓疏通,說:“起初雖然要稍微費些力氣,但是以後得到的好處是無窮的。”百姓都樂於奉獻力量。等到工程完工,官府並沒有投入費用,百姓卻像往常一樣便利。又開挖橫河六十里,來方便船舶運糧。皇上嘉獎他,兩次賜詔書褒揚。離職回來,正趕上東都河流堵塞,被任命為接受稍草的提舉。這時候耗費已經很多,侵擾河旁數路百姓。崔立估算工程過半,修堤用的木樁、樹稍、秸草已經堆積如山,而所拖欠的數目達數百萬,單薄的民力不堪重負。崔立獨自抗奏,希望這些一概免除,不讓百姓睏乏。朝廷聽從了,讓百姓享受到恩惠。晉陞兵部職方司員外郎,任棣州(治所在今山東惠民)知州,城中池水鹽化,百姓苦惱缺少水泉,崔立選擇街巷便利的地方挖井百眼,中間有水質清洌而甘甜的,百姓都認為是他的至誠感動了上天,全州都歌頌他。升任刑部郎中(司級長官),歷任漢、相、潞三州知州,升任兵部職方司郎中。不久,任太常少卿(太常寺副長官),出任袞州(治所在今山東金鄉)知州。正值大的蝗災旱災,百姓遭遇歉收,崔立就徵求富豪捐粟數十萬斛,來救濟饑民,救活百姓眾多,而且惠及別州。接著轉任鄆(治所在今山東郊縣)、涇(治所在今甘肅涇川)二州知州,又升任右諫議大夫,改任耀州(治所在今陝西耀縣)知州。當地百姓爭強喜訟,囚犯滿監,號稱“難治”。崔立區別善惡,苦口婆心,耐心勸導。不久,百姓人情大變,風俗一新。離任時,百姓跑到漆水、沮水邊上,攔住崔立呼喊:“我的父母啊,如今要去哪裡?”眾人躺在河灘石上,使崔立馬不能行,只得返回。次日,從別的道路才離開了。
回到了朝中,以年事已高,體力不強,希望補清閑的郡,才出任濠州(治所在今安徽鳳陽)知州,轉任給事中(掌管駁正封還詔書遺失,糾正審理不當刑獄)。年過七十,上書退休。又加官工部侍郎,退休。崔立回到許昌家裡,謝絕人事,建花圃,植松竹,建小亭,自號“葆光子”,以詩酒為樂。
慶曆三年(1043年)十一月三日,崔立去世,葬在新鄭臨洧鄉他父親墓旁。他的女婿安陽人、宰相韓琦為他寫了《故尚書工部侍郎致仕贈工部尚書崔公(立)行狀》。

人物作品


崔立著有詩集《巴歈集》二十卷。

家庭成員


父祖

曾祖父:崔光表,後唐右補闕直史館(掌管史館工作)。
祖父:崔周度,後周兗州節度使判官,贈官秘書少監。
父親:崔汝礪,累贈尚書兵部侍郎。

子女

• 兒子
長子:崔勉,進士,任大理寺丞。
次子:崔公孺,任國子監博士。
三子:崔長孺,任大理寺丞。
• 女兒
崔氏,嫁宰相韓琦。